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本溪市溪湖监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程元龙的责任人的通告

2008年9月28日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绳之以法,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法轮功学员程元龙,男,五十五岁。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当地公安非法拘留,因警察用皮鞋踏程元龙的胸肋导致内伤,半年多未愈,后程元龙又被非法劳教。在抚顺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关押期间,多次被送入严管班和洗脑班隔离体罚。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劳教所政委刘志刚、大队长吴伟等警察及其指使下的暴徒疯狂殴打程元龙,并将程元龙强行关进小号,双手吊扣在铁门上达一星期之久。后经其他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才得以解脱。因程元龙抗议非法迫害,多次写书面材料揭发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并对自己被非法劳动教养上诉。劳教所管教任福明等伙同东洲当地辖区的派出所,捏造事实,指使刑事犯人作假证,以莫须有的罪名将程元龙“逮捕”。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公开审判,对程元龙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到期)。程元龙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本溪市溪湖监狱遭受迫害。因程元龙坚持不转化,长期遭到非人迫害,致使程元龙的身体消瘦、苍老,最后身体虚弱到不能站立。期间家属探视提出保外,狱方以种种借口不放人。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狱方在没有通知家属,事先无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将生命垂危、已无法进食的程元龙抬回家。程元龙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被迫害离世。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本溪市司法局局长焦林;本溪市溪湖监狱监狱长鲍杰青,副监狱长田登峰,政委陈忠维,教育科科长赵学增丁超;抚顺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任政委刘志刚,大队长吴伟,管教任福明。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四千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五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