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张艳芳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0年11月26日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
张艳芳,女,55岁,大兴安岭地区法轮功学员。1993年,张艳芳因刑事犯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投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当时张艳芳全身是病,不能参加体力劳动,勉强在病犯监区服刑。1995年,张艳芳在狱中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她的身体奇迹般的康复。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张艳芳因不放弃信仰,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到疯狂迫害,包括上大挂、坐铁椅子、毒打、冷冻、不许吃饭、不许睡觉、野蛮灌食、残酷毒打等。从1999年7月至2008年期间,张艳芳共被非法关押在“小号”17次,时间累计长达4年。2001年,张艳芳被非法关入“小号”,戴上背铐及野蛮灌食。2003年9月,张艳芳因炼功被警察及刑事犯用木棍打脸及身体,裤子被扒下。2004年8月,张艳芳绝食6个多月要求狱方释放被非法关入“小号”的法轮功学员。2010年4月,张艳芳被迫害到骨瘦如柴、不能进食。2010年10月,张艳芳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张艳芳本人及家人多次要求住院治疗但都被拒绝。张艳芳最终于2010年11月2日中午被黑龙江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滕晓光;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监狱长孙淑兰(任职期间为1992年至2002年)、王兴(2002年至2004年)、刘志强(2004年至2008年)、白英贤(2008年)、包锐(2008年至今),副狱长褚淑华(1992年至2004年)、丛新(1999年至2003年),狱政科长杨丽彬,教改科肖林,警察王伟娜陈冬月,二监区大队长信兰兰,二监区副大队长董岩邱艳,参与迫害的历任大队警察崔红梅张秀丽张春华张晓颖王亚丽郑杰黄静王晓丽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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