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法院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王丽新、李秀荣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0年12月6日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
2010年7月19日,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王丽新、李秀荣被郊区公安分局长青派出所警察绑架。2010年7月21日,长青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王丽新的家中非法抄家。后她们的家人几乎每天都去长青派出所要求放人,但遭到长青派出所所长赵明、教导员周德栋等人威胁与恐吓。王丽新、李秀荣的家人又先后到郊区公安分局、长青乡政府、妇联、郊区检察院、佳木斯市检察院等部门陈情,但都遭到推诿。2010年8月底,家属接到郊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晋国的电话,称王丽新、李秀荣已被非法批捕。2010年10月18日上午9点半,郊区法院对王丽新、李秀荣非法庭审。当庭2位正义律师分别为王丽新、李秀荣做无罪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无罪。2010年11月14日,王丽新、李秀荣分别被郊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6个月与3年,王丽新和李秀荣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并表示要上诉。目前,王丽新、李秀荣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局长王鹏,国保大队队长张伟明;长青派出所所长赵明,教导员周德栋,警察金泽华;郊区检察院检察长周建国,公诉科科长刘晋国;郊区法院院长李纪奎,审判长李彩虹,审判员汝兴德韩旭;佳木斯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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