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林泽华致瘫痪的责任人的通告 (2)

2012年5月4日更新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林泽华,男,50岁,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法轮功学员。自1999年7月以来,林泽华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曾4次被非法劳教和判刑,期间曾被迫害致出现生命危险而保外就医。2007年9月12日,林泽华被双鸭山市国家安全局、友谊县凤岗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及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在友谊县看守所。2008年3月林泽华被友谊县法院非法判刑7年,2008年7月10日,林泽华从七台河监狱被转到佳木斯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2008年10月16日开始,分监区长赖宝华指使犯人李岩松对林泽华进行包夹迫害,并限制人身自由。警察对连走路都很困难的林泽华进行严管迫害,强迫他写悔过书、转化书等及连续出工,林泽华因此每天都艰难的挪动脚步上工,不到200米的路程要走30分钟。2008年11月7日,李岩松嫌林泽华走得慢,拉着他就往楼下拽,林泽华用手扒门不放,李岩松竟发疯般把他扔到离门3米多远的楼梯上。从此,林泽华下肢不能动,被迫害致瘫痪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但狱方却说他是装的,赖宝华还让李岩松继续威逼利诱林泽华写“四书”,否则就不安排人护理,让他大小便都在床上。林泽华的诉状被扣押,因狱方威胁刑事犯,无人敢为林泽华作证。至今林泽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残已3年多,身体状态越来越差,但狱方拒不放人。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政法委书记黄建盛;省司法厅厅长刘义昌,司法厅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局长滕晓光,监狱管理局原任局长朱文学;双鸭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原双鸭山市政法委书记武凤呈;双鸭山市政法委书记王凤春;双鸭山市“610办公室”主任于永江;原双鸭山市公安局局长李焱春;双鸭山市国家安全局局长曹宪斌;七台河监狱集训队班长梁广成;友谊县公安局局长卢绍君;友谊县法院院长刘丛林,审判长张文峰,审判员孙绪水刘兴武,书记员王丽;友谊县检察院院长王伟哲;友谊县安全局刘局长;友谊县看守所柴永德;友谊县凤岗镇派出所警察刘春山杨海山;佳木斯监狱监狱长叶枫,副监狱长李好军吕允强,政委张玉成,狱侦科科长刘希波,监狱“610办公室”负责人曹建武,监狱“610办公室”人员董大全,佳木斯监狱原五监区二分监区长赖宝华,原二分监区指导员王连宇,五监区区长王庆军,五监区长崔延平(原任),副监区长刘旭宋云龙,教导员胡文月,副监区长兼教导员魏孟军(原任),分队长白晓光,分监区教改副中队长于欢,刑事犯江美庚李岩松王金良李新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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