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山东省乳山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于秀华责任人的通告

2012年6月27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乳山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山东省乳山市夏村镇夏西村于秀华,女,59岁,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3次,非法刑事拘留5次,被勒索现金5000元。2000年期间,于秀华被3次非法关押到乳山拘留所,在拘留所内,于秀华遭到刑讯逼供。2001年至2003年,2005年至2008年,2010年9月于秀华被3次非法劳教。2005年8月26日,于秀华被劫持到王村劳教所3大队。大队长李爱文为了达到让于秀华放弃修炼法轮功的目的,利用各种手段,强逼于秀华转化。如不让睡觉、罚站、被关在厕所里2个月,拷在暖气管上,半年不让她洗澡换衣服。于秀华绝食抗议非法迫害,遭野蛮灌食。于秀华原本健康的身体被迫害致高血压、脑梗阻。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乳山市政法委书记李国徽;乳山市"610"主任李林玉;乳山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长陶洪光,警察冷红心、仇祝彬;山东省王村劳教所3大队大队长李爱文,副大队长林月珍、王永红,带班队长宋红,狱警殷桂华、宋敏、李茜、崔洪文、丁海英、韩克信,教育科科长陈淑萍等。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做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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