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海林市公安局国保队大队长丁玉华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2011年9月14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丁玉华,女,44岁,黑龙江省海林市公安局国保队大队长,曾任海林市第一派出所户籍员,复兴派出所所长,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在积极的迫害法轮功学员。2008年,在牡丹江市打工的海林市法轮功学员赵伯亮,在儿子出生4天给妻子、儿子办出院手续时,与岳母张玉华一起被牡丹江市公安局火炬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后丁玉华、魏勇等人又到赵伯亮及其弟弟赵伯昌(没有修炼法轮功)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电视机、VCD、MP3等私人物品,并同时非法抓捕了赵伯亮的父亲赵丛勋(没有修炼法轮功)及赵伯昌。后赵伯亮被牡丹江市西安法院非法判刑5年,赵丛勋、赵伯昌被海林公安局非法判1年6个月劳教,丁玉华却被升为国保大队长。2009年3月,丁玉华等人非法抓捕了海林市法轮功学员金总善、闫凤梅夫妇,并抢走了电脑等私人物品。后金总善突患脑溢血,在抢救时闫凤梅再三要求见丈夫一面,但被丁玉华拒绝。在金总善被迫害致死的前一天闫凤梅被劫持到哈尔滨戒毒所。2009年,法轮功学员陈宇被丁玉华等人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劳教2年。2009年8月,法轮功学员周慧芳被丁玉华等绑架,后被非法判刑5年。2010年,法轮功学员赫淑玲、杜福芹、李亚芳、李秀君、李晓明、王淑坤被丁玉华等人非法抓捕,后赫淑玲被非法判刑4年,杜福芹、李亚芳、李秀君、王淑坤等人被海林市公安局每人勒索10,000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海林市政法委书记陈凯旋;黑龙江省海林市公安局局长张宏伟、副局长温成,国保大队长丁玉华,副大队长王威,警察魏勇金海珠关景伟;海林市第三派出所所长张学勇;海林市第四派出所副所长李东贤;海林市第一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火炬派出所;牡丹江市西安法院。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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