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等迫害法轮功学员郑洪英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2年3月17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抚顺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郑洪英,女,68岁,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南口前镇耿家堡法轮功学员。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郑洪英因不放弃信仰屡遭迫害。2005年,郑洪英被西丰县法院非法判刑3年,后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第二监狱,于2007年12月25日回到家中。2011年9月6日,郑洪英被南口前镇派出所所长王彦彬等人非法抓捕。2011年11月18日,清原县法院对郑洪英非法开庭。2011年12月,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3名警察到郑洪英家中骚扰她的老伴。目前,郑洪英已被清原县法院非法判刑4年,并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维稳办主任程安元;清原县公安局局长孙宇、副局长赵洪生,国保大队队长张景武,国保大队徐向春李鑫,法制科科长韩志勇;清原县南口前镇派出所所长王彦彬,警察张润强徐大明高尚温雁华;清原县检察院检察长孙绍杰,公诉人李静;清原县法院院长蔡勇,审判长为源涛,代审判员刘俊杰,陪审员王兴海,书记员金利甲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 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 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