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李建光
职务:
国保大队警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责任单位:
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李建光电话: 宅0535-8936006、 手13863808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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