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河北省“六一零”成员王永志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2006年11月16日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王博、刘淑琴、王新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女儿王博曾是中央音乐学院学生;母亲刘淑琴曾任职于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 父亲王新中曾是石家庄市铁路分局机务段干部。二零零二年, 河北省“六一零”为了树立“转化”典型,利用王博中央音乐学院大学生的身份,和中宣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共同策划了该年四月的“焦点访谈”节目,向全国播出两集对被非法关押在“洗脑中心”的王博一家的采访并通过剪辑、歪曲,利用部份谈话内容来污蔑栽赃法轮功。三年后, 王博一家人先后摆脱了河北省“六一零”和“洗脑中心”的控制,向外界详细讲述了中央电视台利用他们的部份谈话内容来抹黑法轮功的经过及他们在“洗脑中心”遭受的严重精神摧残。此后,一家人被迫离开家乡,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王博一家在大连市临时住处被河北和大连的警察合谋绑架、抄家并毒打,并再次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的“洗脑中心”。其间,王博和母亲刘淑芹多次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王博因此而被强行注射药物及输液进行摧残;父亲王新中则一度因病危被抢救,现仍处于高血压的危险状态中。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上午, 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和检察院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对王博一家三口进行非法开庭审判。庭上,刘淑琴以自己一家人的遭遇,揭露了共产党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她指出,根据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范畴,法轮功学员用各种方式讲真相都是合法的;揭露迫害、讲真相不是犯罪;相反, 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劳教、判刑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公检法人员才是在执法犯法。目前, 王博和刘淑芹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王新中则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赵县看守所。

河北省是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经证实的就达四百名,居全国之首。就在最近几个月,还发生了法轮功学员李刚、李河因运送“九评”而被残酷折磨等重大迫害案例。以下列举的迫害王博一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些长期以来策划、指挥、执行了对很多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甚至是一些迫害致死致残案的直接凶手。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河北省“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王永志、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李兴山、长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王连喜、石家庄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梁建斌、副主任吕军英;石家庄市中级法院院长李老铁、刑一庭庭长张晓旗、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院长史和平、刑一庭庭长王旭、审判长岳运芝, 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维、公诉员刘霞王洋;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石家庄市赵县看守所。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一千五百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二至三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 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审判中共国际司法委员会”于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宣告成立;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