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迫害法轮功学员高翠芳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8年12月18日

自1999年7月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法轮功学员高翠芳,在寻甸县打工时,只因贴了2张“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被寻甸县公安局国保警察李学华构陷,2018年4月29日上午11点半,被石林县北大村派出所所长马树云带着寻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从家中强行抬走。几天后,家属才收到非法拘留通知书,得知高翠芳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因警察李学华的阻拦,高翠芳的家人一直不能送钱给高翠芳,家属多次沟通无效,造成高翠芳在看守所无法买任何生活基本用品和食物,身体严重虚弱,情绪不稳,脖子发炎,四肢无力。8月10日,高翠芳第1次在寻甸县法院被非法开庭,高翠芳站立不稳,律师要求法官休庭,被法官拒绝,后来看高翠芳身体实在不支,律师又提出休庭,法官叫来医生检查,称高翠芳是装病并继续开庭。2018年10月9日,寻甸县法院在昆明看守所第2次对高翠芳非法开庭。因高翠芳被迫害致出现甲状腺癌(经昆明市延安医院检查诊断),得不到有效治疗,身体极度虚弱,无法回答问题而休庭。寻甸县法院法官章云江,无视高翠芳病危状况和看守所递交的书面“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不回应辩护律师要求取保候审的申请,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于2018年10月15日上午第3次在看守所对高翠芳强行非法开庭,高翠芳被非法判刑1年6个月,勒索罚金4,000元。高翠芳不服非法判决,已提出上诉。高翠芳的家属们对法官章云江的知法犯法、违反天理人性的行为,已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要求释放处于病危的高翠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云南省昆明市政法委书记李建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郭沫彪,防范办(610办)主任吴疆;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政法委书记桂明兴,常务副书记马顺芬,副书记尹才能,综治办主任阮云坤,维稳办副主任施汝全;寻甸县公安局局长杨智斌,国保大队大队长马仲凯,教导员李建国,副大队长王东云李国贵,“610”中队长徐嘉才,警察李学华(承办人);寻甸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勇,检察员赵建华(公诉人); 寻甸县法院院长那云翔,法官章云江(审判长),审判员舒应亮,陪审员桂飞燕,书记员杨晓琪;昆明中级法院院长董国权,承办法官赵勇;石林北大村派出所所长马树云;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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