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刘华强--2021(第 075号)- 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

2021年4月11日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刘华强--2021(第 075号)追查令录音

追  查  令 
2021(第075号)

被追查人姓名: 刘华强
 所在单位名称:
中国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
职务:责任检察官
涉案相关责任人: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检察长 王树魁,副检察长 孙绍荣,海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王英杰,副队长 丛振波,警察 于正高,海阳市公安局局长 孙书基,烟台市政法委书记 杨洪旭,海阳市政法委书记 辛宗明,福山看守所所长 李宗海,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2021年2月以来,参与构陷、非法批捕被害人山东省海阳市梁耀敏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对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向社会上的知情人,广泛搜集上述人员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国内国外的资产信息,以及其它刑事、经济犯罪事实。经调查后,根据《马格尼茨基法案》,将调查结果和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对其进行民事制裁。所有证据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时,提交到特别刑事法庭。

本追查令发布 30 天內,如经查证,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停止迫害犯罪,释放被害人,本追查程序将中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 2021年4月11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001 347-448-5790;传真:001 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山东省烟台市政法委、海阳市政法委、海阳市公安局经过多日密谋、策划,于2021年1月9日至11日统一行动,绑架了当地法轮功学员梁耀敏、张俊峰、张吉国、王成刚、纪力骁、于海勇、王雪梅、隋伟丽、王娟等9人,并非法抄家,电脑、手机、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抢走。
王雪梅、王娟、隋伟丽被勒索交钱后放回家。
梁耀敏、张吉国、张俊峰、于海勇、王成刚、纪力骁、被非法批捕并关押在福山看守所至今。
目前,梁耀敏等7名学员被构陷的案件已经移交山东省海阳检察院,欲进一步迫害。
法轮功学员梁耀敏曾是三级警督,在海阳市公安局刑警队从事痕迹检验工作。目前,她却被非法关押、迫害,心脏和腿部出现严重问题,身体状况危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责任检察官         刘华强:13793592528
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检察长                王树魁:0535-3228796
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绍荣:0535-3228796
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王英杰:18815351086、13965872333
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丛振波:18815351209
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于正高:18865627227
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局长                   孙书基:18660065006、15898968639、0535-3234531 
山东省烟台市政法委书记                   杨洪旭:0535-6224445
山东省海阳市政法委书记                   辛宗明:13905453166
山东省福山看守所所长                       李宗海:18660061601、0535-6297251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