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女子监狱二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娄维明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0年11月26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
法轮功学员娄维明,女,55岁,原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第十八中学优秀教师。2002年初,娄维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非法判重刑10年,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二零零四年在监狱的高压迫害下娄维明曾发生过一次脑出血,经狱外抢救后生活不能自理达数月之久,由于对法轮功的正信,娄维明在瘫痪半年后终于站起来了,身体奇迹般的恢复了健康。在娄维明生命垂危时家属要求保外遭到警方的拒绝。2007年,监狱将娄维明从病号监区转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二监区。2010年10月9日,刑事杀人犯马慧敏无端羞辱谩骂、迫害娄维明,致使娄维明瘫倒在床上,出现血压高、小便失禁、脑出血症状。马慧敏多次无故辱骂法轮功学员,警察却对其恶劣行为熟视无睹。二监区大队长及警察为了推卸责任,想尽办法包庇马慧敏,对外声称:娄维明长期高血压拒绝治疗、服药造成了突发脑出血等谎言进一步栽赃、陷害法轮功,诋毁法轮功名誉。警察害怕娄维明家属追究此事,还伙同犯人一起就娄维明的事编造假口供、假材料欺骗家属。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孙平;黑龙江女子监狱狱长方根宝,副狱长包锐,政委康民,二监区大队长信兰兰,副大队长董岩邱 艳,杀人犯马慧敏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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