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佟静涛-2021(第 050号)- 辽宁省新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2021年3月13日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佟静涛-2021(第 050号)追查令录音
追  查  令 
2021(第050号)

被追查人姓名:佟静涛
所在单位名称:
中国辽宁省新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职务:副大队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辽宁省新民市公安局局长 曾彦,国保大队大队长 苏剑平,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所长 赵增,副所长 郭金剑,警察郭爽,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检察长 彭松,批捕科长 赵品,公诉科长 王海燕,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所长 张波涛,新民市政法委书记 范庆军,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 2021年1月20日,参与绑架被害人辽宁省沈阳新民市法轮功学员李桂芝和王艳杰,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对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向社会上的知情人,广泛搜集上述人员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国内国外的资产信息,以及其它刑事、经济犯罪事实。经调查后,根据《马格尼茨基法案》,将调查结果和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对其进行民事制裁。所有证据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时,提交到特别刑事法庭。

本追查令发布 30 天內,如经查证,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停止迫害犯罪,释放被害人,本追查程序将中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 2021年3月13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001 347-448-5790;传真:001 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21年1月20日,辽宁省新民市公安局统一行动,对市内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期间,新民市法轮功学员李桂芝和王艳杰被新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西北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
2021年2月26日,二人被非法批捕。
2021年3月,李桂芝和王艳杰被构陷的案件已移交到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
李桂芝和王艳杰分别聘请的两位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都被看守所以各种借口刁难,阻止会见。
目前,李桂芝和王艳杰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辽宁省新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佟静涛:13604908382
辽宁省新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苏剑平:024-27510169、024-27606288、13889186666
辽宁省新民市公安局局长                          曾彦:024-27511001、13822441263
辽宁省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所长               赵增:024-87837997、87852471
辽宁省新民市西北派出所副所长           郭金剑:024-87837997、13940083953 
辽宁省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                      郭爽:024-87837997、87852471、13066665241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检察长            彭松:024-87894567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批捕科长        赵品:13889819988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公诉科长     王海燕:024-27800503、15995191657、18900920863
辽宁省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所长                张波涛:13940119229、024-89248084、024-89342960
辽宁省新民市政法委书记                       范庆军:13332423875 、024-87851095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