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对原北京市公安局长马振川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调查报告

2021年7月24日
原北京市公安局长马振川

马振川 (Ma, Zhenchuan),男,1949年11月出生,北京市人,汉族。[1]
1991.00—2001.09 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副局长;密云县公安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1.09—2010.02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2004.04后兼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2] [3]
2012年1月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主要罪行

马振川在2001年9月至2010年2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 紧跟中共流氓集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手段卑劣残暴,罪恶累累。 据不完全统计,在马振川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的近9年间,至少有77名法轮功学员因被北京市及各区公安局非法抓捕、绑架之后被迫害致死。[4] 马振川对其任职期间在北京地区发生的惨烈迫害包括大量暴力绑架、酷刑迫害致死有不可推卸责任。

2008年北京奥运前后,中共以奥运稳定为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新一轮疯狂迫害。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1月到7月在北京地区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多达586人。2008年上半年北京的迫害案例达到1999年以来的最高。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于2008年7月10日发布公告悬赏高达五十万元的奥运安保举报,公告中唯一被列出名称的团体就是法轮功。[5] [6]

部分迫害致死案例

王桂菊,女,62岁,首钢冶金研究院退休工程师。2002年4月底在北京被绑架并送洗脑班强制洗脑,五月中旬离世,第二天遗体即被火化。北京当局不让来京亲属接触任何人,对外称王是“跳楼自杀”,可事实是洗脑班根本没有楼。首钢冶金研究院人员曾向记者表示:“知道事的人都不让说。有点封锁消息的味道。”[7]

北京法轮功学员李玉玲,女,于2003年6月25日被警察绑架,遭24小时严刑逼供,欲逼她说出法轮功资料来源、资料点及其他法轮功弟子。九天里李玉玲绝食绝水抗议,始终一言不发。 7月4日凌晨李玉玲被折磨至死。家属接到死亡通知后,看到李玉玲遗体左脸及耳朵又肿又紫,身体侧面的肋骨也是一片片红紫,而其他部位警察不让家属看。警察还威胁家属“不准拍照、不准摄像、不准动尸体”,说这是“上级”规定。[8]

韩俊清,男,47岁。2004年3月被绑架到房山区看守所,遭十几名警察用电棍、警棍暴打,不到三个月被迫害致死。据家属介绍,韩俊清的遗体浑身是淤血、肿块,多根肋骨被打断,疑似多处器官被摘。[9]

北京朝阳区法轮功学员王浦华,女,年近60岁。2006年2月22日被绑架到朝阳区看守所,并被超期羁押到50天。期间王浦华右眼眼底神经坏死并失明,并且左腋下淋巴结节变异。但看守所一直未通知家属,也未给予治疗,家属多次要求会见也未果。王浦华于4月13日被非法劳教两年,同年6月保外就医后回家。2006年10月,王浦华再次被绑架,四、五个警察给她戴上手铐,将她抬起就走,不允许穿外衣,不允许穿鞋子,也不允许带钱,绑架上车直接关进隔离室。当时北京天气寒冷,王浦华衣着单薄,睡在水泥地上的床板上,身体状况急剧下降,身体剧痛、咳血。11月24日家人被通知办理保外就医手续。此后王浦华几乎生活都不能自理,于次年6月13日离世。[10]

王桂芬,女,55岁。2009年4月15日,昌平区警察将王桂芬绑架到朝凤庵洗脑班,长时间对她车轮战逼供并打骂,每天逼她看造谣诽谤法轮功的录像,逼她骂师父、骂大法、写造谣文章,近五十天超强度的折磨和精神摧残,导致王桂芬精神崩溃,被逼死在洗脑班里。[11]

2 部分非法绑架、抄家、关押导致劳教、酷刑迫害案例及迫害致精神失常案例

清华学子张连君(张连军),曾三次被北京警察绑架、非法拘留。第三次2003年1月23日遭绑架后,警察用电棍电他,插到肛门里电击;张连君被警察暴打昏死过去,用冷水浇,活过来后再打;张连君绝食,被弄到北京公安医院,用镣铐铐在“死人床”(又称“抻床”)上迫害。8月张连军家人突然接到北京市国保大队电话,说张连军头部重伤,需做手术。父母匆忙赶到北京时,“国保”的人说手术已做完,很成功,并以各种借口拒绝父母和他相见。张连军在北京公安局医院时,骨瘦如柴,整天躺着面朝天花板,不知吃喝、不能翻身,大小便失禁,整天处于昏睡状态,几乎为植物人。2004年,已连续绝食1年的张连军被人抬到法庭,被强判8年。2004年5月份,已经不能自理的张连军被转至内蒙赤峰监狱。[12] [13]

法轮功学员王方甫,30多岁,原北京市中国气象局医院康复科医务人员,曾于2002年、2009年两次被警察绑架。2002年被丰台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断断续续折磨四个月。期间他们动用了各种酷刑:抬背铐,压杠子,扇耳光,电击,扒光衣服泼冷水,拔眉毛、胡子、腋毛、乳毛,在地上拖、在地上踏,使他十天时间走不了路,遍体鳞伤,右手指甲破裂,腕部末梢神经损伤,拇指麻木半年多。王方甫被绑架后,2002年被非法劳教二年零四个月,被无故延长劳教期十个月。2009年被非法劳教二年零六个月。 [14]

3 以奥运为名加剧迫害

2018年北京奥运从一开始就被中共用作加重迫害法轮功的理由和借口。2008年初开始的“平安奥运行动”是在中共北京市委和中共北京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进行的,该行动将法轮功作为主要打击对象。北京市海淀区政法委和“610办公室”两个部门都表示为了举办奥运而对法轮功采取打击措施,炼功的要劳教,查到传单就判刑。并声称这是有文件规定的。[15]

2008年2月19日,中共以“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名义,秘密发布了一份题为《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的工作意见》文件。此文件随即下达全国40个省级“政法委员会”,以及“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该文件特别强调要求在2008年3月到9月间,"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法轮功。[16]派出所警察给每个居委会和小区的百姓打招呼,举报一个张贴法轮功真相传单的最少给五百元的“奖励”。[17] 在这种全方位的系统迫害指令下,2008年上半年北京的迫害案例就达到九九年以来的最高,也远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18]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1月到7月在北京地区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多达586人 。 其中,仅2008年1月23到25日之间, 北京公安抓捕了40多位法轮功学员。[19]

5月12日地震后到5月31日,北京又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至少104人。其中在5月12日至14日3天中,北京市突击抓捕法轮功学员至少28人。一周后,5月20日,北京又进行了一次大抓捕,一天当中就至少有30人被抓。国保预审在非法审问被抓的法轮功学员时,都提到这是北京市统一安排的抓捕行动,各区执行“上面的命令”。[20]

在距奥运倒计时一年前后,据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北京顺义区发生了几十起暴力抓捕法轮功学员事件,至少70名法轮功学员被抓捕。其中多人被非法劳教。[21] [22]

部分奥运期间迫害案例

音乐人、法轮功学员于宙,2008年1月26日晚演出结束,与妻子许那下班开车回家被拦车检查,因为是法轮功学员而被劫持至通州区看守所。1月27日上午,警察首先抄了许那父母家,没抄到东西,又抄许那妹妹家,见没有电脑就把书桌上几张打印用的白纸拿走。2月6日大年三十,年仅42岁的于宙被迫害致死。家属接到通知,赶到北京清河急救中心看望于宙,家属赶到时,于宙已去世。这离他被非法抓捕仅仅11天。看守所连许那参加于宙的丧事都没有允许。之后许那被劳教三年。[23] [24]

北京市朝阳区60多岁的大法弟子郎凤仙,屡次遭受邪党人员的骚扰、关押等迫害,仅2008年1到5月就被非法抓捕三次,郎凤仙老人于2008年6月中旬被迫害致死。

家住裕中西里小区的北京大法弟子康老太太,72岁,2008年5月20日被警察绑架,并立即非法抄家。康老太太在派出所被迫害致高血压脑出血,于5月29日含冤离开人世。

北京市朝阳区大法弟子王崇俊,2008年4月14日被绑架。 王崇俊在北京团河劳教所被注射不明药物迫害至生命垂危,于8月23日,北京奥运会闭幕的前一天,含冤离世,年近65岁。

2008年2月22日晚,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齐伟和妻子在家门口散步时被几个便衣警察暴力绑架。齐伟被绑架时便衣警察对他拳打脚踢,身上有多处淤痕。被绑架至派出所后,派出所警察态度恶劣蛮横,抢走齐伟的手机,还给齐伟上背铐折磨。之后,六、七个警察闯入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等物 。


参考资料:
[1] http://www.zhuichaguoji.org/mediafiles/2021/07/01.pdf

[2]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621192103/http://www.beijing.gov.cn/zh…

[3] h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1212025417/http:/news.sina.com.cn/o/2010-02-27/051317136664s.shtml

[4] https://library.minghui.org/deathcase/Html/DeathCase/State/beijing.html

[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4/185859.html

[6]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183222.html

[7]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3/307703.html

[8]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9/53718.html

[9]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9/307690.html

[1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6/158306.html

[1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17/344371.html

[1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5/391493.html

[1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16/90035.html

[14]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7/215145.html

[15] 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1815

[16]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4/185859.html

[17]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4/185859.html

[18]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4/185859.html

[19]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4/185859.html

[2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6/186004.html

[2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8/170586.html

[2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7/184237.html

[2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3/-192840.html

[24]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5/199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