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李宏宇
职务:
主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责任单位:
河北省涞水县“610办公室”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县“610办公室”主任李宏宇:13932235872、办0312-4532190
住:涞水县富民小区8号楼3单元501室
其妻李芳:涞水物价局 0312-4530559、宅0312-4522321、
其父李镇贵:住 涞水县富民小区8号楼2单元101室 邮编:074100、宅0312-4522321
其哥李新宇:住 涞水县富民小区8号楼1单元402室 邮编: 074100、单位电话:涞水法院0312-4522227、宅0312-4522321
其嫂刘亚丽:涞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312-4522129
李宏宇与其父亲哥哥三家同用一部座机:宅0312-45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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