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聂澄
职务:
副大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公安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聂澄: 0311-85188081
聂澄: 0311-85188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