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四川省成都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邓小明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0年11月17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成都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邓小明,男,55岁,原成都市双流县师范学校优秀教师,家住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邓小明因不放弃信仰多次被非法抓捕、抄家、关押,曾两次被非法判刑,遭冤狱迫害近10年,被单位非法开除公职。2001年1月,邓小明因挂法轮功真相标语,被双流县华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之后被非法判刑3年,在四川德阳监狱遭关押迫害。期间,邓小明被强迫从事超负荷体力劳动,并遭受关禁闭、罚站、暴晒、不准睡觉及暴力殴打酷刑折磨。2008年6月17日,双流县国保大队胡跃中及华阳镇派出所警察陈智等10几人,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闯入邓小明的住所非法抄家,并将邓小明劫持到成都新津“洗脑班”迫害71天。8月27日,邓小明被双流县检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双流县看守所,不许邓小明与家属见面。2009年7月8日,双流县法院对邓小明非法开庭,并将邓小明枉判6年半重刑。邓小明当庭表示自己无罪,并提出上诉。成都中级法院二审枉法裁定,维持原判。2009年10月17日,邓小明被劫持到德阳监狱迫害,2015年结束冤狱回到家中。邓小明回家后还不断遭到华阳派出所警察骚扰,并长期被跟踪、监视及上门威胁恐吓。邓小明由于长期遭受残酷迫害,身心受到很大伤害,2020年4月8日,邓小明含冤离世,终年55岁。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川省成都双流县政法委书记刘光强(2008年),双流县“610办公室”主任李忠全(2008年),副主任张皓(2008年);双流县公安局局长曾思建(2008年),国保警察胡跃中;华阳镇派出所副所长裴锡豹(2008年),警察陈智;双流县法院院长王祯义(2009年),主审法官余蓉;双流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光柱(2009年),检察员曾林,代理检察员韩青,书记员陈娟;成都市中级法院院长牛敏(2009年);德阳监狱长马爱军,副监狱长石俊华,教育科长曾贵福,狱政科长严登跃;双流县看守所所长汪光德(2008年),教导员敖丽娟(2008年)。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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