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李文光
职务:
成员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责任单位: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610办公室”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李文光:0535-6224391、 0535-6217744 (610实施系统迫害的台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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