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刘保峰
职务:
国保大队大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国保大队大队长刘保峰:办0459-6390003、 0459-639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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