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第十五分册 对各地劳教所的调查报告 (3)

2012年7月21日

 提要:

追查国际于2004年2月到2005年1月集中对中国大陆各地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人员进行了调查,发表了一系列各地劳教所内涉嫌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负责人名单以及犯罪事实,现将53篇调查记录整理成集。

目录:

15.21《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15.22《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23《贵州省中八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24《甘肃省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25《北京女子劳教所基本犯罪事实》
15.26《北京大兴团河劳教所恶人恶行录》
15.27《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酷刑和犯罪嫌疑人记录》
15.28
《广东三水劳教所酷刑和犯罪嫌疑人记录》
15.29
河北省唐山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30《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21 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1999年1月1日-2003年5月1日

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积极追随参与迫害。几乎每天都有陆续从全省各地秘密送来的法轮功学员,她们均是由当地公安强制偷偷送往此地的。到目前为止,已有近2,000名法轮功学员在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遭受残酷迫害。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2000年7月中旬从北京调来司法部“转化团”成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同时调集所里的“护卫队”(全是男狱警),从各中队分别挑选恶习深的吸毒、卖淫、抢劫犯组成“民管会”打手,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采取多种惨无人道的手段从肉体和精神上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包括栽赃陷害、强行“洗脑”灌输谎言、超期关押、给警察当奴工、超强度劳动十多个小时、滥施酷刑、“老虎凳”、电棒、警棍、狼牙棒、皮带、金竹条、细绳捆绑、钢笔戳穴位、手脚大字形铐在铁床、捆住双脚在地上拖、铁栅网上摆大字、长时间强迫站立(达几个月之久)、暴晒、冷冻、毒打、体罚、不准正常上洗手间、关水牢(见案例2)、野蛮灌食、用木棒打手脚关节部位、用筷子在阴道里捅、关押哺乳期受害人(见案例9)、扒光衣服羞辱,强行灌食插破胃、撬烂口腔和牙齿、不许受害人与家人见面等。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1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多名法轮功学员致精神失常(见案例6,10),致残(见案例10)。以下是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

主要犯罪人员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所长吴某,王某,教育科科长李志强
九中队:队长曹某,管教胡某,干事兰某
八中队:队长李奇,副队长刘萍,警察康凤,警察尹丹
七中队:队长张小芳,干事潘某,队长秦某,警察王姗
三中队:秦管教
入所集训队:中队警察黄某
护卫队:队长袁金、李军、秦朝霞、警察李均、罗管教、队长尹某

案例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唐发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教育科科长李志强,八中队队长李奇,七中队队长张小芳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3年3月3日唐发芬因拒绝暴力“洗脑”及发真相材料而被非法劳教2年并送往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并遭受残酷折磨。2003年4月10日,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酷刑将唐发芬折磨得奄奄一息,为逃避责任将她释放回家,2天后唐发芬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7/49210.html

案例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毛坤,王红霞,艾克秀、祝霞、何玉梅、岳永丽,吴厚玉、李红艳、韩杰、万古芬,谭金会,李安英,何秀珍,杨华莲,朱会群,李芬玉,沈君,邓泽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九中队队长曹某、管教胡某、干事兰某、7中队队长张小芳、干事潘某、队长秦某、王姗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折磨法轮功学员,重体力劳动、不准正常解便、强行灌毒药冷水、24小时不准睡觉、长时间面壁罚站、下蹲
详细情况: 2001年以来,九中队曹队长、胡管教、杨队长、兰干事,7中队队长张小芳和其他管教人员潘干事,王管教和张小芳等经常用肮脏下流的语言辱骂法轮功学员,恶言威胁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毒打,用电棍电,长时间强迫面壁罚站;长时间不让睡觉,不准上厕所,洗漱,洗澡。2001年,毛坤绝食抗议,被拖到医院灌食,一个姓卿的护士用大管子狠劲乱插,致使毛坤后来不能进食。就这样警察还将她一直关在小间里,一天面壁十几个小时,脚手被铐着,时刻有人监视。九中队警察长期将张凤清关小间并强迫她每天站“军姿”十几个小时,不准上厕所,还经常打骂。2000年,七中队每天被迫王红霞站军姿面壁十几小时,还经常将她铐在树上、电棍电,毒打;后来将她转到二中队,每天强迫她干十几个小时的活,时刻监控。警察经常将艾克秀、祝霞、何玉梅、岳永丽等环在大树上铐上。2002年8月份,楠木寺气温在39oC以上,张小芳、潘干事、秦队长、王姗等人派吸毒人员将祝霞、吴厚玉、李红艳、韩杰、万古芬等在建筑渣铺的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拖,一连好几天,吴厚玉被拖10多天。那些吸毒人员轮流上,几个人拖一个,有的拖,有的揪,有的捏,用尽了各种残酷的手段。法轮功学员的衣服、鞋子、皮肉全部被拖烂。祝霞的右臂部和双膝外侧的肉全部拖烂,衣服都沾在一起,还被迫每天从早上6点站到晚上12点。吴厚玉的背、腿、脚的肉被拖烂,满身的肉被揪得青一块,黑一块,还每天被迫面壁到次日凌晨3点。白天警察们强迫她和祝霞一起在太阳下暴晒,不准她们喝水,上厕所。几个犹大还将何玉梅踩到地上跪着,用脏毛巾狠劲勒住嘴。何玉梅的下巴和脖子都被勒得发紫,警察还强迫她在太阳下暴晒,每天不准上厕所,面壁站到晚上3点。警察们将60多岁的谭金会、李安英关在密室里被拳打脚踢,每天面壁罚站到晚上3点,折磨的站立不稳后,将她们拖到医院打针灌药。警察们将60多岁的何秀珍折磨得神智恍惚,不能站立,拖到医院强行输液。张小芳和“民管会”的5、6个人将50多岁的杨华莲打得全身发紫,满脸浮肿,并将她铐上后用绳子捆在底楼密室,楼上都听到她整晚传来的一声声惨叫;第二天警察们却诬陷她打警察,那些上班的管教和普教就又去用电棍打她、拳打脚踢、恶言辱骂、将她关在密室里罚站、不准喝水、上厕所、每天站到晚上3点。2个月后,警察还将杨华莲的头按在厕所里往水桶里淹。警察将朱会群,李芬玉,沈君,邓泽英,和一些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长期关在密室里,用绳子捆上拳打脚踢,强迫她们面壁站到次日凌晨2、3点钟并不准上厕所。11月份警察还将邓泽英衣服脱下,不让她穿。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5/48399.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6/47214.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40.html

案例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彭世琼、罗蒙、高慧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八中队队长李奇、康凤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报复揭露迫害真相的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 2003年1月25日,八中队残酷地报复对向外界揭露了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相的彭世琼、罗蒙、高慧芳。警察队长李奇和警察康凤指挥几名普教将彭世琼、罗蒙、高慧芳在寝室里暴打一顿,警察当时将高慧芳打得昏迷,昏迷后半小时才被抬下来送往医院,身体早已冰凉。而几个普教将彭世琼、罗蒙四脚朝天地拖下来摔在地上。警察李奇用很宽的封口胶将她们的嘴封上3层后,将彭世琼悬铐在进门的大树的树杈上,其脚刚好着地。在李奇的指挥下,普教蜂拥而上拳打脚踢。警察将罗蒙捆抱在粗大地树上毒打,手铐上还连了一根绳子,绳子另一端拴在此树的另一个枝桠上,这样罗蒙的手臂、肩、背完全吃紧了。警察们在瑟瑟寒风中迫害了她们3人整整1夜。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1/48070.html

案例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黄怀敏,唐敏,张世清,黄玉芳,张翼,孙凤华,肖红俊,俞斌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八中队警察尹丹、队长李奇、副队长刘萍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报复说真话的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 2003年2月14日八中队成立了严管中队,将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九、十寝室,强制“洗脑”,否则不准上厕所。黄怀敏、唐敏等被迫将大小便拉在裤子里,警察还不准她们换衣服。詹敏因一直拒绝念强制“洗脑”的资料而十几天不准上厕所,还挨打呕血住院,目前已坐立不稳。由于不准上厕所,九、十寝室臭气熏天,不仅如此,警察们还强迫她们吃更多的饭食,每2小时被灌1杯水。为了折磨法轮功学员,警察还用布条堵住她们的肛门、尿道、及阴道,惨无人道至极。自2002年10月份进八中队起,警察们一直将张世清关进一间一点不见自然光的小监室,并纵容吸毒人员对她连续施暴。警察尹丹不仅不管还拿来手铐将张世清铐上。2003年2月11日晚,警察李奇又暴打张世清、黄玉芳,张翼让李奇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不能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奇恼羞成怒,辱骂张翼一顿。2天后,副队长刘萍将张翼反背铐着,并在背部与反铐的手之间塞进了一床厚厚的棉被,使张翼痛苦不堪,并且5天5夜没让她休息。警察从2002年12月10日起,因孙凤华不放弃信仰,而无理强迫她一直罚站,期间从不让休息。孙凤华向因太疲劳前倒了下去,眼睛撞成紫黑色,即使这样,警察一直强迫她站了50多天才让她坐下,但是仍然没有让她上床休息过。由于长期的站立,她的腰已直不起来。肖红俊2002年7月非法劳教期满,但现在仍被非法超期关押在劳教所;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非法超期关押俞斌已达9个月之久。从2002年10月28日起,8中队警察每天只许被“严管”法轮功学员休息6小时,甚至不休息;每月只许洗1次衣服、1次澡、1次头,平时任何衣物都不准换洗。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1/48070.html

案例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谭正法,杨华莲、谭信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7中队张姓警察队长、民管米易、姚远芳、强学华、杨学如、朱学锋、刘远芳
基本犯罪事实: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 2001年7月25日上午,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警察将谭正法、杨华莲、谭信召3人送到资中楠木寺女子监狱的“洗脑班”(五中队)强制“洗脑”。2002年7月5日,谭正法被送进了七中队,遭张姓警察队长野蛮折磨20多天,其间他和其他坚定信仰者被强迫一动不动的从早5点坐到晚12点,如果动一下,马上就招致一顿拳脚,晚上睡下连翻身都很吃力。9月26日,谭正法被强迫进“洗脑班”,警察就用脚蹲马步、手举呼拉圈来、用木棒击打手脚的各个关节、用狼牙棒抽打、强迫长期站“军姿”、面对墙壁的等酷刑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0/48064.html

案例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高燕,于卓,付天陆,向玉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至精神失常,致残
详细情况: 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酷刑折磨高燕至精神失常。警察经常用绳子捆住于卓双脚在地上拖,并毒打于卓将她关小间。警察还因付天陆拒绝写“转化书”而无理将她毒打至肾严重损伤。警察还用“老虎凳”,关小间,毒打,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同样拒写“转化书”的向玉梅。导致她重伤生命垂危,被送进医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0/48064.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樊英、龚书莲、喻彬、陶玉、肖红俊、曹芹凤、彭世琼、罗蒙、高慧芳、孙凤华(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八、九中队队长李某、李琪、尹丹
基本犯罪事实:暴晒、铐吊、报复性体罚揭露水牢迫害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指使吸毒犯毒打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 自2002年7月6日,八、九中队队长李某、李琪、尹丹每天将十几位法轮功学员暴晒,致使法轮功学员皮肤被晒得起泡、脱皮、起黑斑。夜晚让蚊虫叮咬。管教指使普教揪住肖红俊等法轮功学员的头发一阵乱打,折磨至深夜。警察还指使和纵容犯人毒打樊英、龚书莲、喻彬、陶玉琴等法轮功学员,并将她们在地上拖,以至衣服、鞋袜全被拖烂。警察们电击樊英、曹芹凤的嘴和手,还用污秽的毛巾堵嘴、胶布封嘴。所有那里的法轮功学员都曾被铐在树上。2003年1月25日,2名从澳大利亚来的调查人员由队长李某带着来调查水牢一事,一位调查人员奇怪的问:“为什么她们都站着?”李某立刻撒谎说:“她们坐累了,自己愿意站的。”彭世琼听见马上澄清说:“是他们逼我们站的。”话音刚落,犯人立即捂住她的嘴将她按倒在床上。晚上过了9点,狱警疯狂报复,在寒风刺骨的夜晚,把彭世琼和罗蒙连拖带打地拉到院子外铐在树上,用胶布封住嘴。高慧芳因护着罗蒙也被体罚。警察将3名法轮功学员一起罚站了1周,13天不准上床睡觉。警察40多天不准孙凤华(音)上床睡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1/46889.html

案例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2中队、3中队管教、7中队护卫队狱警、3中队秦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 酷日下罚站、罚坐军姿,毒打、电击,打得大小便失禁、遍体鳞伤、限时上厕所、指使和纵容吸毒犯殴打受害人
详细情况: 2000年初,2中队警察指使和纵容吸毒犯组成“民管会”殴打法轮功学员,冬天冷水淋身,抓着头发拖行10多米,铐在大树上几个小时,打脸。护卫队狱警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电击,打得大小便失禁,遍体鳞伤。2000年6月,7中队警察,在酷日下罚法轮功学员站“军姿”,在40多度的高温下罚坐“军姿”17、18小时,动就打。以致屁股上坐满了脓胞疮,10多天不准洗脸和脚,通宵罚站。限时间上厕所。2001年9月11日3中队管教指使2个吸毒犯毒打四川法轮功学员并罚站“军姿”。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5/46518.html

案例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余胜翠、尹华凤、吴玉萍、毛君华、王红霞、游金芳、李凤琪、陶菊花、郑友梅、陈祥芝、朱丽、张亚群、李光清、张世清、李时贵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七中队队长张小芳、护卫队队长袁金、护卫队狱警、狱警李均、五中队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指使和纵容“民管会”殴打法轮功学员致昏死,扒光衣服进行羞辱,毒打致残、电击致满脸是血
详细情况: 2000年6月,七中队队长张小芳指使和纵容由吸毒犯组成的“民管会”殴打余胜翠、尹华凤、吴玉萍、毛君华、王红霞、游金芳、李凤琪等。“民管会”普教将法轮功学员打得遍体鳞伤。其中余胜翠被打得昏死,臀部、大腿被拖得血肉模糊,粘连着裤子脱不掉;尹华凤被扒去衣裤一丝不挂地在镜子前罚站2夜。四中队的警察把陶菊花、郑友梅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关进水牢;五中队的狱警对陈祥芝、朱丽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拳打脚踢,并用绳子捆绑、电棍电击,不许睡觉。吸毒犯李晓玲将李凤琪臀部、大腿打得皮开肉绽。吸毒犯用铁棒将张世清打得昏死,浑身变成了紫灰色。普教尤平将王红霞右眼打伤。2001年3月7日,护卫队队长袁金把王红霞踢瘸,打到吐血。2001年期间,护卫队队长袁金抓住陶菊花头往墙上撞,直到吐血。警察队长张小芳用电警棍将张亚群电得满脸是血。一群护卫队男狱警因李光清炼功而将其毒打至昏死。狱警李均仅仅因为王红霞、李时贵上厕而用电警棍电击她们。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40837.html

案例1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杨启会、高燕、吴仕淬、62岁的张姓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五中队(又称入所队)警察、七中队队长张小芳、八中队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扒光衣服进行侮辱、手脚大字形铐在铁床上、强行灌食撬烂口腔和牙齿、把多名受害人折磨至精神失常、打至休克昏迷、冷冻、暴晒、罚24小时站立不准睡觉
详细情况: 五中队(又称入所队)狱警指使吸毒犯在光天化日下强行扒光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进行羞辱式搜查。不配合的便被抓住头发、捂嘴、拳打脚踢、强行撕破衣服。警察将杨启会嘴中系上布条、贴上胶布吊在窗上拳打脚踢,然后狱警将其手脚大字形铐在铁床上数日,数九寒天,赤脚单衣,还不准下床大小便;还多次对杨启会强行灌食,撬烂了她的口腔和牙齿以至神智昏迷,只剩微微一口气。警察将高燕折磨至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八中队狱警指使7、8个吸毒犯殴打吴仕淬至休克,苏醒后又被6人拖至厕所,用洗厕所的脏布塞住嘴再次打至休克、昏迷。八中队警察还在众目睽睽之下扒光法轮功学员的衣服进行羞辱迫害。仅八中队就逼疯法轮功学员3人。九中队警察将62岁的张姓发轮功学员关小号达1年半之久。警察张晓芳经常把法轮功学员铐在坝子的大树上挨冻、暴晒或罚24小时站立、不准睡觉,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得连续昏倒几次也不准人管,不准休息。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8/38787.html

案例1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周慧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狱医,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 强行灌食插破胃、以至鲜血直冒、生命垂危
详细情况: 2001年约11月期间,在劳教所周慧敏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劳教,要求无罪释放。狱医对她强行灌食,胃被管子插破了,鲜血直冒,输液针头插不进血管,生命垂危。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37403.html

案例1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缪素芳、林莉莎、吴厚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入所队(五中队)、七中队、五中队干事周俊辉、七中队干事黄xx
基本犯罪事实: 罚受害人每天站十七到二十个小时,“坐军姿”,电击,对受害人强行“洗脑”
详细情况: 2001年2月入所队(五中队)管教指使普教体罚缪素芳,强迫她每天站17到20个小时。期间不准动,不准说话,罚做“飞起”(双手高 举伸直,贴墙面壁),她被折磨至双脚肿得穿不进鞋子,一直肿到膝盖以上。8月份七中队管教把缪素芳关到楼上严管,罚“坐军姿”,不准随便动,不准讲话,5个月之久不准下楼活动。五中队“包夹”人员强迫林莉莎做“飞起”,从早至深夜,不准洗漱、说话,罚蹲马步,双腿被折磨得又红又肿,皮下毛细血管肿胀坏死, 变成紫色。2001年6月,九中队警察因林莉莎抵制听攻击、污蔑法轮功的文章将她铐在洗澡间,狱警还唆使“包夹”上去踩她的腿和脚,几个人坐在她盘着的腿上使劲压,将林莉莎折磨得惨叫不止。自2001年3月初,五中队狱警周俊辉强迫吴厚玉长时间站立1个多月,致使她双腿肿得又粗又硬,双脚象馒头;2001年 8月份警察又将她转到了七中队强迫曝晒;干事黄xx拿电警棍对她又电又打以至林莉莎当场晕倒。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4/35506.html

案例1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陶菊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七中队的队长张小芳、护卫队男狱警、八中队的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 强制性进行重体力劳动、电击、毒打、大热天用厚棉被捂住受害人直到失去知觉
详细情况: 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强迫陶菊花等法轮功学员进行重体力劳动和曝晒,几十天都不准洗澡。七中警察队长张小芳疯狂地电击多名法轮功学员。张小芳还找来护卫队的一名男狱警将陶菊花单独关进办公室毒打,人快不行了才罢休,后八中队的狱警还将陶菊花被关进小间双手铐在铁门上,双脚尖着地,整整铐了3天。大热天狱警用一床厚厚的棉被捂得她喘不过气,直到失去知觉,导致她的手指在此后的几个月都是麻木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7/34388.html

案例1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哺乳期的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入所集训队中队姓黄狱警、七中队的狱警、队长张小芳
基本犯罪事实:关押哺乳期受害人、体罚、冷冻折磨、电击、长时间禁闭
详细情况:黄姓狱警强迫50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面墙站着叫“巴起”,50以下的面墙双手伸直举过头顶叫“飞起”。一天举16、17小时,指使看守的刑事犯对受害人拳打脚踢。期间不让睡觉、不准洗脸、洗脚,不准出屋,不准喝水,禁止说话。黄姓狱警还用打嘴、电击,在寒冷的冰霜冷冻等酷刑折磨哺乳期的法轮功学员很多天。七中队还非法关押一部份法轮功学员在屋里半年多,大小便都是在水桶里。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8/29230.html

案例1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志清、王洪霞、李冯琪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护卫队”、七中队
基本犯罪事实: 体罚、暴晒、电击、毒打致昏死过去、强行灌食、扒光衣服羞辱;超期关押、不许受害人与临死的父亲见最后一面
详细情况:几个警察和犯人围着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用警棍打、电击,长时间体罚、暴晒,每天只准她睡4、5个小时甚至更少。管教叫刑事犯用钢条打快60岁的张志清直至张志清昏死过去,屁股被打得没有一块好肉。警察纵容4个犯人用4根带节疤的竹子合在一起来轮流殴打另一位女法轮功学员,身上、手上都被打烂,血流不止而引致发烧;许多法轮功学员为此绝食抗议而被强行灌食;犯人在警察的纵容下强行脱去一位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让她站在镜子前,羞辱一整晚。几个管教和犯人野蛮殴打王洪霞。在七中队非法劳教李冯琪1年半期满,父亲临死管教也不让她见最后一面,以此强迫“转化”。李冯琪不愿放弃修炼被无理延期4、5个月才放回家,父亲早已去世了。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9/28722.html

案例1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五、七、八、九队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指使普教随意打骂、体罚法轮功学员,电击、毒打、强行“洗脑”灌输谎言
详细情况: 五队狱警指使普教不分昼夜地监视法轮功学员,白天不准上厕所;从早上6点半到晚上10点半体罚扒壁(脚抵着墙,站的笔直,手高举在墙上,不准动);不给水喝,随意打骂受害人。七中队强行“洗脑”灌输谎言,几乎每天强迫听诽谤性的录音和文章。四川电视台多次来炮制假录像,法轮功学员不配合,管教就用电棒、手铐、关小间、用毛巾堵嘴、扯头发、打耳光、乱踢乱打、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晒太阳、罚淋雨、罚站“军姿”等折磨,从早晨6点半到晚上12点,有时到凌晨2、3点。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0/28799.html#chinanews0420-10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6/28581.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6中队管教、7中队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 超强度劳动、电打、毒打、抽耳光、扒光衣服羞辱、铁栅网上摆大字、噪音折磨,强制灌输“洗脑”
详细情况:  2000年4月,6中队管教强制法轮功学员做奴工,每天超强度劳动十几个小时,并用电击、抽耳光等酷刑折磨。2000年6月,7中队管教和普教往法轮功学员嘴里塞臭袜子,电击和用竹帚头狠命抽打法轮功学员致全身乌黑色、毛孔里渗出血珠糊成一片、后脑勺被碰撞一个洞,鲜血直流。警察还强迫法轮功学员从早到晚戴手铐、脚镣,小间铁栅网上摆大字。管教用带硬刺的荆棍将法轮功学员打得全身皮开肉绽,鲜血直流;用狼牙棒将一些法轮功学员打得多次昏迷,全身浮肿,屁股成了肉浆,长时间流血水,连内裤也不能穿,垫很厚的卫生纸都湿透了。还有的法轮功学员的脸被普教用瓶子甩过去打得血糊满脸。警察将法轮功学员折磨的个个遍体鳞伤,还扒光衣服羞辱;强制灌输诽谤大法的录像、录音和文章;将30、40名法轮功学员酷暑天关在10多平方米的小屋内,制造震耳欲聋的噪音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5/27906.html

案例1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仕清、咏XX、罗小玉、张凤清、毛坤、汪世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所长王某、科长李自强、队长李某、张小芳、队长李军、队长秦朝霞、警察黄某、“护卫队”(全是男子)
基本犯罪事实: 脱光衣服羞辱挨冻、曝晒、毒打、铐吊致全身发黑、下蹲等酷刑折磨受害人,毒打致当场昏死过去
详细情况:2000年6月,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调来所里的“护卫队”(全是男子)和17名吸毒犯做打手,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一吸毒犯找来修房用的钢条将张仕清打得皮开肉绽,整个臀部变成黑紫色(很多学员都是如此),当场昏死过去。警察李队长抓住张仕清头发猛然向后转动,脖子险些被扭断,随后警察秦朝霞(队长)双手反背手铐卡死,只让其脚尖触地吊在铁网门上致手脸变成乌黑色;警察脱光咏XX衣服羞辱、冻了1夜;将毛XX五花大绑捆在床上,口中塞满臭袜子,长达几十小时;将川北一法轮功学员毒打后捆在树上,打成严重内伤导致休克;无理强迫多名法轮功学员站7、8天致腿脚水肿。警察还强迫学员做“下蹲”从100至高达1,300个,成都的毛坤被迫做到1,000个,广安的汪世英被迫做到1,300个,成都学员罗小玉被迫要做400个做不了,警察便抓住她头发象抛水泥袋一样把她抛进刚下过雨的花台数次。警察残忍地强迫50多岁的张凤清在外站立半年之久(每天17小时),有时捆住手脚曝晒或雨淋。警察黄XX把姓何的法轮功学员铐在树上致全身发黑,不得不叫医院来人抢救,后此学员不知去向。3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罚曝晒,罚坐“军姿”臀部全坐烂。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4/25984.html

案例1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五中队警察、罗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用高压电棒、警棍、铐子、绳子、打得受害人皮开肉绽、头破血流、大小便失禁、以致昏死过去,将女法轮功学员衣服全扒光羞辱、暴晒、体罚
详细情况: 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五中队警察用高压电棒、警棍、铐子、绳子、拳脚交加打得法轮功学员皮开肉绽。大小便失禁,昏死过去。警察在众目之下将女学员衣服全扒光;五中队的罗姓管教常常用电棒电击打骂法轮功学员,在烈日下暴晒,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12点强迫法轮功学员在露天下坐“军姿”,很多人的皮肤长了疥疮,奇痒难忍,只要动一下马上就遭拳打脚踢,打得头破血流,伤痕累累;还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站立、下蹲并指使犯人毒打法轮功学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得昏死过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5/20359.html

案例2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文红、张乃清、张仕清、高艳、樊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所长吴某、科长李自强、五中队队长张小芳、“护卫队”
基本犯罪事实:带脚镣、手铐、吊、电棍电、毒打、关进浸水的小号、冷冻、暴晒、用竹条子打下身、侮辱性戴牌
详细情况: 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残酷折磨张文红、张乃清、张仕清、高艳、樊英等每天达18个小时。酷刑包括毒打、带脚镣、手铐、吊在树上用冷水泼、电棍电、关进浸水的小号、每天从6点至晚上12点面壁站(双手高举过头顶),举不好就带手铐吊起来或带脚镣。冬天只穿内衣内裤铐在树上挨冻,夏天在烈日下暴晒。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6/17568.html

案例21

受害人: 周姓、李姓、苏姓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护卫队”杨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电击、荆条抽打、在地上拖,臭鞋、带血的卫生巾往嘴里塞、把受害人丢进粪坑、体罚、强行“洗脑”灌输谎言
详细情况: 2000年,楠木寺女子劳教所5中队警察经常用拳打脚踢、警棍电、荆条抽、”坐军姿”、在地上拖、甚至臭鞋、带血的卫生巾往嘴里塞等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同时还强迫他们大量喝水,但却不准上厕所,8、9天不许洗澡。警察指使吸毒犯将中队的姓周的法轮功学员丢进粪坑,又叫人端来装着污物的便盆往她身上倒。警察指使“民管会”的犯人把姓李的法轮功学员的衣裤扒了,按在桌子上被4、5个人用荆条轮流抽打,还不准哭、喊、叫,被打得血肉模糊。警察抓住姓苏的法轮功学员头发拖行后铐在树上十几个小时。7中队张队长用电棍电击抽打学员,一人就打断了几根电棍。护卫队对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灌输谎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26/5984.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11

 

15.22 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4月25日 - 2004年11月6日

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所长高利国(音),副所长胡国荣、周某,政委邓小雄,纪委书记唐岳红。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原来是湖南省开关总厂,坐落在三面环山的阴暗角落里,地处长沙市天心区域。原来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共有11个分队,在2000年7月28日又增设了一个7•28大队,此大队专门用来关押湖南省各地被非法判劳教、判刑的法轮功男学员。在2003年7月,“日”字楼(楼的形状象个日字)修建完毕,各队相继搬迁到“日”字楼后,入教队和七二八大队合并为现在的七大队。

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的“约束衣”酷刑,是中央“610” 办公室及其操纵下的司法部专为迫害法轮功而向全国劳教系统推广使用的。据报道,全国各地已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约束衣”酷刑活活折磨致死。所谓“约束衣”,是一种衣形酷刑用具,从前身套进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分,衣袖上有带,此衣由细帆布制作。警察将“约束衣”强制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向上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3年6月6日,至少有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见案例1、2),被先后非法关押过的法轮功男学员达上千人次。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姚遥远、张高海。

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的警察、队长们经常亲自动手参与迫害,还指使犯人打手参与迫害。采取迫害的方式有:强行“洗脑”、关禁闭、强迫长时间干活、长时间不让睡觉、穿“约束衣”、超期关押、随意加期、夹控、殴打、注射不明药物、体罚、烟头烫、强行灌食、绑在死人床上等。虽然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极力严密地封锁消息,但仍有大量的迫害事实被曝光。

主要犯罪人员:
所长:高利国(音)
副所长:胡国荣、周某
政委:邓小雄
纪委书记:唐岳红(女)
监察科科长:贺凤香(女)
监察室主任:周立(女)
7•28大队分队长:黄新
7•28大队副队长:周敬石
7•28大队副教导员:文某
7•28大队警察:周某、史孟/吏蒙(同音)
七大队大队长:李岳、胡奇峰(28岁)
七大队教导员:毛伟、周石雄、邹某(40岁)
七大队分队长:肖杰、何?
七大队警察:刘雄文(28岁)、何俊(27岁)、徐某(30岁)、任某(40岁)、伍某(20岁)
二大队分队队长:杨晓波
三大队教导员:易华安
警察:赵湘民、何福慧、王勇、江某、熊焕、杨小平
原五大队教导员:谢亚平
原五大队警察:高某
六大队警察:王健
九大队警察:文宏志
11大队教导员:袁某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姚遥远(1972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原在武汉军用器械士官学校工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姚遥远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在武汉军用器械士官学校工作。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于2000年8月被非法开除公职,返回农村家乡。之后多次遭当地官员的劫持迫害。2002年2月7日,姚遥远被绑架到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1年;2003年1月30日,被释放回家后,惨遭迫害的姚遥远出现大咯血,被家人送往邵东人民医院抢救。2003年5月底,再次出现大咯血,被家人送往邵阳市种心医院抢救,于2003年6月6日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1494.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8/7105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10/46924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高海(男,65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0年7月、2001年元月,湖南省永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张高海两次进京上访讲真象;回来后,永州地区“610”不法官员强行将张高海送入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进行迫害;2002年2月被释放回家;10月19日,张高海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68824.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潘建军(男,33岁,湖南省沅陵县马底耋乡方子垭村人,大学文化)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沅陵县看守所、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怀化市第二看守所、常德市津市监狱、湘南某劳改农场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0年潘建军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2001年底,他在朋友家讲真象,被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沅陵县看守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送入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期间由于犹大出卖受牵连,被改判劳教4年,转到怀化市第二看守所。2003年8月有人在怀化第二看守所见到他时,他已瘦得皮包骨头,腰不能撑,身上有伤。2003年10月,为抵制迫害,他绝食20天左右,又被加刑,被判刑7年,随即被送到常德市津市监狱;到那里时,潘建军处于休克状态。监狱要送其火化时,其苏醒过来。在常德市津市监狱里,潘建军被关押在6分队“严管队” 里迫害。2003年4季度,他被转湘南某劳改农场继续迫害。2004年农历正月十五,监狱通知他的亲人:潘建军已死亡。详细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649.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17/48202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9/7343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5/47730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谭江元(男,汉族,39岁,湖南省祁东县步云桥镇泮芹村农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抓捕、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由于法轮功学员谭江元坚持修炼法轮功,在当地被非法拘留15天。1999年12月11日,他与几位法轮功学员共同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进祁东拘留所,后又转到看守所,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送到衡阳三塘劳教所4队;后又转到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在入教时的一个星期中,谭江元只睡了20来个小时:白天军训,夜晚被值班人员看着,不准睡觉,一合眼就挨打。谭江元被送到11大队4分队,被迫每天高强度体力劳动18小时,由2个押控人员24小时监控,曾被无故加刑半年,受尽了精神和肉体折磨,于2001年11月份被释放回家,共计被非法关押了2年零10天。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期间,步云桥派出所警察多次绑架、关押谭江元,并受到非人的迫害;由于警察肆意绑架法轮功学员,谭江元现已被迫流离失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323.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邓小雄(政委)、高利国(所长)、高某(原五大队警察)、吏蒙(7.28大队警察)、文某(7.28大队副教导员)、谢亚平(原五大队教导员)、周某(7.28大队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无故加期、剥夺人身自由、强迫长时间干活、强行“洗脑”
详细情况: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政委邓小雄、所长高利国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劳教,并无故加期,如3个月不放弃修炼就加一个月,1年不放弃就加3个月。法轮功学员在大会上喊:“法轮大法不是XX”,就被加期3个月;劳教期满后,仍无理强行扣留法轮功学员;被认为“转化不彻底”的人也不放。对家属是法轮功学员的不准接见;实行24小时“包夹”控制,完全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而且每月都实行搜身、搜行李。警察谢亚平为了达到所里所下达的“洗脑”任务,伙同警察高某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身体上的折磨: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的干活,每天干活时间17、18个小时;指使吸毒犯对法轮功学员“夹控”,不让休息,完不成任务要一直干完。为了更严密的控制法轮功学员,就造谣说:“现在某某学员已患有精神病了”,让“夹控”的犯人连上厕所、睡觉都得看紧。使法轮功学员身体和精神上受到双重压力,警察吏蒙、队长文某、高某、周某造谣诬蔑大法,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强行“洗脑”和精神控制。经常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的“悔过书”和“揭批书”,还经常要写所谓的“思想汇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6/29588.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强行“洗脑”、关禁闭、体罚、长时间不让睡觉
详细情况: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有无数个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禁闭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体罚、关禁闭。进禁闭室时,衣裤都被强迫全部脱光,关在连腰都伸不直的黑屋子里,被蚊叮虫咬得体无完肤,每天给丢进几砣饭,只能用手抓着吃,不写“保证”不让出去,而且出来后还要在全大队劳教人员会议上向大家保证不再炼了,还要挖思想根源,否则接着关禁闭。每个法轮功学员由2个犯人24小时“夹控”着,不到规定时间不能大小便;不准法轮功学员见面或说话。期满后,不“转化”不放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洗脑”,轮流找法轮功学员“谈话”,一谈十几个小时甚至几十个小时不让睡觉,连水都没喝的。表面对你很好,实际上采取各种手段施加压力,搞得人神智不清。新开铺劳教所关押的被非法判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十多岁的学生、七十多岁的老人,有工人、农民、学生、干部和高干及高级知识分子、教授,还有部队现役军人。在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受尽了各种折磨,大部分被迫害得身体极度虚弱,有很多已经不能走路了。上年纪的大部分被迫害得出现了心脏病、高血压、中风或偏瘫的症状;劳教所怕担负责任,这时才叫当地派出所或家里人来接走。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300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3/18011.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三发、王叶青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李三发、王叶青,在劳教所残酷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39.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长沙市岳麓公安分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非法延期
详细情况:2002年元月17日,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非法关押杨林。王继云(杨林的妻子)、王继云的母亲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看守中心,王继云的父亲也同时被非法抓捕,现关押地址不详,抓人者是长沙市岳麓公安分局。到2003年7月16日,杨林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的期限已满,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却以杨林没有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对其非法延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0/54295.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1/5437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5/38837.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孟欣(男,20多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孟欣。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7/51794.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6/21/37172.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欧阳佳之子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抄家;
详细情况:2001年4月至2002年4月,湖南岳阳平江县城关镇派出所及国安大队对法轮功学员欧阳佳进行多次抄家、绑架、非法关押;2002年4月,城关镇派出所及国安大队一伙绑架欧阳佳及其儿子,将欧阳佳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44天,将欧阳佳的儿子非法判劳教1年半,现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5/5041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31/36340.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解生、李国权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刘解生、李国权。刘解生被非法判劳教1年,李国权被非法判劳教年限不详。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7/3442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6/25333.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安宁、张彪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底,法轮功学员张安宁、张彪兄弟俩步行上访后被非法关押33天;2001年初再次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判劳教1年,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0/26974.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30/20417.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熊盖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四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每天高强度劳动、强行“洗脑”、毒打
详细情况: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四大队的警察曾将法轮功学员熊盖健拖到洗漱间进行毒打,还用电棍打过他。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高强度劳动长达18小时,这种无偿劳动每人每月可以给劳教所创值近1000元;使用车轮战术对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不许炼功、不许睡觉。警察指使犯人分三班轮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夹控,指使吸毒犯毒打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里加工生产大量的非法出版物,除盗版古今中外各种名著外,还盗版大量畅销书,甚至秘密印制黄色书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6/26775.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3/20167.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在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的部分法轮功学员名单如下:
雷扬帆(男,30岁,劳教2年)、黄勇辉(男,40岁)、熊金泽(男,28岁,劳教3年)、向勇(男,25岁) 、彭书松(男,27岁,市板塘铺五菱集团)、刘春奇(男,47岁,住红旗商贸场)、刘立炎(男,50岁)、周若煜(男,35岁,市职工学校教师)、曾光中(男,37岁,市矿冶学院副教授)、陈施翰(男,43岁,市动力配件厂,劳教1年)、谢重庆(男,47岁,市钢管厂,劳教3年)、刘定爱(男,60岁)、魏书斌(男,40岁,市公安局)、黄义举(男,62岁,退休干部,住安化县梅城镇南街,劳教1年半,无劳教通知书,口头宣布)、王胆聪(男,51岁,安化县九龙中学英语教师,劳教1年,无劳教通知书,口头宣布)、王则愚(男,20岁,湘潭大学在校学生,劳教1年半,无劳教通知书,口头宣布)、刘正午(男,60多,住南县县城,劳教1年半,无劳教通知书,口头宣布)、唐学军(男,36岁,劳教3年)、李静美(男,63岁,嘉禾县粮食局退休干部,劳教1年半)、李占鲜(男,50岁,劳教1年)、李辉(男,28岁,劳教1年)、黄跃莺(男,35岁,劳教1年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7/2449.htm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曾光中(男,37岁,湖南湘潭工学院图书馆副教授)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3月下旬,法轮功学员曾光中进京上访,被治安非法拘留15天;6月下旬其再次进京上访,被强行关押在北京某看守所;7月份被非法判劳教,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8月14日,他被强行从长沙押回湘潭工学院,被强行“批斗”一天后,又被押回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12/1066.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玉(男,36岁,湖南湘潭第一职业学校教师)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10月份,法轮功学员周玉因在外面炼功,被非法拘留10天;春节期间,他去北京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后被非法关押在湘潭市三角坪看守所1个月;出狱后仅8天,无任何事由被公安非法抓走,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现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12/1066.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立炎(男,49岁,湖南湘潭市护潭乡居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刘立炎三次进京上访,第三次被押回湘潭后,在戒毒所被非法关押15天里,天天遭到犯人的毒打;释放出来后仅10天,又被公安非法抓走、并送去劳教,现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12/1066.html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肖司光(男,30岁,嘉禾县石桥中学教师)、李静美(男,63岁,嘉禾县粮食局退休干部)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的湖南省郴州地区部分法轮功学员名单:肖司光(男,30岁,嘉禾县石桥中学教师,劳教1年)、李静美(男,63岁,嘉禾县粮食局退休干部,劳教1年半)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11/4322.html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熊金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给法轮功学员穿“约束衣”
详细情况: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的“约束衣”酷刑是中央“610”办公室及其操纵下的司法部专为迫害法轮功而向全国劳教系统推广使用的。据报道,全国各地已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约束衣”酷刑活活折磨致死。所谓“约束衣”,是一种衣形酷刑用具,从前身套进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分,衣袖上有带。此衣由细帆布制作。警察将“约束衣” 强制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向上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2002年3月13日至20日七天时间内,新开铺劳教所将熊金泽关进禁闭室(禁闭室是2米长,1米多宽,2米多高,二重铁门,一个水泥床铺,一个厕所坑,水龙头,吃、住、拉全在里面) ,并强行给其穿上“约束衣”,戴上厚重的头盔,将其双手交叉紧紧捆绑于胸前,胸部十分压迫憋闷。戴上头盔后,只能张开口呼吸,感觉胸闷,头沉,浑身无力,无法行动。而且24小时由两个吸毒劳教人员监控,不时对他进行人身侮辱与精神折磨。7天之后,熊金泽只能由人从禁闭室抬出来,警察说从来没有人在这种折磨下熬过3天。另据劳教所里狱警说:在2001年下半年,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迫害死1名法轮功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1/69414.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9/5705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21/40530.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匡代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袁某(11大队教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将精神正常的法轮功学员送入精神病院迫害
详细情况:2002年11月,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对坚定修炼的匡代杰污为“精神病”。该劳教所11大队教导员袁某及警察强行将匡代杰送往长沙一脑科医院迫害。医院的大夫与狱警串通一气,做伪证说匡代杰炼法轮功导致了“精神病”。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2587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11/19696.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卢海(湖南临湘五尖山人,湘潭大学电子工程与自动化系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卢海曾受聘岳纸集团,试用期间因进京上访被解除合同。2001年元月,他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曾在北京天安门派出所、北京宣武区看守所、江西瑞昌看守所、岳阳市第一看守所等多处遭受迫害。此间卢海被折磨得惨不忍睹,岳阳看守所怕其死于狱中,担负责任,于2001年7月将他赶出狱中,在回家10多天之后,又被洪家洲派出所警察李玉霞绑架。经临湘派出所、岳阳土桥派出所、然后将他非法送往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理由是他不肯在所谓的“保证书”上签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4/4041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11/29614.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24小时监视、关禁闭、不准睡觉、被迫戴头盔、毒打等
详细情况:新开铺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的迫害手段:每间房安排2名左右吸毒犯人“夹控”,24小时监视,不准讲话,不准炼功等,对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关禁闭,期间不准睡觉、被迫戴头盔,警察指使吸毒犯打法轮功学员,不准穿衣服等,强迫看诽谤大法的录像。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的部分湖南省法轮功学员名单如下:
丁琳(劳教2年)、严其国(劳教2年)、聂庆丰(劳教2年)、刘源波(劳教1年半)、胡念红(劳教2年)、张谦(劳教1年半)、刘解生(劳教1年半)、施大兴(劳教1年)、李庆君(劳教1年)、艾云(劳教1年)、廖高平(劳教1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1/5079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29/36279.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振武(男,63岁,家住湖南省益阳地区南县南洲镇宝塔湖村四组)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12月,刘振武进京证实大法,被南县公安接回送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2000年4月,刘振武又被公安局非法关押15天;释放回家第三天,又与20余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公安局绑架,刘振武又被非法拘留30天,其余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15天。此后过了3个月,公安局来电话要其去派出所一趟,诱捕刘振武,此次无任何手续,非法判其劳教 18个月。2003年3月,因其向世人讲真象,被不明真象的人举报,3月28日凌晨,公安局对其抄家、并再次绑架刘振武,开始关押6个月后,改为监视居住7个月,期满后并不放人;至2004年1月15日,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通知刘振武判劳教2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新开铺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823.html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江新江、胡和平、于福宝、聂飞跃、冯德荣、周文宣、邓正伟、徐诈友、卢海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肖杰(七大队一分队/二分队队长)、何?(七大队三分队长)、周石雄(七大队教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超期关押、随意加期、“夹控”、不让睡觉、殴打、注射不明药物、体罚等
详细情况:新开铺劳教所是湖南省唯一一家非法关押法轮功男学员的劳教所,自1999年7.20以来,在这里被先后非法关押过的法轮功学员达上千人次。2000年至2001年高峰期,这里曾非法关押500多人,并专门成立了7.28大队。所谓的7.28大队是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大部分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此队,其余的被分散在生产队和入教队。在2003 年7月“日”字楼(楼的形状象个日字)修建完毕,各队相继搬迁到“日”字楼后,入教队和7.28大队合并为现在的七大队。现在七大队关押约60多名法轮功学员,另外各生产队关押约10多名法轮功学员。七大队的迫害方式:

1. 歧视政策: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一切权利,连上厕所的权利都没有,七大队警察不许新劳教人员和法轮功学员接触、交谈,由“夹控”监视;还挑拨其他劳教人员与法轮功学员的关系。

2. 剥夺言论与通信权: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互相讲话,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人有炼功的一律不许会见。法轮功学员的来往信件都要被强行拆开检查,还经常把法轮功学员亲戚、朋友写给他们的信扣下不给他们看或者销毁,法轮功学员每次会见一次还得搜一次身。

3. 超期关押、随意加期:法轮功学员江新江因说一句大法好,被加教20天,并顺延8天;法轮功学员胡和平因看法轮功资料,被加教20天,并顺延8天;法轮功学员于福宝被超期关押5个月。

4. 警察指使“夹控”迫害法轮功学员:“夹控”人员的人数与法轮功学员的人数基本上持平,加上值班组的人,一般情况下还要超过法轮功学员的人数。对于新入所的法轮功学员一般是采用“三夹一”,既由3个夹控看守一个法轮功学员,并将法轮功学员单独隔离在七大队的无人区(西区),在警察的指使下,夹控人员轮番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三书”,通宵达旦不让睡觉。“夹控”人员还经常殴打、体罚法轮功学员,如罚站,罚跑、强迫做各种痛苦动作等。

聂飞跃曾因不写“三书”被“夹控”人员绑在床上,并用抹布堵住其嘴巴,晚上则通宵不让睡觉、罚站、殴打,长期折磨导致精神失常。冯德荣因不写“三书” ,遭到十几个“夹控”人员的殴打,当冯德荣被迫害至精神出现不正常时,不仅没有得到治疗,也没有通知他家属,还将其绑在床上长达十几天。刘治平被关在西区折磨了几个星期,被迫做“金鸡独立”,通宵不让睡觉,导致其两脚肿胀,又被“夹控”犯注射不明药物,白天还强迫其军训。胡和平因不写“三书”,警察何某指示夹控用鞋底抽打胡和平,还连续7天7夜不让其睡觉,强迫其面墙站立。被非法关押在该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周文宣、邓正伟、徐诈友、 卢海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836p.html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胡丑改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抓捕、勒索、非法判劳教、面临非法审判
详细情况:从1999年7.20后,胡丑改被多次非法抓捕,遭不法官员及警察勒索过万元以上。2004年3月12日,胡丑改等因去王安坪镇发真象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告密,被镇政府不法人员非法抓捕、殴打后,又遭辰溪县公安局国安大队警察及县“610”一女官员的违法刑讯逼供,遭受长时间的吊、折伤手腕、用铁钳夹手指、脚踢等手段迫害。2004年5月份,胡丑改被辰溪县公安局非法判劳教1年半,被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在劳教所里,胡丑改曾遭犯人暴力殴打;在被押回辰溪看守所后,又遭到犯人勒索钱物、殴打。近日,从家属及法律界人士处得知,辰溪检察院已向辰溪法院递交起诉书,胡丑改面临非法审判,法院准备9月8日开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83227.html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廖开运(音)、戴国和、魏贵枚(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被非法关押在新开铺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有:廖开运(音)、戴国和、魏贵枚(音)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7/80433.html

案例2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辉、黄武松、王魁梅、周文轩、廖开运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江××(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关禁闭、毒打、穿“约束衣”
详细情况:新开铺劳教所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机构是“7.28”大队(因1999年7月28日为迫害法轮功而命名)。2002年全国公安系统在长沙秘密开会,参会者亲临新开铺劳教所,授意劳教所警察打压法轮功学员,执行江泽民“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恐怖灭绝政策。李辉、黄武松、王魁梅曾多次被警察江××毒打,关“禁闭”(小号)。法轮功学员绝食抵制迫害警察江××指使犯人用铁夹将他们的嘴撬开并乱捅,致使口腔严重受伤,整个头部都肿了起来。在小号里对法轮功学员施以酷刑,并封锁消息;周文轩说句“法轮大法好!”被2次关小号;廖开运被用酷刑“约束衣”。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0/79829.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68932.html

案例2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汤学林(68岁,郴州市苏仙区木业公司退休工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在新开铺劳教所迫害,以致造成偏瘫。《郴州日报》颠倒黑白,说其炼法轮功不肯就医
详细情况:2002年5月3日,衡阳铁路公安分局警察和有关部门人员撬开汤学林的家门、抄家,并将他抓到郴州市梯子岭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剥夺其一切自由、不准炼功、强制干活,一天从早到晚没有休息,这样被折磨了70多天。由于他坚持自己的正当权利,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 ,7月15日,强行将他送到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当时劳教所对他进行体检,血压和心脏都有问题,劳教所不接受,可是郴州苏仙区警察通过走后门的方法强行将他送进了劳教所。在劳教所里,汤学林被2名犯人每天24小时看管,不准学法、不准炼功、不准与人谈话、强制其“转化” ,天天干累活,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11月4日,汤学林被迫害得出现了手脚无力、流眼泪的症状,劳教所当时给看了病,但效果不行;11月8日,他的右手右脚不能行动,出现身体偏瘫,人也昏迷不醒,劳教所当时给他打了吊针、输氧气,并急送长沙医院救治,因其病情严重,医院不肯收。劳教所怕出事不想承担责任,才打电话要他的孩子去接,并用专车将其送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在医院治疗半个月,花费1万多元,偏瘫症状毫无好转,只能成天躺在病床上,生活不能自理;2002年11月22日,汤学林强烈要求出院,回到了家中。回家后,通过学法修炼,医院开的药未吃一粒,身体却在逐渐康复,现已能自己上下楼了,料理自己的一些生活。一位年近70的老人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却被送到劳教所身心倍受摧残,以致造成偏瘫。可是,《郴州日报》颠倒 黑白,竟说他炼法轮功不肯就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7/62706.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5/7946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4/43785.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新开铺劳教所制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规定
详细情况:从1999年7月20日到 2000年7月28日,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设立了一个7.28大队,是湖南省“610”和劳教所专门用来迫害湖南省法轮功男学员的场所。劳教所规定,法轮功学员炼功一次加教3个月,一年不“转化”加教3个月,完不成任务按每天任务加教,不准与任何人谈话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6/77904.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1/70507.html

案例3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宁铁桥(35岁,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简家垅乡)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抓捕、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1日,宁铁桥进京上访,在天安门被非法抓捕,后在邵东拘留所被非法关押15天;释放后在沈阳谋生。邵东简家垅派出所警察在沈阳将他非法抓捕,并非法关押在邵阳市看守所。2002年2月7日,将他送到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并非法判劳教1年。在劳教所里,他被迫害患病,日夜难以入眠;2003年1月31日获得释放。2004 年3月10号前后,宁铁桥等3位法轮功学员去辰溪县王安坪镇发真象资料,遭到警察非法抓捕。辰溪县公安局国安大队及“610”不法人员于3月14日把3位法轮功学员从拘留所劫持到国安大队办公室里折磨,宁铁桥被折磨了3个多小时;宁铁桥已被非法关押于湖南怀化辰溪看守所近3个月。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6/77994.html

案例3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谢务堂(64岁,家住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豆鼓园29号)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抄家
详细情况:1999 年7月20日,谢务堂到省政府信访办去反映真实情况,在大门外被非法抓捕,被非法拘留22天;之后,谢务堂曾多次被抓捕、罚款。2001年春节后,谢务堂被非法抓捕,第二天将其送入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在劳教所里,其被强迫劳动、强制“洗脑”、由2个犯人24小时监控、被关入铁笼子。2001年9月28日下午,谢务堂被迫害得突然高血压中风,一边手脚瘫痪了,劳教所这才通知他的儿子把他接回家。谢务堂回家后仍坚持修炼,几天后便能生活自理。2001年11月之后,谢务堂曾多次遭到抄家和非法关押,现其流离失所在外。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8/77337.html

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胡和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迫害致腹胀如鼓
详细情况:近日,胡和平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被迫害致腹胀如鼓,非常难受。(估计是被注射了药物所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0/7601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10/49064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3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彭俊南(男,61岁,衡阳县西渡镇蒸阳中学特级教师,全国优秀科技辅导员,省优秀教师)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周警察(7.28大队警察)、史孟(7.28大队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6月12日,彭俊南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高呼“法轮大法好”,6月16日被衡阳县公安局、派出所非法拘留,7天以后被送到衡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3个多月。2000年9月29日,彭俊南被送到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在劳教所里,每天由2个犯人24小时监控,被强迫长时间劳动,每天早上从6点一直干到晚上11点(装订书本),强迫看污蔑大法的资料、录像、电视新闻等。2001年4、5月间,彭俊南被迫害致长期失眠,一次连续10多天昼夜失眠;5月15日早上出操时,他晕倒在地,经抢救苏醒。2001年9月12日,其被释放回家。2002年9月29日,他再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衡阳县看守所。之后,他第二次又被非法判劳教1年,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经体检不合格(高血压),被劳教所拒收,返回后仍关押在看守所2个月。3月20日他出操时晕倒,警察怕担负责任,才将其释放。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75693.html

案例3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匡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晓波(二大队分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匡森因3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超期关押半年),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于2002年8月18日从劳教所走出。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75704.html

案例3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戴魁松(男,65岁,衡阳县岣嵝乡福星村人)、戴国和(男,39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毛伟(教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抓捕、非法判劳教、毒打、关禁闭、烟头烫、强行灌食、绑在死人床上等
详细情况:戴魁松、戴国和父子俩都是法轮功学员,被派出所多次抓捕,被关进拘留所、看守所、被劳教,受尽了折磨,还被高额罚款。2002年农历10月初10日,岣嵝乡派出所、集兵派出所到戴魁松家进行抄家,并把其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90天,后被非法判劳教1年,送入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因检查身体时有高血压,劳教所拒收,于是当天又将他送回衡阳县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90天。2001年9月20日,戴国和在衡阳县岣嵝乡高丰村讲真象被人举报。岣嵝乡派出所所长彭增明等人将他非法抓捕,将他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52天,然后又非法判劳教1年。11月12日,将他送往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在劳教所里,由4个犯人夹控,戴国和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强行灌食;灌完食后,被用钳子把舌头夹住,用开口器把口扩张得很大,使人很痛苦。还曾将他手脚绑在死人床上1个星期不让动,小便都由人接,从鼻孔插管子灌食。曾被用烟头烫、毒打、被关在隔离室3个多月、被关禁闭36天、被非法加教共4个月。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9/74978.html

案例3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海波(男,30多岁,湖南辰溪三中体育教师)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 年12月8日,宋海波进京上访,11日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警察非法抓捕、并遭殴打。2000年3月26日,宋海波在辰溪县公园炼功,被警察非法抓进拘留所,非法关押3个月。2000年7月,宋海波再次进京上访,被“610”和不法官员非法判劳教1年。2001年11月下旬,宋海波因张贴真象资料,被“610”和不法官员再次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9/74216.html

案例3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世琦(男,30 多岁,湖南辰溪县三中教师)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12月,杨世琦进京上访,遭到警察毒打;2001年1月24日,农历大年初一,辰溪县一警察突然对杨世琦进行抄家,一肖姓警察殴打他,并被非法关押半个多月。2001年4月中旬,“610”和不法官员以他散发法轮功传单为由,将他劫持到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并非法判劳教1年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9/74216.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0/69628.html

案例 3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秀铭(湖南省新晃县民政局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加期、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1日,原政法委书记姚本友责令县政保股警察吴祖坤带人对杨秀铭进行抄家,并将他非法抓到拘留所拘留15天,索要生活费150元。同年12月5日,杨秀铭与19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被警察吴祖坤、杨建军抓回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月,被搜去现金1000元。2000年2月4日,公安110将杨秀铭绑架到公安局,非法判劳教1年,送到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在这期间,因他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被非法加期1年,直到2001年1月21日才放回。2003 年8月4日,玉屏县国保大队、新晃县国保大队、“610”、110警察将杨秀铭非法抓捕到贵州省玉屏县看守所关押,并被抄家。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4/7383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2/48784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3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雷扬帆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7月,雷扬帆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7天;2000年4月,雷扬帆因参加长沙大法弟子心得交流会,被非法判劳教2年(后被加期),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9/7344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18/48236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4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文宣(男,30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周文宣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1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299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5/47729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4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高小刚(湖南师大医学院附属湘东医院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高小刚现被送往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非法劳教,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56.html

案例4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严其国(男,50多岁,中医师,在常德津市襄阳街开了一个诊所)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7月20日以后,严其国多次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关押。2001年被绑架至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入教队(七大队);期间,几个吸毒劳教人员昼夜对他“夹控”;其手抄经文被“夹控”发现而举报,后将他送到称为“魔鬼大队”的九大队,并被非法延期。2003年3月,在到期时再被延期19天后,被释放回家。2003年6月12日,被津市公安局绑架、拘留严其国,后再次被送到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1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5/72324.html

案例4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景成(男,41岁,湖南省长沙市宁乡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毒打、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1999年7月,周景成被宁乡国安强行拘留10多天,被敲诈5000元才放人。当年12月,周景成进京上访,后被关押在宁乡看守所一个月,被勒索15000元。2000年,警察3次去他家骚扰,非法关押周景成4次,并于2000年12月非法判其劳教2年,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直到2002年5月28日释放。2002年6月,周景成又被非法关押;10月28日,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再次非法判周景成劳教2年至今;期间,还向他的家人非法勒索5000元。在劳教所里,周景成被强制“洗脑”,遭到吸毒人员的毒打,及各种精神摧残。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4/72272.html

案例4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尹福良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茶陵县公安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湖南省茶陵县法轮功学员尹福良曾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2年多,在被劳教期间一直坚修大法,出来后仍坚持讲真象。最近因讲真象,尹福良被茶陵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并被抄家,至今已经被非法关押50余天。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0/7207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21/47251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4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庆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2年2月7日,李庆军被强行送入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1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8/71057.html

案例4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高利国(警察)、杨晓波(警察)、熊焕(警察)、杨小平(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洗脑”、关禁闭、打骂等
详细情况: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一般采用以下四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1. 用特务冒充法轮功学员装病等,从而动摇、引诱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2. 用“转化”的人去给法轮功学员“洗脑”。
3. 强迫加重劳动任务,完不成就不准睡觉等。
4. 对很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欺骗与关禁闭,指使吸毒人员进行打骂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6/7011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31/46592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4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润天(男,30岁,岳阳林纸集团化木车间洗筛工段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非法关押、罚款
详细情况:自1999年11月以来,李润天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曾多次遭到绑架、非法关押、罚款。最近一次被绑架后,因家人无力缴纳岳阳市“610”人员无理要求的11000元赎金,李润天被非法判劳教,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5/69916.html

案例4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梁玉坤(男,40多岁,茶陵县湘东铁矿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3年11月中旬,梁玉坤在发真象资料时被非法抓捕,并被抄家;2003年12月底,梁玉坤被非法判劳教1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4/69959.html

案例4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海波(男,30多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12月8日,宋海波进京上访,11日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非法抓捕、殴打。2000年3月26日,宋海波在辰溪县公园炼功,被警察抓进拘留所非法关押了3个月。同年7月,宋海波再次进京上访,被“610”和不法官员非法判劳教1年。2001年11月下旬,宋海波因张贴真相资料,遭到警察毒打,后被“610”和不法官员再次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0/69628.html

案例5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尹福良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4年上半年,茶陵县“610”非法抓捕尹福良,在向尹福良的家属勒索20000元“保证金”未果的情况下,将尹福良第二次非法判劳教,送往新开铺劳教所迫害,留下7旬老母在家中无人照顾。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0/87014.html

案例5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选寿(男,66岁,退休前在厂里是优秀党员,地区先进标兵)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罚款、株连亲属
详细情况:1999年7.20,张选寿进京上访,遭警察抓捕,关押于祁东县看守所遭受迫害,并罚款2500元。2000年他再度上访,又被关进县看守所,罚款4000元,并送入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2002年5月,在当地再度遭受祁东县“610”办和警察的追捕,而流离失所在外。祁东不法警察和“610”办,先逼迫其三儿媳下岗,说要她找到父亲就可以上岗。后又抓他的大儿子和儿媳妇及女婿关押,逼他们交出父亲下落。他大儿子的一个朋友得悉后,打电话告诉张选寿,被“610”监听,将他大儿子的朋友也关进监狱,没收手机和项链、并罚款2000元。此后,张选寿再遭绑架,现已被非法关押1年多,并非法判刑3年,张选寿在狱中受尽毒打折磨,现在身体极不佳,两眼视物不清、耳朵也已聋了,狱警不准就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6637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1/44998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5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文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毒打
详细情况:周文宣在亲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强行抓走,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期间遭警察毒打,受重伤,头部缝了13针。周文宣为抗议迫害,已绝食1个多月,身体非常虚弱,现又被送入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继续关押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6172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21/43338.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5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朱本村(52岁,家住湖南省岳阳县饶村乡)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农历11月22日,朱本村决定进京上访,同去的有9人;刚到岳阳火车站,车站警察发现这么多人同去北京,便被非法抓捕,送市收容所,第二天由县公安局领回,被关押在拘留所3天,又送看守所;10天后,国安大队向其家人勒索现金2000元才放人。回家不到20天,村书记朱荣和派出所将其绑架至拘留所。2001年农历正月初八,朱本村被送至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在劳教所期间,不准其与人说话,不准写信说在劳教所的遭遇,强迫坐小凳子。劳教期满回家后,又于2002年3月的一天,再次被关进拘留所15天。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3/69052.html

案例5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谭志阳(男,31岁,湖南省湘乡市畜牧水产局水产技术干部,助理工程师,毕业于常德高专[现为湖南常德师院东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邓××(政委)、高利亮(副所长)、黄新(728大队分队长)、周敬石(728大队副队长)、毛伟(入教队副教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多次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自1999 年7月起四年多的时间里,谭志阳因坚持信仰,向人民讲真相,被非法关押7、8次之多;其中2次是湘乡市红仑拘留所,1次湘乡市红仑看守所,1次湘潭县七里铺看守所,1次湘乡市警犬所(警犬护卫反盗中心),2次湘潭市收容所,1次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2001年3月的一天,湘潭县警察绑架谭志阳;在湘潭县公安局里,其受尽了折磨;第二天,被送到湘潭县七里铺看守所非法关押2个多月,后把他送到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进行“洗脑”迫害,时间是2年。新开铺劳教所是湖南省非法关押、劳教、强制“洗脑”全省及外地法轮功学员的场所。为强制改变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建立了一整套迫害、强制“洗脑”的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制造高压环境,摧残法轮功学员意志:如控制法轮功学员人身自由,不准学法、炼功,互相不准说话,不准向其他人员讲法轮功真相,否则将延长关押期限,甚至关禁闭,由2、3个犯人24小时监控;劳教所故意把伙食搞得比普通劳教人员的差,上半年天天吃苞菜,下半年天天吃东瓜,菜里很少放油,即使多放一点油,也是那种变质、劣质油。

2.强制"洗脑":强制背犯人要学习的队规,强迫观看污蔑大法录像、书籍等。

3.利益诱惑: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严加管制,酷刑相待;而被诱骗的人则放宽管理,并用种种形式诱惑法轮功学员“转化”。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7/67676.html

案例5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元波(男)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岳(七队大队长)、毛伟(七队教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多次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抄家
详细情况:自1999 年7月起四年多里,湖南辰溪县法轮功学员刘元波被非法抓捕3次。第一次是在1999年7.20之后不久,他因在公园炼功被拘留10天,并被抄家。第二次是2001年2月,他因张贴真相资料被警察从家中绑架,并被抄家,后被关进拘留所;他绝食要求退还被非法抄走的大法书籍,又被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2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2001 年4月底,被送往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在劳教所里,他曾因抵制迫害而被非法加教3个月,并被关禁闭。2003年3月底,刘元波在外地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后被关押在当地拘留所;在拘留所他绝食抗议迫害,遭到野蛮灌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1/67169.html

案例5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治平、冯德容、孟鑫、金继球、邓立、钟文、肖蓓、张飞、伊家强、邓志伟、刘某、孟某、肖某、米时兵、刘河清、张华祥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邹某(40岁,七大队教导员)、胡奇峰(28岁,七大队队长)、刘雄文(28岁,七大队警察)、何俊(27岁,七大队警察)、徐某(30岁,七大队警察)、任某(40岁,七大队警察)、伍某,(20岁,七大队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关禁闭、强制每天站军姿20个小时、强制“洗脑”、每天睡眠仅2个小时、毒打等
详细情况: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七大队共有警察13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60人。2003 年4月至6月,三个月时间,在警察邹某、胡奇峰的安排下七大队18号房设立了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严管房”。18号房一天24小时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警察指使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2003年5、6月,法轮功学员刘治平、冯德容、孟鑫、金继球、邓立、钟文、肖蓓、张飞、伊家强等被关押在18号房。警察胡奇峰指使犯人参与迫害,手段有:强制法轮功学员每天站军姿20个小时,剥夺法轮功学员正常上厕所、洗漱的时间及休息时间,每天睡眠仅为2个小时;强占法轮功学员的食品,关禁闭,毒打等。其中,法轮功学员邓志伟曾被关禁闭4次,其禁闭时间分别为4天、5天、8天、12天。2003年2月15日上午九点钟,警察邹某、胡奇峰指使吸毒人员徐弘涛、张海江在当天气温零下5℃的情况下强制给邓志伟进行冷水淋浴,并用刷子刷其胸部、背部时间长达一个小时。2003年5月15日,在警察邹某的指使下,在七大队18号房,吸毒人员徐弘涛、李昌华等将法轮功学员冯德容用胶带将双手、双脚绑在床上,并用胶布将口封住,时间长达二十天;警察胡奇峰多次指使吸毒人员徐弘涛用皮带、拳脚殴打冯德容。20天后,冯德容面部浮肿,胸部、背部均已严重受伤,脚不能走路。2003年5月20日,警察邹某、胡奇峰强迫法轮功学员刘某、孟某、肖某每天在七大队18号房强制站军姿20小时,一直至6月5日。在此期间多次指使吸毒人员张海江等殴打法轮功学员。2003年4月13日,法轮功学员米时兵被强制站军姿,面壁时间为5天。2003年7月28日晚2点钟,警察何俊(同音)指使吸毒人员夏灿明、黄东洋、李昌华半夜殴打法轮功学员刘河清,将其打晕过去。第二天6点多刘河清才醒过来,一直胸痛,呼吸困难,一个月后才逐渐恢复。2003年9月25日到10月5日,警察刘雄文强制法轮功学员张华祥日夜不息24小时,强制其连续不断的观看诽谤大法的电视240个小时对其洗脑,并派吸毒人员张佑良等四人日夜监视,致使张华祥十天没有休息,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4/62526.html

案例5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银魁(50多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自1999年起几年内,吴银魁被非法勒索现金数次、绑架5次。1999年12月,吴银魁被绑架到湖南平江县余坪乡政府,政府官员对其毒打后,将他吊在6尺高的横杆上,脚跟离地,从上午9点吊到下午5点,整整吊了8个小时,放下已是不省人事。2001年元月3日,余坪乡派出所警察开车闯进吴银魁家,将吴银魁家中仅剩的600余斤稻谷、缝纫机等物品洗劫一空;几天后,吴银魁家的房屋被警察带人拆毁。2001年3月28日一早,警察闯入吴银魁家中,将吴银魁强行送入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7/60188.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26/42616.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5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和清(男,32岁 ,住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开发区砚井居委会,在湘潭县曲轴厂工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多次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自1999年7.20以来,刘和清先后4次被非法关进县拘留所,2次被关进县看守所,2次在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528.html

案例5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匡宗尧(湖南省祁东县步云桥镇新和一组村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衡阳市头圹劳教所、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非法加期等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4日,湖南省祁东县步云桥镇派出所所长邹爱民带领警察,没经任何手续,强行将匡宗尧非法关押在祁东县拘留所;3天后,以“围攻派出所”为由,将他转送看守所刑事拘留,40多天后由家人取保候审,交现金650元。回家仅8天,政保股警察李伟又将他非法关进看守所,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送至衡阳市头圹劳教所;7个月后,又被转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在新开铺劳教所里,狱警曾强迫匡宗尧面向墙壁站立、被监控、被逼迫写“三书”、被加教2个月,于2002年5月29日释放回家。2002年11月3日下午,步云桥派出所所长邹爱民带领外地警察将邹爱民再次绑架,非法送看守所。在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匡宗尧受尽精神和肉体的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013.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29

 

15.23 贵州省中八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4月25日-2004年2月9日

贵州省中八劳教所所长钱庆楠、政委赵运涛。自1999年7.20以来,贵州省中八劳教所跟随江泽民集团镇压法轮功,先后关押了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贵州省中八劳教所专门关押法轮功男学员。

自2001年11月起,贵州省“610”办公室在上级密令下,开始筹划和布署在全省各级政府举办“法制班”(即“洗脑班”),以及 “中八农场法制班”。“中八农场法制班”设于清镇中八劳教所处,是全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场所。由省“610”办拟定法轮功学员黑名单,然后分期下派全省各地。 凡被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单位被要求交4000元培训费,法轮功学员交2000元生活费。全省被绑架进“法制班”的法轮功学员已达几百人次。在“法制班” 里,对法轮功学员采取24小时监管及“包夹”,被禁闭在房间里,吃、住、拉都在里面,每天有5至10个“帮教”,轮番进行围攻,强行“洗脑”,强迫写“三书”、 “五书” ,如果没达到目的,就在“法制班” 第二期、第三期等继续迫害,再不行就不经审判直接送劳教。

从2002年8月开始,迫害加剧,其手段包括:将女法轮功学员投入男禁闭室,吸毒流氓男犯任意强奸污辱女法轮功学员,用冰块塞阴道,拔阴毛,用烟头烫敏感部位;用电棍电,警棍、铁棒打;连续几天被“大字形”绑在死人床上,再用封口胶封嘴;吊铐。冬天只准穿单衣、短裤,关禁闭室受冻;夏天,逼迫穿棉袄棉裤以及 装有铁钉的鞋,在烈日下先毒打,然后拖着跑,并拳打脚踢,边推边打边骂。强制给法轮功学员注射不明药物及兴奋剂。用布包裹砖头,石块猛击胸、腰、背等部位,造成体内重伤外部显不出来,用强灯照烤双眼;长达19天不让睡觉,强逼看听诽谤大法的录音、录像。搞疲惫麻痹战术,逼迫法轮功学员在昏迷、神志不清时 写“保证” ,强行灌食,非法加期,扔进污水池,双手反剪捆扎,24小时监控,超负荷劳动等。在酷刑下,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甚至被迫害致死。截止2002年8 月底,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见案例1),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是:叶逢林。另据一知情警察透露:他们对付法轮功学员的“招 招”高达120多种。

2002 年9月初,贵州省中八劳教所将被非法关押在各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到所谓的“专管队” 。在“专管队” 里,警察挑选了几十名吸毒人员做打手,专管队指导员杨仁寿对法轮功学员说:“现在中央有政策,对你们这些法轮功要实行强制‘转化’,打死就火化,死了白死,你们自己想想吧!”专管队的警察黎计明说:“你们知道劳教所是什么机关吗?劳教所是强制机关,强制机关就是暴力机关,你们不‘转化’也要转化,这是政策。” 虽然贵州省中八劳教所极力严密地封锁消息,但仍有大量的迫害事实被曝光。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贵州中八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主要犯罪人员:

钱庆楠 所长
赵运涛 政委
刘遗瑞 教育科科长
潘忠 新五大队一中队队长,原专管队队长
黎计明(音) 专管队副队长
杨仁寿 专管队指导员
黄先跃 新五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原专管队指导员
彭某 警备大队长,原一大队大队长
罗某 一大队一中队队长
杨某 一大队三中队队长
汤某 二大队大队长
杨慧、文艺 二大队中队长
柳元松 二大队管教
吕湘  五大队大队长
罗刚 五大队副中队长
车老二 五大队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叶逢林(男,45岁,原在贵州省毕节市团结乡武装部工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当地公安非法抓捕、拘留法轮功学员叶逢林,并遭到毒打。2001年10月,被送往贵州省中八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在劳教所里,叶逢林抵制强迫“洗脑”,遭到酷刑折磨;2002年6月27日晨7点30分, 叶逢林被贵州省中八劳教所六大队迫害致死。由于死得突然,劳教所又没有作出合理的解释,只能对其家人及单位称是因病死亡。叶逢林的家人和单位质问劳教所 “这么好的人,在被送到这儿之前身体也非常好,为什么在这儿就死了?”并拒签火化书,强烈要求验尸;劳教所被迫验尸,验尸结果:肝部有淤血,肋骨断了一 根,肠胃内没有食物,法医验证说是死因不明。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4/33278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9/33524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4/34289p.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钱庆楠(所长) 、刘遗瑞(教育科长) 、潘忠(专管队队长) 、黎计明(音)(专管队副队长) 、杨仁寿(专管队指导员) 、彭某(原一大队大队长,现为警备大队长) 、罗某(一大队一中队队长) 、汤某(二大队大队长) 、杨慧(二大队中队长) 、文艺(二大队中队长) 、柳元松(二大队管教) 、吕湘(五大队大队长) 、 罗刚(五大队副中队长) 、车老二(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电棍电、毒打、吊铐、被“大字形”绑在死人床上、关禁闭、注射不明药物及兴奋剂、用强灯照烤双眼、强迫灌食、非法加期、强迫“洗脑”。
详细情况:狱察选派吸毒犯组成“攻坚小组”迫害法轮功学员。从2002年8月开始,迫害加剧,其手段包括:用电棍电,警棍,铁棒打。连续几天被“大字形”绑在死人床上,再用封口胶封嘴,吊铐。冬天只准穿单衣、短裤,关禁闭室受冻;夏天,逼迫穿棉袄棉裤以及装有铁钉的鞋。在烈日下先毒打,然后拖着跑,并拳打脚踢,边推边打边骂。强制给法轮功学员注射不明药物及兴奋剂。用布包裹砖头,石块猛击胸,腰,背等部位,造成体内重伤外部显不出来。用强灯照烤双眼;长达19天不让睡觉强逼看听诽谤大法的录音、录像。搞疲惫麻痹战术,致使法轮功学员在昏迷、神志不清时,作“转化”,写“保证”等。对坚决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施以非法加期、强迫灌食,长期持续迫害。在酷刑下,使许多法轮功学员身无一处完好的皮肤,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甚至被迫害致死。
以下是部分受酷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吴仁辉、马轮先、罗来华、谭进清、蒋明、陈俊峰、滕建军、宋帮福、龙波、赵鹏、潘剑、孔德益、刘益安、宫(音)学顺、杨承刚、刘波、张德周(音) 、杨家祥、韦心志、曹永昌、蔡永、张廷祥、徐英勇、陈京华、吴伯通、付洪烈、贾临安(音) 、李和平、李灯红(音) 、 李亚军、王中跃、钟大钢、钟华、张启焰、路言论、王国忠、陈黔、张文礼、赵怀霖、高国元、代启元、穆荣浩、陈国富、吴松、岳明键、赵应烈、赵产县、刘泽、 宋迎平、林睦华、闵杰、梁永其、步成华、代立强、代方胜、龙安富、李正灵、袁华、袁必红、汪泽宣、姚茂元、王尚礼、耿管和、郑振堂、林树生、黄帮志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29/42689.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5/60620.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8/57001.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甲(姓名不详)、闵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仁寿(专管队指导员) 、潘中(原专管队队长、新五大队一中队队长) 、黄先跃(原专管队指导员、新五大队二中队指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双手反剪捆扎、24监控、毒打、强制军训、超负荷劳动、关禁闭等;
详细情况:贵州省中八劳教所六大队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甲,并被非法判劳教3年。在六大队里,法轮功学员甲被剪去头发,被2至4名吸毒犯监控,白天晚上分明监和暗监两组24小时监控,不准说话,上厕所都有人站在旁边。白天被强制军训超过8小时,晚上每20分钟被打醒一次,叫“上厕所吗?”法轮功学员还常被捆起来送禁闭,将双手反剪捆扎(叫“扎鸡翅”),超过一刻钟双手就可能残废。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捆扎近20分钟。劳教所还强制法轮功学员长时间超负荷劳动,为完成任务3天3夜不让觉睡。2002年7月开始,狱警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迫害。分别在一大队、六大队和禁闭大队设点,挑选出近50名吸毒人员充当打手。白天强制法轮功学员军训12小时,由4至8名监控拖着、打着、推着。晚上被强迫在不足2平方米的禁闭室一角双脚并拢站立12小时,由2至4人监守。到早7点另一班打手接着将法轮功学员拖出去军训,7点对7点一直这样连续,中间吃饭每次15分钟。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连续折磨12天。2002年10月底,专管队指导员杨仁寿等7名狱警将法轮功学员闵杰殴打至休克。闵杰休克后,又被两个吸毒人员将其双膝着地,拖到一公里外的禁闭队关禁闭。闵杰被毒打致左胸骨一处骨折,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拖送禁闭时双膝磨烂。2003年3月,其左胸触摸仍痛,左右胸明显一高一低。元旦后,中八劳教所将所有法轮功学员集中到新编五大队,继续进行迫害。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25/42570.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0/60363.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强行“洗脑”;
详细情况:自2001年11月起,贵州省“610”办公室,在上级密令下,开始筹划和布署在全省各级举办所谓的“法制班”(即“洗脑班”),以及面向全省的“中八农场法制班”。此班设于清镇中八劳教所处,即全省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场所。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来自全省各地,即由省“610”办拟定黑名单,然后分期下派全省各地。凡被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单位被要求交4000元培训费,法轮功学员交2000元生活费。全省各级“610”组织大多采取诱骗、威逼、强行绑架等手段将法轮功学员押送“法制班”。目前全省被绑架进“法制班”的法轮功学员已达几百人次。在“法制班” 里,对法轮功学员采取24小时监管及“包夹”,被禁闭在房间里,吃、住、拉都在里面,每天有5至10个“帮教”,轮番进行围攻,不法人员利用造谣、诋毁、诱惑、精神摧残等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强迫写“三书”、“五书” ,如果没达到目的,就在“法制班” 第二期、第三期等继续迫害,再不行就不经审判直接送劳教。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4/28991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0/29835p.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仁寿(专管队指导员) 、黎计明(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监管、强迫“洗脑”、毒打、虐待;
详细情况:2002年9月初,贵州省中八劳教所将被非法关押在各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到所谓的“专管队” 。在“专管队” 里,警察挑选了几十名吸毒人员做打手,专管队指导员杨仁寿对法轮功学员说:“现在中央有政策,对你们这些法轮功要实行强制‘转化’,打死就火化,死了白死,你们自己想想吧!”专管队的警察黎计明又说:“你们知道劳教所是什么机关吗?劳教所是强制机关,强制机关就是暴力机关,你们不‘转化’也要转化,这是政策。”在所谓政策的鼓动下,警察指使4至8个吸毒人员监管一个法轮功学员,白天被强迫军训,晚上站着不让睡觉,还被迫看编造的“资料”,不看就遭毒打。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打得全身发紫,有的被打断了肋骨。警此连60、70岁的老人也不放过,用冰凉的污水浇在法轮功学员的身上,每天只给一点点东西吃,不让上厕所,被迫站在一块40厘米大小的瓷砖上,稍动一下便遭毒打。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8/65970p.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宫学顺(男,60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罚站24小时
详细情况:贵州省中八劳教所为了达到百分之百的“转化率”,成立了专门摧残法轮功学员的“攻坚组”,该组的打手都是吸毒犯等,劳教所以减期为诱饵,指使犯人打手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宫学顺被非法判劳教3年,狱警将其送到“攻坚组”,每天强迫罚站24小时,只给2两米饭,这样摧残他连续18天。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27/40727.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1/56560p.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林法(男,63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抓捕、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6月8日,警察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李林法,被非法关押在都匀市看守所长达30天。2001年11月半夜,广惠路派出所、“610”办公室的30多个警察再次非法把其抓进都匀市看守所。“610”办公室及广惠路派出所警察把李林法的年龄由63岁改至60岁,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中八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1/56563.html#chinanews0831-3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钱庆楠(所长) 、刘遗瑞(教育科科长) 、潘忠(专管队队长) 、杨某(专管队指导员) 、杨某(一大队三中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被强行打兴奋剂、关禁闭、被扔进污水池、毒打等;
详细情况:2002年8月之后,贵州省中八劳教所所长钱庆楠亲临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教育科科长刘遗瑞,靠迫害法轮功升职至科长。专管队队长潘忠、指导员杨某、一大队三中队队长杨某等采用非人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如:逼迫法轮功学员穿上钉子鞋、浇水的军棉衣、用绳索捆绑后拖着跑,强行打兴奋剂,不停地搔痒,不让睡觉,被扔进污水池,零下7度的冬天关进禁闭室只让穿裤头或单衣,用布包裹砖头、石块猛打背部、酸筋、腰肋等。一知情警察透露:他们对付法轮功学员的“招招”高达120多种。在中八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人、1人被逼疯。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6/54094.html#chinanews-20030716-18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代启元(男,42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8月,法轮功学员代启元因参加集体炼功,被非法判劳教3年,期满后放出;2003年1月,代启元再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3/38418.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5/54010p.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谭海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10月、2000年2月,法轮功学员谭海东两次进京上访,第二次上访回来后,被非法判劳教1年,被非法关押于贵阳省中八劳教所。2001年2月后,谭海东被迫流离失所至今。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5/32891.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3/45017p.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梁少飞、梁礼谦、殷黔灵、张德川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1年4月30日,不法人员将法轮功学员梁少飞、梁礼谦、殷黔灵从“洗脑班”非法送入贵州省中八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法轮功学员张德川同时被非法抓进贵州省中八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2年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6/37113p.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叶和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抄家;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法轮功学员叶和平到天安门讲真相,被非法判劳教3年,被非法关押在贵州省中八劳教所,其家也多次被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2/14671.html#chinanews0812-9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月宋匀平、罗灿华、郑振堂、林睦华、林应化、龚国英、贾运莲、陈炬生、潘月华、王文秀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1年4月,宋匀平、罗灿华、郑振堂、林睦华、林应化、龚国英、贾运莲、陈炬生、潘月华、王文秀等13名法轮功学员因进京上访,均被非法判劳教3年,被送往贵阳省中八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7/11909.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罗大照(原贵州省安顺市公路局工会副主席)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绑架到贵州省中八劳教所“洗脑班”
详细情况:2002年5月27日,贵州省安顺市公路局不法人员与东关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罗大照绑架到贵州省中八劳教所“洗脑班”,并说时间是1个月,单位交了4000元钱。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8/32471.html#chinanews-20020627-7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韦心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贵州省中八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韦心志,在劳教所里,韦心志受尽了酷刑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65185.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伯通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法轮功学员吴伯通到北京民政局上访,被非法拘留15天后,转“二看”刑事拘留,6月被送第二期“洗脑班”;6月底,被非法判劳教3年,被非法关押在贵州省中八劳教所;同年底,在威逼欺骗下写了违心材料后被提前所外执行;2001年3月因其寄声明给劳教所(声明在劳教所里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 ,又被非法抓回劳教所关押至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6/37113.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家珍(男、73岁、退休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不法人员怀疑法轮功学员王家珍组织2000年“326”法会,将其非法抓捕;1个月后,将其送入贵州省中八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同年底,在威逼欺骗下写了违心材料后被提前所外执。2002年春节被逼迫参加第五期“洗脑班”,7月底被非法关押在“一看”至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6/37113p.html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贾林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3月,法轮功学员贾林安去北京讲真相,被非法抓回后关在“二看”,4月底被非法送往贵州省中八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因在威逼欺骗下写了违心材料后,于2001年6月提前所外执行。为抵制第五期“洗脑班”而流离失所,2002年5月13日在贵阳被非法抓捕,后被转到安顺第二看守所关押至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6/37113p.html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钱庆楠(所长)、屈国平(副所长兼政委,原一大队教导员后任生产副厂长)、封勇(副所长,原二大队教导员后任政治部主任)
基本犯罪事实:各种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以钱庆楠为首的狱警使用各种酷刑折磨,高压迫害,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五书”。现在被非法关押于贵州中八劳教所的曾妥协的法轮功学员绝大部分已向警察声明: 在各种酷刑折磨的高压迫害下所写的“五书”全部作废,坚修大法,护法到底。这一行动激怒中八劳教所的狱警,他们又一次疯狂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5/70039.html#chinanews-20040315-31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藤建军、钟大刚、聂朝亮、王忠耀、路言伦、宋匀平、王培银、闵捷、李明佳、吴仁辉、陈允刘、罗来华、赵鹏、雷国挺、徐发元(五大队二中队警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黄先跃(六大队专管队, 五大队一中队)、陈革(五大队一中队)、李继良(男,30多岁,贵州中八劳教所5大队3中队副队长)、杨仁寿(男,45岁,中八劳教所5大队3中队指导员)、赵灵肖(一大队被警察)、任爱军(一大队被警察)、涂仲玖(五大队二中队队长)、徐发元(警察)、黎计明(警察)、潘忠(男,40多岁,贵州中八劳教所5大队3中队队长)、黄先跃(五大队二中队警察)、郭印(男,20多岁,贵州中八劳教所5大队3中队警察)、宋雪飞(五大队大队长)、刘遗瑞(管教科科长)黎计明(男,20多岁,中八劳教所5大队2中队副队长)、罗忠福(贵州都匀市政法委“610”办公室)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
最近两年被贵州省中八劳教所劫持的法轮功学员:
藤建军(贵阳人):于2002年8月在六大队专管队(现五大队一中队)被警察黄先跃、潘忠、杨仁寿轮流进行迫害、打骂;
钟大刚(金沙人):于2002年9月在一大队被警察赵灵肖、任爱军、并指使吸毒人员路泞等轮流迫害。
聂朝亮(遵义人): 2002年被吸毒人员郑俊英(贵阳人家住沙冲路外号企鹅)、徐洪江(贵阳人)、姜继福(遵义人)叶厚忠(安顺人)轮流迫害、不让睡觉、并打伤。
王忠耀(金沙人)2003年于五大队二中队被队长涂仲玖指使吸毒人员罗永忠(遵义人)陈冰冰(贵阳人)残酷迫害达2个月。
路言伦(毕节人):2002年8月被吸毒人员陈海涛等在警察指使下打伤。
宋匀平(都匀人):于2002年9月被警察及吸毒人员连续迫害而至腰伤。
王培银(遵义人): 2002年12月于六大队被吸毒人员舒新华(安顺人)、叶厚忠(安顺人)将衣服脱掉连续迫害并打伤。
闵捷(都匀人): 2002年9月在六大队禁闭室被警察徐发元、黎计明、潘忠等连续迫害并将胸骨打断。
李明佳(遵义人): 2003年在五大队二中队被警察徐发元指使吸毒人员用细绳捆绑之后毒打。
吴仁辉:于2003年7月在五大队二中队由警察黄先跃指使吸毒人员陈海涛(安顺)王朝阳(贵阳)金国华(贵阳)李飞(遵义)轮流迫害并打伤。
陈允(贵阳人): 2004年3月在五大队二中队,由警察指使吸毒人员罗永忠在操场用细绳捆绑、手拉住白天晚上跑。
刘泽(桐梓人):于2002年被警察郭印用火钩将脸部打伤其余法轮功学员均有被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4/73825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15/49223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5/75520.html#chinanews-05252004-26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王增(一大队大队长)、叶云(二中队副队长)、杨明全(三中队队长)、罗礼键(三中队副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强迫法轮功学员穿上内暗藏铁钉的鞋;不让睡觉;给法轮功学员打不明药剂;毒打,烟头烫阴部,冬天关禁闭。
详细情况:贵州中八劳教所一大队大队长王增、二中队副队长叶云、三中队队长杨明全、副队长罗礼键(2002.9.期间,此中队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曾用军大衣、棉裤、棉帽、棉鞋(鞋内暗藏铁钉)强迫法轮功学员穿上,由两个吸毒犯在前拖着跑,一个吸毒犯在后面边推边打;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给法轮功学员打不明药剂(兴奋剂之类的),毒打,烟头烫阴部,冬天关禁闭只许穿单衣等恶毒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5/70039.html#chinanews-20040315-29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新萍、林书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狱警、张××(贵州省清镇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6 月28日晚上,平坝县红湖厂法轮功学员王新萍和爱人林书生乘摩托车在贵黄高速公路上兜风,清镇市和贵州中八劳教所的狱警怀疑他们和挂在贵黄高速公路上的200多 条揭露江××迫害法轮功的横幅有关,遂设卡拦截,在行驶的路上,王新萍和林书生被狱警从车上踹下,并用脚踩在地上,林书生面部、胸部多处受伤,王新萍盆骨粉碎性骨折。在此情况下,狱警不但不将他们送医院,还拉去审问,并派人押着林书生到处打听他们的单位所在地,企图邀功请赏。而王新萍依然向他们讲真象,后一个老门卫发现情况不对,才送去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后,狱警们马上推责任,说是交通事故,送回家就不管了。家人将他送到贵阳白志强骨科医院(贵州省有名的骨伤医院)医院拒收,因无法医治,后又送平坝303医院。院方也表示成功的希望不大。既然没有希望,王新萍就要求回家。回家后,王新萍依然学法炼功,三个月过去了,他的伤在快速的恢复,现在已经能下地走路,法轮功再一次创造了奇迹。然而,贵州省清镇市公安局并没有就此放过他们,首先抄家,然后派了50多个便衣警察驻扎在他家周围,穿着红湖厂的工作服,开始还开着警车,后又改用家用轿车。企图抓捕去王新萍家的法轮功学员和揭露消息的法轮功学员。王新萍的家人去清镇市公安局开交通事故的证明,清镇市公安局却不承认有此事。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85678.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0/15/53476.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鹏、蒋朝林、孔得意、李景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杨仁寿(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长期不准睡觉、多次被殴打、辱骂、蹲军姿、靠墙站立、不准上厕所
详细情况:狱警杨仁寿在全中队人员面前曾说:“这里(劳教所)是暴力机关!”。2004 年4月1日,法轮功学员赵鹏因修炼法轮功被送入贵州省清镇中八劳教所迫害。到五大队三中队后,杨仁寿(原五大队三中队指导员)在办公室当着其他警察的面对赵鹏讲:“我要对你进行无产阶级专政。”随即赵鹏被送到“攻坚室”,后又被送到“单控室”,这期间赵鹏遭受长期不准睡觉、多次被殴打、辱骂、蹲军姿、靠墙站立、不准上厕所等残酷折磨。出现头长期发昏,眩晕,右下腹疼痛难忍,胃经常恶心,小便频而不畅,大便带血等异常状况。狱警一直拖到8月20日才不得不将他送中八所住院,至今症状依旧。

法轮功学员蒋朝林,男,61岁,2004年4月被非法关押到这里,现左胸肋骨已被警察打断1根。

法轮功学员孔得意,被关押在所谓的“攻坚室”,24天不准睡觉,还用绳子背捆双手,拎起空,使他全身疼痛难忍。

贵州中八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忍方法很多,很多法轮功学员已被迫害致残。另外,狱警非法占用法轮功学员的东西的现象很多。法轮功学员李景章,2003年12月 被非法关押到这里,一块价值1000多元的手表被“包夹”犯人拿走,至今下落不明。在中八劳教所,法轮功学员被打骂、体罚、超强度超时劳动司空见惯。中八劳教所常以“攻坚”威胁学员,许多学员就因一句话被送所谓的“攻坚室”,最后被折磨得遍体是伤。劳教所的狱警就是这样在那里制造恐怖气氛,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精神上的伤害。

(注释:蹲军姿,就是用一只脚蹲起,一只脚跪起。攻坚室,是把人关在小屋子里,用各种刑具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地方。)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11p.html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宫学顺(贵阳市六旬老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强迫站立、不让睡觉,往身上泼凉水
详细情况:为了给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2000年2月,贵阳市六旬老人宫学顺徒步5千多里到北京上访,他的一双脚走烂了,脚趾盖碰掉了,小脚趾头磨掉半边,双腿又肿又粗,历时58天。不为别的,只为到北京上访,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迫害是错的。这位老人曾被非法关押多次,曾在贵阳南明区看守所、贵州中八劳教所,遭受警察残酷的折磨。特别是2002年十六大期间,中八劳教所警察为了获取提升和高额的奖金,普犯为了得到减期,连续18天强迫老人站立,每天只给一小点食物吊命;只允许他迷糊一会儿,不让睡觉,还往他身上泼凉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2/89010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5/55260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泽、蒋朝林、程华政、孔德艺(音) 、赵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杨仁寿、潘忠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刘泽,贵州桐梓县自来水公司职工,现被中八劳教所折磨得精神恍惚,已经疯了。刘泽的爱人叫娄(或姜)玉兰。

法轮功学员赵鹏,贵阳小河甘荫塘人,被小河分局送入中八劳教所迫害。在中八2次被打,第二次被打得吐血,现住中八劳教所医院,1个多月还未出院。

法轮功学员蒋朝林,贵阳白云区人,2004年6、7月份在中八,前胸肋骨被打断后没有接,现在骨头支出,前胸凸起一个大包。

法轮功学员程华政,贵州安顺市人,被安顺市西秀区公安一科送中八劳教所迫害。现在中八劳教所被折磨得疯癫,看见饭掉在地上无论面对的是犯人或管教都跪下讲,浪费粮食可耻,真善忍好!

法轮功学员孔德艺(音),贵阳小河区西南工具厂职工。在中八被关1个月小号。

五大队指导员杨仁寿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赵鹏后被曝光,已下放到另一中队看门。队长潘忠在迫害大法和法轮功学员中捞取资本(其迫害手段有毒打、不让睡觉、延长劳动时间等)其恶行被曝光后被调往其他中队当干事。

请有条件的同修与其家人联系共同去中八要人。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3/89048p.html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高玉峰(今年80岁,原籍河北廊坊市,现居住在贵州省六盘水市铁路地区单身宿舍,我的单位十六盘水车务段退管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中八劳教所、六盘水37拘留所、李德高(六盘水公安分局)、佘才渊(六盘水公安分局)、六盘水钟山区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监视;强制“洗脑班”;
详细情况:2001年六盘水铁路派出所送我去劳教,到贵州中八劳教所,在劳教所呆了半年。在劳教所,我们班十几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除我之外,其他同修都被强迫劳动,这里主要是加工宝石,做成装饰品,出口到国外。由于我年纪大,劳教所怕出现生命危险承担责任,就叫单位来人,把我接回单位。从劳教所回来,我写了一封信,准备寄给江泽民、朱槠基、国务院。去六盘水邮电大楼寄信,买了40多块钱的邮票,邮局工作人员(一个女孩)问我:“你写的是什么?”我说:“关于法轮功的。”她又问:“批法轮功?”我说:“法轮功是科学。”她于是打了110。公安又把我抓了,抢走我的信和邮票,又去把给我复印信的那家复印店抄了。我先是被关在六盘水37拘留所15天。 单位保卫科毛庭谓等人把我送到贵州中八劳教所,劳教所的人说:“要收这个人得经过劳教局。”毛庭谓等人又把我送到劳教局,劳教局的人说:“得经过政法委。”送我到政法委,工作人员又说:“不入所。”于是我又被送回单位。单位出钱给我请了一个护理员(一个50多岁的老头,单位每月给他500的监视费), 老头监视我大约4个多月,他和我同吃同住,24小时监视我,还偷我的东西,向公安报告我家有法轮功资料,公安又来抄家,我给同修一包东西,老头又去告。2004年8月老头的儿子又来看我(实为监视),我去吃饭他也跟着,他们还把我家的箱子偷走。2003年10月,我被抓进六盘水钟山区办的“洗脑班”,车务段退管办主任是陪教。在“洗脑班”,我被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听诽谤法轮功的讲课。六盘水公安分局李德高,佘才渊等人还强迫取我手印。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45p.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67

 

15.24 甘肃省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2001年5月- 2004年9月

甘肃省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 所长王延辉、贾恩廉,14队队长田庆平(现提升为所长)。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除了狱警亲自动手残害法轮功学员外,更多的是他们指使利用犯人来行凶,其各式刑法有100余种。目前,已知至少4 名法轮功学员被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迫害致死。

例如:

1.双臂反捆在背后,双腿屈跪在地上,将1米多长的粗木棒捆绑在双腿弯窝部位,然后令两位彪形大汉各自站在木棒的两端往下压,号称“耶稣背十字架”。
2.两臂一上一下反捆在背后,将两手拇指对绑,然后将酒瓶、转块等物就像木楔一样不断塞入胳膊与背部的所有空隙,像钉子一样往里钉,或者再将受害人倒吊,号称“关公背大刀”。
3.手铐脚镣,并在二者中间用8号铅丝穿在一起,使人胳膊不能外展,腰呈90度弯曲,始终无法直立。更有甚者,还将双腿(大腿―小腿1/2处)全部打上一层厚厚的石膏,像骨折病人一般,双下肢完全强直无法行动,同时还戴手铐脚镣,其残酷程度让人难以置信。
4.坐电椅,上电刑,“老虎凳”。
5.三九严寒,将法轮功学员关在厕所里,从头顶一盆盆的浇凉水,给鞋子里灌上凉水,让长期穿湿鞋,将人慢慢致残。
6.装在麻袋里在院子里冷冻;或把嘴用东西塞住,把棉被用水浸透,然后用湿被将人卷起来塞在床底下,使人冷冻窒息而死。种种手段折磨,到头来查不出来伤痕。
7.将牙刷柄夹在受害者二手指中间,然后用刑者将受害者两指卡紧,再用力转动牙刷柄,把两指之间肌肉全部绞得血肉模糊。
8.双手向背后上举,弯腰成90度,俗称“喷气式”,然后在其背部放上约50斤的重物,并要求长时间保持这一姿势。或在受害者呈“喷气式”时,施暴者用肘部猛力撞击受害者腰部;或猛烈撞击髋部,常常左右开弓;或使用木棒击打,打倒了拉起来再打。
9.用牙刷抽打男性生殖器;或用掌侧猛砍受害者颈部。
10.看守所伙食极差,除了一年四季的水煮土豆,很少有别的,有时连食盐都没有,喝不上开水,牢房阴暗潮湿,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或常人身上一层层脱皮,长满湿疹、疥疮。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9/82880.html

甘肃省兰州大砂坪看守所、兰州西果园看守所这两个看守所利用约一万名未决在押人员拣瓜子由来已久;自台资企业正林农垦食品有限公司1992年在兰州设立以来, 兰州大砂坪看守所和兰州西果园看守所强制在押人员一律从事超强度的体力劳动(包括在1999年7月以后几十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为 “正林”瓜子厂做劳力。冬天分拣大板瓜子,夏天嗑瓜子、剥瓜子。每天从早到晚连续蹲着干10个 小时以上,只有两顿吃饭时间才可以停手。冬天在放风场露天捡瓜子,许多人手被冻伤、磨破,手上的疥疮淌着脓血滴在瓜子上;夏天很多人牙被嗑掉、嗑坏,指甲整个被剥掉,也不允许休息。每遇外界采访或检查,都被事先通知停工,打扫卫生,将瓜子装入麻袋藏起来,然后将报纸发给每人,排整齐读报。等检查一结束,马 上又开始开工。看守所不给在押人员任何劳动报酬,“正林”瓜子厂与看守所联营,利用这无偿的劳动力赚钱,利润与看守所分成。兰州的西果园看守所、客阀厂监狱等都进行这种非法劳动。看守怂恿监道工和号子头向每个在押人员索要钱物,怂送1000元可免整个号子的劳动任务,送500元可免本 人的劳动定额等等。每个在押人员被迫给家里写信要钱要高级香烟。号子头说这些钱、烟由监道班收去,然后暗中交给看守。每次号子的在押人员家属进贡一次价值超过300元,号子头就会得到一小包海洛因作为奖励。对于拒绝进贡的在押人员则用加大劳动量和殴打惩罚。由于极其恶劣的条件和超强度的劳动量,在押人员死亡成了司空见惯的事,人死后,看守所给死者家属支付600元就了事。超期关押是看守所的特点, 据长期在押人员说兰州大砂坪看守所在押人员每年死亡率惊人,但由于封锁消息具体死亡人数不详。“正林”牌大板瓜子和瓜子仁做的食品行销国内及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新西兰及东南亚等30多个国家。这位黑心的林老板与看守所的黑心警察沆瀣一气、互相利用,彼此都达到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约1998年,大砂坪看守所的一个大队长就因贪了瓜子加工费东窗事发而举枪自杀了。据悉,瓜子的事还牵扯几家在兰州的台资企业。 有待进一步调查。看守怂恿号子头敲诈勒索, 以海洛因作为奖励, 草菅人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30/18829.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6/2308.html

甘肃省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主要犯罪嫌疑人:

迫害责任人姓名 职称
王延辉 所长
吕军 4队队长
田庆平 14队队长
孙月莲 15队队长
王振亚 警察
张林林 狱警
孙晓玲 狱警
田×× 狱警
李慧 狱警
孙宏斌、、 十队主管队长
刘宏 十队原主管队长
关小满 狱警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晓东(迫害致死), 男, 32岁左右, ,毕业于东北某机械学院,甘肃铝厂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受害人,狱警折磨与凌辱受害人致死后伪造现场掩盖罪行, 并骚扰死者家属。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张晓东是甘肃会宁县柴门乡人, 大学毕业之后在甘肃铝业公司工作。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于2001年11月10日起被非法关押在兰州西果园看守所4队。此后,有关部们故意积压案件,拖之又拖,将张晓东在看守所中非法关押2年,而后又秘密对其判刑6年。在这两年多关押期间里,张晓东受到了折磨与凌辱。2年中,看守所拒绝张晓东家人探望他。在2003年10月24日,被西果园看守所狱警活活打死。当天下午5时通知家属,家属到达时发现他们已经伪造了现场。张晓东在当天下午7点被迫害致死,年仅32岁。张晓东家里现有70多岁的老母。 张晓东的家人面对亲人惨死,含屈受冤,通过兰州市检察院将西果园看守所告上法庭。西果园看守所对张晓东的家人肆意骚扰。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9/63575.html
http://big5.yuanming.net/articles/200205/7989.html#chinanews-12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4/44077.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万贵福, 男,57岁,家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杨家桥机车厂四区家属院11栋,,兰州机车厂高级工程师 (迫害致死)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4队队长吕军,甘肃省劳改医院, 正林食品公司董事长林垦
基本犯罪事实:奴役和暴打致法轮功学员万贵福死亡。怂恿指使9号室的犯人万贵福,暴力强迫完成超强度劳动定额, 从受害人身上榨取利润。
详细情况: 法轮功学员万贵福在4月底被非法关进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是同已被西果园看守所迫害致死的刘兰香一块被抓的。期间遭受严重迫害,在绝食抗议期间,4队队长吕军暗示9号室的犯人毒打万贵福致腹部严重受伤。2001年12月20日被送进兰州大沙坪劳改医院3天后死亡,医生从万贵福的腹中抽出了许多腹液,是被暴徒毒打所致。在非法关押期间,看守所强逼法轮功学员万贵福和其他犯人一样每天超强度劳动20小时左右,用嘴磕一种大板瓜子,然后再用手剥去瓜子皮,取出里面的瓜子仁。万贵福因年龄大不能完成每天的任务,在看守所警察的默许甚至授意下,号室的犯人经常疯狂地毒打他。磕、剥瓜子已使老人双唇肿烂、两手指甲脱落,手指流血流脓,每天吃不好睡不成,干着繁重的体力活,还要遭受毒打,这种非人的折磨一天都没有停止,直到原本身体健康的老人被摧残得再也站不起来。
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wanguifu0102_2002.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3/2248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6/2308.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凤云, 女 (迫害致死)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14队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折磨性野蛮灌食致法轮功学员张凤云死亡。
详细情况:约在2001年初,,法轮功学员张凤云被非法关押在兰州西果园看守所14队, 因抗议非法关押,于7月28日开始绝食。绝食期间遭狱警毒打。绝食12天时被插胃管灌食。据8月8日最后见到她的证人说,(当时)她已经非常虚弱,生命垂危。8月10日,张凤云的家人接到公安的死亡通知。张凤云死后,看守所封锁一切消息,停止一切户外活动,甚至开饭都是一个一个号室开。但噩耗还是迅速由14队传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9/15009.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4/16539.html#chinanews0914-2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兰香 ,甘肃省民勤县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 , 兰州市公安局
基本犯罪事实:施酷刑折磨致刘兰香死亡
详细情况:2001年4月3日,刘兰香被兰州七里河分局警察非法抓捕, 4月4日被关到西果园看守所,市公安局认为刘兰香很可能知道兰州及周边地区越来越多的有关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来源,于是给西果园看守所下达了硬任务:一定要叫刘兰香开口。对拷打了刘兰香几次都一无所获市局不满意,给西果园看守所压力加大逼供力度。4月9日 晚刘兰香被戴上铐子吊起来打了几个小时,刘兰香还是不说,那几个打手都打累了,睡去了,刘兰香还在那儿吊着。到第二天早上发现人早死了。为此事西果园看守所挨了好一顿批,因为线索又断了。谁打的?不可能查到,人早调走了,公安上上下下统一口径,严密封锁消息。狱警打死人后, 不知出于何种动机,将刘兰香的遗体转移到了位于华林山的第二看守所内。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5/9947.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余友文,金吉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所长王延辉、警察王振亚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刑10年,虐待受害人 ,强迫受害人做奴工 。非法给受害人戴刑具并加戴刑具。刑具陷进肉里致手腕糜烂,浑身肿烂,不能穿衣服。
详细情况: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余友文被迫在床底下睡地铺长达5个月,阴冷潮湿,身染疥疮,蹲坐非常困难,还被强迫干活拣牛毛,余友文只能跪着干活。金吉林被非法判刑10年,他严正指责看守所不许家人探望的做法,所长王延辉和警察王振亚给金吉林加戴脚镣,再把双手背到后面,用钢筋做的土铐子勒紧手腕铐住,然后再把脚镣和手铐用10公分长的8号铁丝穿连在一起,使人蹲不下,站不起,只能跪着或侧身肩着地,生活不能自理。金吉林被加戴刑具长达5天,手肿得象馒头,铐子陷进肉里,手腕糜烂,现在浑身肿烂,不能穿衣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5/50448.html#nbrief-05152003-6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白贵祥, 男,32岁,住甘肃省兰州市;;法轮功学员薛留彦,男,20多岁,兰州大学本科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七里河XX派出所所长李希铭(音), 兰州大学
基本犯罪事实:劫持受害人到兰州西果园看守所迫害
详细情况:白贵祥于3月31日在兰州市西站双洞子附近发放有关法轮功真相光碟时,被七里河XX派出所绑架,所长李希铭(音)带着警察在当日下午抄了白贵祥的家,并于当晚10点多将他送至西果园看守所进行迫害。薛留彦, 自2001年春节因不配合兰州大学对在校法轮功学员的关押迫害,一直流离失所。2002年夏天,被非法绑架关押,至今仍在兰州西果园看守所遭受严重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4/50938.html#chinanews-05242003-3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红梅,,女,,兰州大学历史系博士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兰州大学有关人员
基本犯罪事实:对受害人强行堕胎,,非法绑架到兰州西果园看守所
详细情况:王红梅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今年6月份被送到桃树坪拘留所非法拘留。在狱中,王红梅坚决不配合邪恶,以绝食抗议。因她怀有身孕,后被学校接回,监视居住。最近有消息证实,王红梅被强行堕胎后,被非法关进了兰州西果园看守所,在14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2/15188.html#chinanews0822-1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秋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所长陈某,15队队长孙月莲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并重伤受害人, 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折磨。
详细情况:李秋香被看守所警察打成重伤。被非法关押在西果园看守所的其他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迫害,警察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采取灌食、打重扣(特别重的脚镣),在高温天气下关闭号室,不许出号室放风等手段进一步迫害。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在在西果园看守所14队和15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2/35361.html#chinanews20020822-7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路玉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安宁公安分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还勒索钱财
详细情况:2002年2月5日夜间在家中遭安宁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兰州西果园看守所。路玉英绝食近1月抗议非法关押。2月28日,其家属曾向公安要人,公安向路玉英的家属勒索2000元钱。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7/26184.html#chinanews0307-12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武成,男,48岁,甘肃省泾川县罗汉洞乡农民。法轮功学员徐建平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席明德,七里河区土门墩派出所警察朱新山、楚建华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
详细情况:2002年8月,张武成在兰州遭绑架,关押在兰州西果园看守所,至今仍遭受非法迫害。徐建平于2001年10月7日被非法抓捕,被劫持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2002年6月11日,被当众宣布释放。徐建平在归家途中,又被秘密绑架,据悉被非法关押在华林山“洗脑班”(康复医院四楼),24小时专人监控迫害。2月10日下午,有9名法轮功学员在广武门一租住屋内聚会时。七里河区一位姓张的法轮功学员去参加聚会时,被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席明德暗中跟踪,并将一屋子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大笔现金被劫掠。被抓的法轮功学员现在大都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据悉,七里河区土门墩派出所警察朱新山、楚建华在附近一带也是到处绑架法轮功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2/48846.html#chinanews-04222003-7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9/32532.html#chinanews0629-5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5/25613.html#chinanews0225-13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5/14329.html#chinanews0805-5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曹申明,男,58岁,兰州国营长风厂处级退休干部。李建宏,女,39岁,兰州国营长风机器厂职工。吴玉英,女,55岁,,国营长风机器厂退休职工。粟苗娟,女,43岁,兰州长新电表厂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兰州国营长风厂保卫处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到北京上访的公民
详细情况:曹申明2000年5月去北京上访被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拘留15天。2000年11月2日到本厂保卫处讲明真象被拘留,后被关押在兰州西果园看守所。李建宏2000年春节前去北京上访,在兰州火车站被抓回后,被兰州市刘家堡派出所拘留10天。2000年11月2日到本厂保卫处说明真象被拘留。现关押在兰州西果园看守所。 吴玉英春节前去北京上访,被兰州安宁分局拘留15天,“十一”期间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警察以脸色红润为由,将其强行推进警车抓走,现关押在兰州西果园看守所。粟苗娟1999年十月到北京上访,在京拘留15天,回兰州后又拘留15天,后又被多次拘留,置押。春节前被非法抄家,公安拿走其1500元人民币,无任何收据。2000年“十一”期间上京,又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被绑架到兰州市西果园看守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2/909.html#chinanews1122-8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郑修(化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14队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给受害人戴刑具,奴役法轮功学员,毒打,野蛮的折磨性的灌盐水。
详细情况:郑修(化名)在北京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14队6号室。在这个15平米的号室里关了20多个人。看守所的管教唆使犯人中的号长党美琴毒打法轮功学员,西果园看守所为了赚钱,强迫法轮功学员做奴工,成为其生财工具。不配合的则被挂起来毒打,再不配合,西果园看守所的管教就把全号室的犯人都挂起来,让犯人恨法轮功学员,从而更加倍地刁难、折磨法轮功学员。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喊了一声“法轮大法好!” 就被砸上手铐脚镣9天,造成的伤40多天没有愈合。一次全体法轮功学员绝食,要求无罪释放,结果法轮功学员被戴上背铐,7、8个打手压住一个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的折磨性灌盐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1/13731.html#chinanews0721-9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韩玉萍,民勤县人。谭晓荣,28岁,15队10号,兰州大学博士生。001号(未报姓名),38岁,15队3号。杜兰萍,48岁,15队8号。联翠芳,46岁,15队8号。王晓婧,28岁,14队5号。薛惠兰,58岁,兰通厂。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14队队长田庆平,15队狱警; 七里河区土门墩派出所警察朱新山、楚建华。
基本犯罪事实:滥施酷刑,利用贩毒犯当牢头打骂法轮功学员,把十几个人挤在不到10平方米带牢房里(带厕所)长期关押;
详细情况:西果园看守所14队队长田庆平(警号011124),经常对法轮功学员施酷刑,吊起来毒打,长期关押不让放风。让贩毒犯当牢头,牢头经常打骂法轮功学员,并抢用法轮功学员的生活用品。田庆平为了达到升官发财的目的,对法轮功学员无所不用其极。在高温酷暑的季节,狱警故意克扣用水。十几个人挤在不到10平方米的牢房里(带厕所),天气闷热,臭气熏天。长期关押,没有衣服更换,身上、头上生满了虱子。田庆平因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而快要被提升为所长了。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5/14329.html#chinanews0805-5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肖彦红,女,37岁,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护士。毛亚萍 女,兰州电机厂职工。杜维恩,男,72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韩家河学习班校长丁生潮、甘军,办公电话(0931)2990184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
详细情况:肖彦红因坚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劳教1年,超期关押后仍不释放,被送往七里河转化班“洗脑”。因肖彦红将自己在平安台劳教期间被迫害的内幕及坚持修炼法轮功的声明在明慧网上用真实姓名地址公布,被七里河公安分局于3月初又绑架到西果园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杜维恩、毛亚萍同时与肖彦红一道被绑架到西果园看守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3/11369.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汪彩霞,女,32岁,兰州市城关区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
基本犯罪事实:诱骗,绑架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上京抱着2岁多的女儿在天安门派出所遭警察殴打、恐吓。2001年4月18日在兰州无故被抓,现被关押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警察从汪彩霞身上搜出手机拿来自己使用,积欠了大量的电话费。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3/11369.htm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略 )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14队姓队长田庆平,孙队长,打手:党美琴、陈爱兰、李华等。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野蛮灌食致受害人吐血,暴力强迫受害人写脱离信仰的“保证书”,毒打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元月,法轮功学员因上访被北京模式口派出所警察非法拘留,派出所警察擅自对她用刑,用电棒往她大腿上、腰部、脖子上一直电,夹着暴打以致轮功学员昏迷过去, 后又被绑架到兰州市西果园第一看守所。受害人绝食抗议迫害,在14队姓田的队长的指使下,每天都要被十几个打手把她压在地上野蛮灌食,以致吐血。西果园看守所的警察暴力强迫法轮功学员写脱离信仰的“保证书”,有个14队6号室法轮功学员被警察抓住头发往墙上碰,打耳光,用拳头往腰打,当时直打得她站都站不住。14队姓孙的队长曾对这位被非法关押在14队6号室法轮功学员打耳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3/33259.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略,女,28岁,四川籍 )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七里河分局警察:魏东、马X山(中间字不详)、杨兴春、傅金蒲
基本犯罪事实:
详细情况:2001年3月22日在回住处的路上被七里河分局配合市局一处非法抓捕,23日送往西果园看守所。3月30日警察再次把她从西果园看守所带到七里河分局非法用刑,用暴力逼迫受害人放弃信仰。在此期间用刑2次分别长达1小时,用刑方法极其恶毒,警察把该法轮功学员的手背在身后反铐在暖气管上,让其蹲下。手铐嵌到肉里,手腕起泡,脚面因带镣时间过长起泡、肿胀、流脓,还不让睡觉,用辱骂、诱骗、下流行为折磨她。但该法轮功学员仍不放弃信仰。于3月31日,七里河分局警察企图强迫受害人承认强加的罪名不遂,只好再次把该法轮功学员押回西果园看守所。那时,该法轮功学员已被折磨得非常虚弱。该法轮功学员现关押在西果园看守所14队10号室。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3/11369.htm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略,女,19岁,甘肃省张掖师专中文系学生 )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14队队长田庆平(警号011124)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滥施刑罚致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强制做奴工
详细情况:受害人曾因炼法轮功被迫退学,于4月1日在回住处时被七里河分局非法抓捕。期间非法给该法轮功学员强行带上铐镣,晚上把她反铐在暖气管上吊起来,铐得过紧,嵌在肉里,手脚麻木、肿胀,不让睡觉,毒打其头部、脸部、腿部。绑架到西果园看守所后,受害人被强制做奴工,还让其他的在押人员监视该受害人的行为。这里的队长14队队长田庆平(警号011124),故意找借口辱骂法轮功学员,语言不堪入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3/11369.htm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略,女,43岁,兰州市安宁堡红衣村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 14队,天地派出所警察,大兴县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关押兼敲诈勒索;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29日在北京天安广场被公安抓到天地派出所,期间,警察用警棍毒打她的头部,打破了十几公分长的口子,流血不止。警察为掩盖事实,强行让她戴一个大帽子,不戴就辱骂她,后又把她转送到大兴县看守所,一床被子骗了她180元。在从大兴县往驻京办转押时逼她出车费140元,来接她的公安去北京的车费220元也让她付。回兰州后,在安宁公安分局又被索取了180元的看押费,现被押于西果园看守所14队10号室。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3/11369.htm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略,女,62岁,兰州市羽毛厂退休职工 )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 14队,天地派出所警察,大兴县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关押兼敲诈勒索;
详细情况:4月12日在给被韩家河“学习班”非法关押的学员送生活用品时被七里河公安非法抓捕,关押在西果园看守所。期间警察用欺骗、诱惑的方式审问该学员,企图套出其他学员的情况,但没有得逞。她被关在14队10号。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3/11369.htm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略,女,甘肃永登县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 14队,天地派出所警察,大兴县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关押兼敲诈勒索;
详细情况:2001年1月1日中午在天安门广场被非法抓捕,被转送顺义县某派出所,因不说姓名、地址,在2日被狱警强迫脱去外衣,赤脚站在露天,双手背铐用绳子吊在篮球架上6个多小时。3日被双手背铐用电警棍击打背部、面部、口。回到本地后,本地公安骗说讲出姓名只拘留15天,实际却送到西果园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3/11369.htm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略,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
基本犯罪事实:诱骗,绑架
详细情况:2001年1月11日被兰州华林山派出所公安以询问为由骗至派出所,然后送西果园看守所至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3/11369.htm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略,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14队队长田庆平,看守所专管手印的男队长,七里河分局杨某
基本犯罪事实:诱骗,绑架,摧残性的野蛮灌食致受害人满脸伤痕,鼻饲致鼻流血不止;看守所唆使号长党美琴毒打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元月19日凌晨1时30分七里河分局杨某将受害人骗至七里河分局,非法关押2天2夜,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睡觉。2001元月20日早10点半转送西果园看守所。绝食抗议迫害19天期间,被野蛮灌食10多次,警察用手捏脸、鼻,脸部伤痕至今尚未痊愈,鼻饲7、8次,流血不止。队长田庆平(警号011124)唆使号长党美琴毒打了她2次。受害人提审时被强制按手印,因不按,遭专管手印的男队长毒打,并命令几个大手用力掰指甲,大拇指甲被折断。在西果园被警察煽耳光、踢,挨打是家常便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3/11369.htm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蒋春斌,男,33岁,兰州市榆中县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14队队长田庆平,看守所专管手印的男队长,七里河分局杨某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戴脚镣手铐,前穿、后穿等酷刑
详细情况:2002年5月蒋春斌被绑架,关押在兰州第一看守所里。由于坚持修炼大法,2003年9月至10月及2004年1月期间,共3次被戴脚镣手铐,并遭前穿、后穿等酷刑,每次15天左右,身体受到严重摧残。被非法判刑9年,送往兰州监狱。由于生命垂危,当时,兰州监狱拒收,后来,看守所狱警采用不正常的手段,使兰州监狱同意接收。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 孙宏斌、刘宏、关小满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戴脚镣手铐,前穿、后穿等酷刑,指使在押犯罪嫌疑人从精神和身体上摧残迫害法轮功学员,折磨性灌食
详细情况:孙宏斌,男,33岁,西果园十队主管队长。此人紧随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经常给法轮功学员戴脚镣手铐,指使在押犯罪嫌疑人从精神和身体上摧残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宏,男,60岁,西果园十队原队长,2004年元月退休。此人紧随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他经常打法轮功学员,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采用残酷的灌食方法迫害,他把胶管插入食道来回抽动,有时长达30分钟或更长时间,引起鼻腔、食道流血、发炎等。关小满,男,此人紧随江氏集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他利用给法轮功学员看病、灌食等手段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1/7050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9/46879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甲、张丽慧、张凤云、刘兰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狱警张林林、孙晓玲、田××、李慧,魏东(市公安处警察),犯人王香莲、党麦琴,号长秦雯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戴脚镣手铐,前穿、后穿等酷刑,指使在押犯罪嫌疑人从精神和身体上摧残迫害法轮功学员,折磨性灌食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甲到北京和平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只因一句“法轮大法好”甲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北京警察毒打,回到兰州,又被非法关押在兰州桃树坪看守所15天。

2000年12月,抱着年仅2岁的女儿,甲又一次走上了艰难的上访之路,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在天安门广场,身体强壮的便衣、警察,疯子一般毒打着法轮功学员,有的被打破了头,有的被打断了胳膊。

2001年4月18日,流离失所的甲和同修在街上被兰州市公安一处警察绑架,在无任何罪名的情况下,他们不顾甲年幼的孩子需要母亲照顾,将甲非法关押在兰州西果园第一看守所。

看守所当时正强迫犯人剥嗑正林厂的瓜子,谋取暴利,管教指使牢头强迫她们嗑瓜子,并禁止她们炼功。法轮功学员们声明修大法无罪,法轮功学员们不是犯人,法轮功学员绝食抵制迫害,绝食第三天,警察张林林、孙晓玲指使犯人王香莲、党麦琴等,由号长秦雯带着7、8个犯人,关起号室门,法轮功学员被犯人抓住摔倒在地,压住四肢,打脸、捏住鼻子,卡住腮帮,用铁匙撬开嘴,强行灌食,法轮功学员被折磨的几乎窒息,腮帮里被捣烂。第二天放风时,法轮功学员脸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一次,一学员被送劳教,她们在大院内抵制无理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丽慧被砸手铐脚链达10天之久,无法正常吃饭、睡觉、上厕所,警察田××在法轮功学员们的一致抗议下,才去掉了她的砸铐,张丽慧手腕和脚腕上的血印几个月后仍清晰可见。

7月底,法轮功学员们绝食抗议无期限非法关押。警察李慧指使犯人王香莲、党麦琴等同看守所卫生员,在院子里用浓盐水对甲和其他两学员插胃管迫害,甲被折磨的奄奄一息。

8月10日,市公安处警察魏东在勒索甲父亲2000元后才放人,而绑架甲时,身上带的500多元钱、小灵通、手表等物全被抢走。

甲从西果园看守所出来的第二天,同队的西固法轮功学员张凤云被警察张林林、犯人王香莲等活活折磨而死。在4月初,民勤县的法轮功学员刘兰香也是在西果园看守所被活活打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3614.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65

 

15.25 北京女子劳教所基本犯罪事实

原名:北京新安劳教所/北京新安女子劳教所、北京天堂河劳教所
1999年4月25日-2004年1月18日

北京女子劳教所(又名北京市新安劳教所,天堂河劳教所)位于北京市大兴县,邮编:102609,总机电话:010-60275858、 010-60276484、010-60277013,是2002年新建成的,宿舍楼象童话中的宫殿,大院子种满了美丽的花草,但这一切都不能掩盖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集团,先后非法关押上千名法轮功学员。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致残。北京女子劳教所所长是李静,为了达到所谓的"转化率”,劳教所不遗余力用种种非人的手段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包括电刑、体罚(罚站、罚蹲、"坐飞机”、"开摩托”、"壁虎爬墙”、头顶水碗站立等)、毒打、打倒在地逆着呼吸道泼凉水、长时间"拔军姿”、晒太阳、长时间不许睡觉(连续13天13夜不许合一下眼或超过1个月的时间里每天只许睡1个小时)、长时间不许上厕所(最长3天3夜)、超长时间"集训”(半年以上),集训期不许吃菜、长时间只吃窝头,超强负荷苦役、延长劳教期、关禁闭、车轮战、疲劳战、攻心战、不许亲属会见、不许买日用品、不许上厕所、挑动普教仇恨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女学员进行性侵害,用电棍电击女性的阴部,把牙刷捅进阴道,乱挖乱钻等。在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做各种苦役,包括种草、种树、淘垃圾、挖菜窖、织毛衣、织坐垫、做玩具、做一次性输液器、包一次性筷子等等。通常是从早上5点半起床开始干活,一直干到第二天凌晨2、3点,有时还要通宵达旦地加班。劳教所生产的产品大部分都是出口的,2001年2月,接到一批做100,000只玩具兔的订单。据警察说这些玩具兔是为雀巢公司做的,用于促销。虽然劳教所严密封锁消息,但仍有大量迫害事实被曝光。

主要犯罪人员:
所长:李静
三大队大队长:焦学先
三大队副大队长:槐春红
三大队警察:杨洁、杜敬彬
四大队大队长:李继荣
四大队警察:李子平 、国丽娜、徐燕玲
五大队大队长:陈秀华
五大队副大队长:杨静芳
调遣处女队队长:沙雪梅
管理科副科长:孙国强
警察:刘廷鹅、张秋霞、苏向荣、鲁凤英、聂某某、吴清雅、宋丽丽、王宇、李秀英、霍秀云、刘雅君、杨胜海(已退休) 、李子萍、李继荣
原新安女子劳教所所长:马捷
原新安女子劳教所二大队队长:李小芳、张然、张素敏
原新安劳教所二队副队长:韩秀英
原新安女子劳教所三大队队长:张瑞明
五大队警察:魏秀红、林翠琼
原新安女子劳教所大队队长:程翠娥、程莉
原新安女子劳教所七大队长:王兆凤
原新安女子劳教所管教科科长:申永盛、孙惠、赵丹、张清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董翠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虐杀河北藁城市法轮功学员董翠芳
详细情况: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酷刑折磨董翠芳。自2001年,北京顺义看守所非法关押董翠芳达2年之久。2003年3月,董翠芳被转至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8至10天后,于2003年3月19日,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就将董翠芳迫害致死。之前她家里人去看她,人还好着。3月20日才通知家里,死时满身是伤,头部还有一个洞。(此洞是枪口还是其它凶器所致,有待查实)。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8/47311.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亦洁、张力前、朗东月、李云英、李红、李霞、李桂霞、陆凤兰、张秀英、金惠娟、邵岩、徐梅、刘芳芳、李文琳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焦学先、槐春红、杨洁、杜敬彬、李秀英、霍秀云、鲁凤英、聂某某、吴清雅、宋丽丽、王宇、罗金凤、刘凤芹、段惠芝、严玉清、张速、黄萍、姚明明、王诗煜、黄霞、张翠芬、刘廷鹅、张秋霞
基本犯罪事实:被迫体罚、殴打、电刑、辱骂、强行“洗脑”、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让正常吃饭、高强度劳动等
详细情况: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原新安劳教所)三大队队长焦学先、副队长槐春红及警察霍秀云、杨洁、杜敬彬、李秀英、鲁凤英、聂某某、吴清雅、宋丽丽、王宇指使普教严玉清、张速、黄萍、姚明明、王诗煜、黄霞、张翠芬、刘廷鹅、张秋霞、罗金凤、刘凤芹、段惠芝等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张亦洁、张力前、 朗东月、李云英、李红、李霞、李桂霞、陆凤兰、张秀英、金惠娟、邵岩、徐梅、刘芳芳、李文琳等分别采取体罚、殴打、电刑、辱骂、“洗脑”、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让正常吃饭、高强度劳动等手段进行迫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3/3/45669p.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金子容子(日本新泻居民,中国名罗容)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2年5月24日,北京海淀区警察非法逮捕日本法轮功学员金子容子,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自2002年6月,被关押在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里,金子容子身心备受摧残,体重剧降,血压有时高达270多,神志不清,随时都有被夺去生命的危险。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金子容子于2003年11月23日晨在北京获释。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0/22/38442.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15/41022.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0/40728.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4/61163.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月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抓捕、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使用种种非人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杨月丽。杨月丽退休前是中国航天工业部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参与过许多重大项目,如中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号、长征三号火箭等的设计研制工作,获得国防科工委的多次褒奖。2001年12月7日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抓捕,非法判劳教1年半,并送往北京团河劳教所,个月后又转到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在加拿大政府及善良人们的努力下,杨月丽于2003年2月6被营救出狱。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37343.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淑英、朱宣武、贺文、陈玉珠、王艳、王莉、马荣红、咏旭、李云英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申永盛、孙惠、赵丹、张清、程莉、程翠娥、韩秀英、张素敏、张然、李小芳、刘雅君、焦学先、张瑞明、王兆凤
基本犯罪事实: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在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中,最大年龄的是68岁的陈玉珠,最小的年仅18岁(注:该学员一直被关押在集训队,经常4天4夜不让她睡觉,将她绑在床上,致使她精神已有些失常), 及双眼近乎失明的王莉,和患小儿麻痹症双腿残废的法轮功学员。队长焦学先、王兆凤指使犯人殴打、体罚王莉。队长王兆凤指使犯人殴打曾在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因绝食抗议迫害而被扎电针、健康受到严重损伤、大脑失忆、行走困难的法轮功学员张淑英。二队副队长韩秀英、张然值班期间,指使犯人连续2晚殴打50多岁的贺文。二队警察还指使犯人殴打咏旭、马荣红。三队队长焦学先曾指使该队犯人将李云英关在水房殴打,致使她的腰部严重受伤,然后还向她连泼50多盆凉水。警察还在集训队将法轮功学员朱宣武打得吐血。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30/24081.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继荣、李子平、国丽娜、徐燕玲、焦学先、槐春红、杨洁、杜敬彬、沙雪梅、李秀英、霍秀云
基本犯罪事实:不让睡觉、体罚、人身攻击、毒打、电刑、捆绑、性侮辱等
详细情况:四大队大队长李继荣、警察李子平、国丽娜、徐燕玲、焦学先、槐春红、杨洁、杜敬彬、沙雪梅、李秀英、霍秀云等采取以下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1)不让睡觉、不让洗漱、不让吃饱、不让上厕所,以写"三书”骂大法为上厕所的条件,致使法轮功学员的膀胱、肾脏出现问题;(2)体罚:长时间站着、蹲着、"飞着”、跑步等;(3)人身攻击;(4)毒打、电刑、捆绑、性侮辱等。警察霍秀云唆使普教将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嘴堵住、整个头埋在被子里,拳打脚踢该学员的下身,用苍蝇拍猛击她的阴部,造成其阴部大面积破损、肿胀、小便艰难;还有的警察指使普教对未婚女学员进行性侮辱。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0/9/37740.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继荣、李子萍
基本犯罪事实: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飞着”、毒打、被关进四壁布满电针的黑窝里
详细情况:四大队大队长李继荣、警察李子萍对被绑架进劳教所后抵制“洗脑”的法轮功学员采取以下手段进行迫害;如: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蹲着、跪着、"飞着”、毒打、被关进上下左右前后都安装着电针的黑窝里,戴着手铐在里面站不直、蹲不下,上下左右前后都安装着电针,身体倾斜一点,就被电针电,致使身上被电得如筛子状。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9/27/37166.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贺文、皮红丽、张桂英、赵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队副队长韩秀英、小队长刘雅君、大队长程翠娥、吸毒犯何玉华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不让睡觉、体罚等
详细情况: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对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不让睡觉,直到妥协为止。法轮功学员贺文因坚持修炼而被延期6个月。警察们指使吸毒犯何玉华不让她睡觉、不让她上厕所,她在劳教所遭受了很多折磨,被毒打、罚站、吃窝头咸菜;有一次眼睛被打成紫黑色。劳教所强制逼迫爱尔兰留学生、法轮功学员赵明放弃修炼,并对他进行残酷折磨。二队副队长韩秀英在走廊里开会公然教说假话,不让说真话。在检查团来之前一切都伪装好。小队长刘雅君骂人刻薄且狠毒,当时皮红丽为此找了大队长,事后,刘雅君罚皮红丽站了一上午。大队长程翠娥罚法轮功学员从2楼跑到操场上来回共7次,每次仅用2分钟,最后以68岁的张桂英昏倒而结束。警察还采取送集训的高压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1/18931.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曼新、陶月芬、赵怀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自2002年6月,北京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陶月芬;自2002年7月,非法关押北京法轮功学员陈曼;自2001年8月,非法关押北京法轮功学员赵怀春。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因赵怀春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而剥夺了让其家人探视的权利。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29/41874.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1/40271.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41497.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陶月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2年5月17日,不法人员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陶月芬,未经法律程序,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被关押在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三大队。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0/58639.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云英、于金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秀英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坐小凳子、毒打、精神摧残
详细情况:2003年8月,北京女子劳教所成立了所谓的"攻坚队”,位置就是原二大队的那层楼。攻坚队直属司法局教育处处长徐××操 纵,由原集训队副大队长李秀英当队长。攻坚队屋子配了音响,每个屋子里只劫持一名法轮功学员,门窗开着,“包夹”全部是吸毒人员。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坐在门口的小凳子上,夜里2点睡觉,4点起床。第二次被绑架进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李云英,在集训队被禁闭了2年多,也被劫持到攻坚队,她被打得浑身黑紫,不能行走,只能躺在水泥地上。法轮功学员于金梅也是第二次被绑架进劳教所,被关进"攻坚队”毒打。警察对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采取长期不让洗漱、刷牙,不许与人接触,在精神上进行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4616.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桂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北京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非法判劳教、剥夺睡眠
详细情况:2001年,法轮功学员刘桂芙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女子劳教所(原新安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2年;在劳教所里,刘桂芙历经磨难,曾被8个月剥夺睡眠。2003年12月5日左右,北京海淀区警察将法轮功学员刘桂芙绑架到海淀区“洗脑班”(详情待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6/63351.html#chinanews-12262003-5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北京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骚扰、逼迫写"三书” 、不让睡觉等
详细情况:北京女子劳教所是花了大量财力于2001年盖起来的,环境、设施比较好,但是用来关押善良的老百姓的。每个班有12张床,新被绑架进来的法轮功学员进班后就遭到骚扰。如不写"三书”,就开始实行两面的手法,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由"帮教”人员灌输谎言,看管上厕所、洗脸、吃饭,晚间由2名“包夹”人员看着,不让睡觉,直到下半夜2至3点钟才让上床,到5点左右就得起床。如果长时间不写"三书”,就派专门“包夹”人员看管,带到无人的地方整天被迫罚站,有的法轮功学员腿肿得象馒头一样。有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迫罚站2个多月后,走路、上下楼梯都非常困难。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因长期遭受精神上的压力,导致患上精神分裂症。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3/58762.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北京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用电棍电、毒打、关禁闭室、往脖子里灌凉水
详细情况:北京女子劳教所里的集训队是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施行迫害最残酷的地方。在寒冬腊月里,集训队里的不法人员往法轮功学员的脖子里灌凉水。每天只允许有3、4个小时的睡觉时间。每天只给2顿饭,每餐3个窝头,4、5片咸菜,瘦得人身上都是皮包骨。对声明所谓"三书”作废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行关在连窗户都没有的禁闭室里,连续罚站几天几夜。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用电棍电和毒打。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0/58616.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小京、李秀玲、张桂玲、刘艳、卢宽、杜荣芬、陈凤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魏秀红(五大队警察)、林翠琼(五大队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洗脑”、不让睡觉、罚站、罚蹲、罚飞、毒打
详细情况:新安劳教所(现北京女子劳教所)五大队,强迫刚被绑架进来的法轮功学员站在通道或水房,念劳教所的规定和司法部23号令,然后让4、5个"帮教”人 员分上半夜、下半夜给强制“洗脑”。晚上不让睡觉,只要法轮功学员一困,“帮教”就捅。几天下来如果不妥协,就被强迫罚站、罚蹲、罚飞(头朝下,背贴墙弯下去,两手臂从背后向上贴在墙上)。法轮功学员杨小京坚定信仰,队长就让普教看住她,不许接触其他人,每天朝墙站着,只睡3、4个小时。李秀玲被队长关在队部罚蹲、罚站,致使其腿和脚都肿了起来。张桂玲每天都被逼在队部朝墙站着,只让睡5个小时,常常睡倒在地,后来被送到集训队遭到非人的折磨,致使她的脚后跟的肌肉开始萎缩。刘艳被关在队部罚蹲、罚站。4个"帮教”轮流看守不让其睡觉、打她、让她中午在大太阳下拔草等。卢宽被非法延期10个月。集训队的每个小屋都有监视器,吃、喝、拉、撒、睡全在监视之内。并且制定了许多惩罚项目:“蛙跳”、“拔军姿”(一站就是几个小时或一整天)、蹲着行走、俯卧撑、“骑自行车”(双手做扶把姿势,双腿分开半蹲站立)、“开飞机”等。杜荣芬曾被几个警察捂住嘴,暴力卸下颌骨。陈凤仙曾被逼迫在院子里冻着、不让睡觉,夏天在太阳下曝晒、不准动。一次"帮教”人员打她胸口,差点把她打背过气去。每当有人来采访或检查时,大队就不安排劳动,组织学习甚至放录像电影,有时还组织到室外去做活动,用这种假象来迷惑外界,对外面来的人做假宣传。所谓电影《生命无罪》中的东西完全是愚弄老百姓、掩盖不法警察血腥手段的谎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4/55620p.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小凤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程××(二大队队长) 、刘丽萍(二大队副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体罚、辱骂、剥夺睡眠、殴打
详细情况:2001年11月,法轮功学员李小凤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12月被送往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2002年初,被送往北京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程××、副大队长刘丽萍)。在劳教所里,她被迫长期遭受体罚、辱骂、剥夺睡眠。管教队长还多次指使吸毒犯殴打李小凤。2002年1月左右,李小凤被几个吸毒犯殴打至遍体鳞伤,队长程××、刘丽萍马上找人来作伪证,并对李小凤说:"如果有人问你,就说自己碰伤的。” 后李小凤被送到集训队,现到期不放,已被非法延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55065p.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北京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重体力劳动、电棍电击、"熬鹰”、殴打、罚蹲、罚站、罚飞、强迫“洗脑”
详细情况:北京女子劳教所位于北京市大兴县,是2002年新建成的,宿舍楼象童话中的宫殿,大院子种满了美丽的花草,但这一切都不能掩盖其比监狱还要残酷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长时间地重体力劳动。卫生条件恶劣,除了夏季最炎热的时候每周可以洗1次澡外,平时2个星期才能洗1次澡。越来越差的伙食,很多人营养不良。还强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一队、三队、五队和七队采用"熬鹰”的刑罚,剥夺法轮功学员的睡眠。刚被绑架进来的法轮功学员,只要不妥协就休想睡觉,被迫多少天一直待在大厅或筒道里。再不放弃信仰,就被迫罚蹲、罚站、罚飞、遭到"帮教”和吸毒犯人的殴打,并往人的要害部位打。最后,警察把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送进"集训队”。集训队有专门用于迫害的让人进去后站不起来也蹲不下的笼子。警察还用电棍逼迫法轮功学员在地上蹲着走,还用电棍电击女性的阴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7/54119p.html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焦学先(三大队大队长)、霍秀云、柏洁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睡眠、体罚、酷刑、性摧残等
详细情况:北京女子劳教所三大队,把所有新分入队的法轮功学员先分别单独隔离到各个房间,强迫“洗脑”。对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持续非人的对待:(1)剥夺睡眠;(2)不允许洗脸、刷牙;不允许换衣服;(3)不允许上厕所,很多学员被迫弄脏了裤子,膀胱和肾脏疼痛难忍;(4)不允许喝水、吃饭;(5)警察进行超长时间的体罚;如站军姿(脚尖鼻尖贴墙)、蹲着(半蹲)、“开飞机”(头弯向地,双臂向后展开)、踢正步;(6)酷 刑:警察把法轮功学员捆绑后,将肮脏的擦地抹布或肮脏的内裤塞进嘴里,然后与众多犹大围住法轮功学员用棍棒、特制的高压电棍长时间毒打。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双手在背后反铐,用绳子吊起来毒打,经常是几天几夜,人昏死了有时也不放,弄醒了接着毒打。有一个北京朝阳区姓阚的女学员,被长时间的吊铐毒打,双手手腕骨折,生活不能自理。2002年4月的一天半夜1点钟,警察关闭了所有楼道的铁门,三大队大队长焦学先、警察霍秀云和5、6个犹大,将法轮功学员郎东月的衣服扒光,拳打脚踢,棍棒交加;用牙刷对郎东月进行性摧残,把牙刷捅进其阴道,乱挖乱钻,致使使郎东月痛苦不堪。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7/51784.html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亦洁、李云英、张桂玲、陈凤仙、李晓凤、杜荣芬、卢宽、刘春荣、王淑华、刘淑华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柴国红("集训队”大队长)、李秀英(副大队长)、赵丽君、张冬梅、吴清雅、丁秀琴、张倩、金秀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睡眠时间、毒打、电刑
详细情况:北京女子劳教所因被非法关押在二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集体抵制“洗脑”,二大队被解散。现剩六个大队,目前非法关押者大约700名左右的法轮功学员。北京女子劳教所设立了一个"集训队”,专门用于严酷迫害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集训队的警察亲口对“包夹”法轮功学员的犹大和普教指示:"可以采取任何办法,只要不打死,由我们给你们撑着。“洗脑”一个就给你们减期。”集训队每天只发2、3个窝头,剥夺睡眠时间、毒打与电刑是最普通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0/51306p.html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齐秉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北京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送入精神病院、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著名画家齐白石的孙女齐秉淑,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进北京的精神病院进行迫害;1年后,又被送到北京新安劳教所(现为北京女子劳教所)三大队继续迫害。现在她的身体被迫害得很严重,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1/51363.html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甲(姓名不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北京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强迫做各种苦役、关禁闭、集训、电击、不许睡觉、殴打、体罚、车轮战、疲劳战、攻心战
详细情况:2000年7月7日,北京市天堂河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甲。这里原来是男子劳教所,因为抓的法轮功女学员太多,原有的女子劳教所容纳不下,就将女所和男所互换了。在镇压以前,北京市女子劳教所的规模在100、200人之间,主要是关押吸毒的和卖淫的。打压法轮功后,劳教所的规模从2000年7月的100多人急速上升到2001年4月的近1,000人。(2001年4月时,劳教所共有984人,其中绝大部分是法轮功学员)。 在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做各种苦役,包括种草、种树、淘垃圾、挖菜窖、织毛衣、织坐垫、做玩具、做一次性输液器、包一次性筷子等等。通常是从早上5点半起床就开始干活,一直干到第二天凌晨2、3点,有时还要通宵达旦地加班,否则就完不成任务。劳教所生产的产品大部分都是出口的。2001年2月,接到一批做100,000只玩具兔的订单。据警察说这些玩具兔是为雀巢公司做的,用于促销。这些玩具兔高约30公分,身体是棕色的,脖子很长,戴大红色平绒布脖圈,嘴巴两边各有2根长约5、6公分的黑胡须,有的穿牛仔背心,有的穿风衣,有的象海盗一样戴着挡住一只眼睛的墨镜,胸前有英文字母,握着拳头,翘着一只大拇指。脚有3个脚趾, 是淡黄色。尾巴是白色的,很短。这样1只兔子需要30多道工序才能完成,全中队130多人,一天只能完成100多只兔子,即相当于十几个小时才能做出1只,而每一只兔子的加工费才合人民币0.3元。加工费是付给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拿不到任何报酬。劳教所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迫害,包括延长劳教期、关禁闭、集 训、电击、不许睡觉、殴打、体罚、车轮战、疲劳战、攻心战、不许亲属会见、不许买日用品、不许上厕所、不给手纸用、挑动普教仇恨法轮功学员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6/58449.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99

 

15.26 北京大兴团河劳教所恶人恶行录

2002年3月17日 - 2003年4月17日

北京大兴县有4个关押、"转化”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它们是北京团河劳教所、北京女子劳教所、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和北京市天堂河法制培训中心。北京团河劳教所是位于北京大兴县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心之一。北京市团河劳教所所长兼党委书记是张京生,副所长:李爱民、杜启文等。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该劳教所使用的酷刑有:长期“熬鹰”、罚站、罚坐、罚"飞”、长时间铐在床上躺卧、罚蹲、罚跑、电击、灌食(详见案例9)等等。北京团河劳教所使用一种酷刑:把手捆起来,又用绳子把两脚捆起来,把上身摁下去和两腿平行再把捆起来的手、脚捆在一起,最后把人和小铁梯子绑在一起,将铁梯子往床底下一推,人就被塞到床底下,只露出头和双脚。再用鞋拼命狠抽双脚,一人打累了再换一个人打。团河劳教所利用酷刑的目的就是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强制逼迫写“转化书”或“保证书”。团河劳教所教育科副科长姜海权在给团河各大队被关押的法轮学员所谓“讲课”时公开说:‘“转化’就是精神控制”。团河劳教所警察在一次所谓“帮教”中,谈到为什么迫害法轮功学员时说:“××党执政,哪能允许事实真象存在呀!”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2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31,32),多名法轮功学员致精神失常(见案例36,39,40),致残(见案例24),其中包括虐杀一名8个月大的婴儿和他的母亲(案例32)。

北京市团河劳教所主要犯罪人员:
所长兼党委书记:张京生
副所长:李爱民(2002年11月从调遣处至团河)、杜启文、赵xx、 张xx
一队副大队长:王华
二队大队长:宋xx
二队副大队长:倪振雄、赵xx、何琨; 队长:李队长
三队大队长:何x
三队副大队长:白中银、 赵江、 尹大;队长:刘国玺 郭君军
五队大队长:杨保立
五队副大队长:岳清金 郭金河 张xx; 队长:岳伟华 魏国平 刘斌 杨xx
七队大队长:赵爱国(2002年1月4日前,任三队大队长)
管理科科长:任宝玲(男)
管理科副科长:龚伟 蒋文来(曾任二队大队长)
教育科副科长:姜海权、 杨金鹏、 廖xx、 张福潮
原集训队大队长:刘金彪(2002年1月4日调往生产科) 原集训队队长:张宜军
集训队副大队长:徐建华
原副所长:庄许洪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8/31870.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43593.html

北京团河劳教所部分狱警名单
陈学士、赵伟光、关多志、姬世斌、李应坤、汪海泉、田 羽、刘新成、秦福军、侯连喜、张 超、圆双亮、孔繁宝、闫清金、特伟颜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9/56479.html#chinanews-20030829-17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钱世光(甘肃)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洗脑”、长期被罚坐、被劳教犯人打骂
详细情况:2003年,甘肃法轮功学员钱世光在团河劳教所因拒绝强制“洗脑”,受到非人折磨,长期被罚坐并受到普教打骂,致使腰部2根肋骨折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65081.html#chinanews-01172004-18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不祥,暂称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熬鹰、坐板、军蹲
详细情况: 2002年甲被绑架。为了抗议非法关押,甲绝食抗议40天,期间被野蛮灌食,嗓子因为长时间的插管灌食变哑了,到现在也没有恢复。甲绝食40天后,被非法判劳教2年,送到团河劳教所。在团河劳教所,狱警开始逼甲"转化”背弃信仰。其方法有:

1. "熬鹰”:刚开始的时候,队长装出一副伪善面孔,试图来麻痹人。时间一长他们便开始施加压力,把每天给甲“洗脑”(一种强制灌输思想的精神迫害)的时间从每天的早8点到晚12点延长为早6点半到第二天的凌晨4点。每天只允许甲休息2个小时,有时甚至通宵不让睡觉。平时不让闭眼,给甲“洗脑”的"帮教”人员则分为三班倒。这是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经常用的办法"熬鹰”一直把人熬得昏昏沉沉、神志不清,使人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长期处于一种紧绷的状态。在这时如果人的意志稍微有一点放松,整个人的精神马上就会垮掉,有很多人都是在这种情况下被迫"转化”妥协的。这样的折磨一直持续了3个月,见这种手段对甲不起作用,又采用了别的手段继续迫害。

2. 体罚:在劳教所,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从各个方面都被和别人区别对待。他们在班内安排了专门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包夹”和监视,不允许随便说话,不许自由的活动。定期班长和“包夹”人员(监视、看管法轮功学员的犯人)都要向队长汇报情况,队长向他们布置任务。每天早上队长都要开会讨论如何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在队里,各种劳动包括打扫厕所、水房、擦筒道等脏、累的活全部都让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来干。有时为了加重迫害,常常在半夜的时候就把法轮功学员叫起床打扫卫生。而且没有干净的标准反复的一遍一遍干,一直干到天亮,以打扫卫生为借口来体罚学员。

3. "坐板”: 我被强迫长期的坐在小凳子上,警察管这种行为叫"坐板”,意思就是:两腿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腰挺直,两眼睁开全身不能动,不许说话。就保持一种姿势,面对着墙壁从早上起床一直到晚上12点,有时要等到1、2点才能休息。很多人臀部都碾破了。

4. 团河劳教所的体罚方式还有很多种:如长时间的军蹲、长时间的站军姿、甲曾被罚连续站军姿5天,从早上起床开始一直到晚上12休息,除了吃饭的十几分钟外都保持军姿姿势站着不许休息。几天下来腿、脚全部都肿了。有一位姓刘的法轮功学员连续站了几个月。军蹲,人在一般情况下蹲十几分钟腿就麻了,可是我们被罚军蹲的时候,一蹲就是半天不让休息。有一次我被强迫连续蹲了2个星期。

5. 还有各种的体罚形式如:体能训练,跑步一跑就是半天,做蹲起、腑卧撑、蛙跳等都是高强度的做,一做就是几百个,几天下来人就明显的消瘦,长期以来人被熬的都快油尽灯枯了。

6. 团河劳教所折磨人的方法形形色色。连人的大小便都要被控制,被利用来折磨 人。有的学员很长时间不让大小便,实在憋不住了只能尿在饭盒里,有的人被憋不住拉、尿到裤子里。过后还要遭到狱警的嘲笑。

7. 成立所谓的"攻坚班”"集训队”还有那些遮住门窗的黑暗小屋就成了他们使用酷刑的场地。

8. 他们暗示、默许、指使那些普教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有的狱警亲自动手,用几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法轮功学员。在寒冷的冬天夜里,把法轮功学员带到操场往衣服里浇凉水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64867p.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万庆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熬鹰、坐板、军蹲
详细情况:李万庆被劫持在二大队。2003年11月4日, 多名普教“包夹”人员在队长的指使下对李万庆进行毒打,在一楼的被三大队劫持的法轮功学员都听到了李万庆的惨叫。指使打人的警察有:何金军、郭金河、倪振雄、何昆。参与毒打的普教犯人有:徐静辉(音)、张长述(音)、李永刚(音)等5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9/63543.html#chinanews-20031229-14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在北京地区,北京团河劳教所、北京女子劳教所、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和北京市天堂河法制培训中心是北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心。迫害的手段包括:学员被吊在屋顶、剥光衣服关进笼子、高压电棍电击、昼夜轮番“洗脑”,不许睡觉、不让大小便、超强度劳动,指使犯人以减刑为诱饵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等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8/62787.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永平、张久海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及二大队姓仉的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劳教局在北京团河劳教所里成立所谓"攻坚班”,狱警24小时叫刘永平坐在小凳上,两手放在膝盖上不准动,两腿之间夹一张牌,牌掉在地上就打,一天只给3个小窝头吃。2000年7月,张久海被非法关押于北京团河劳教所二大队,被非法劳教1年,后被加期6个月。团河劳教所的狱警用电棍电击等精神和肉体折磨下被迫所谓“转化”。2002年解教时,狱警不仅不让张久海回家,反而把他关进“洗脑班”强行“洗脑”,因他不配合“洗脑”,又第二次被非法关押进北京团河劳教所。第二次进来后,由于长期的精神和肉体迫害,身体每况愈下。这期间,狱警分别把张久海关进几个刑事犯队进行迫害。在残酷的迫害下,2003年张久海开始绝食抗议,近况不明。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1/60423.html#chinanews-20031111-23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9/51942.html#chinanews-06092003-3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暂称为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狱警倪振雄、蒋文来等
基本犯罪事实:北京市团河劳教所倪振雄、蒋文来等警察用各种变相体罚、剥夺睡眠等手段想把甲一步步逼死、逼疯,他们用犯罪手段故意伤害了甲的身体和神经系统。甲受到迫害后,全身曾经严重浮肿,特别是双下肢严重发麻、胀痛,致使行走不便。2003年5月17日,团河劳教所放甲出来时,没收了甲所有的诉讼证据材料。被非法没收的诉讼证据材料有:1. 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2001年3月7日),2. 起诉书(副本, 2002年1月15日),3. 上诉状(副本,2002年2月7日),4. 申诉书”(副本,2002年5月30日),5. 检举书(一)(副本,2002年4月5日),6. 检举书(二)(副本,2002年5月19日),7. 刑事自诉状(副本,2002年5月29日),8. 刑事诉讼状(副本,2002年6月23日),9. 检举书(三)(副本,2002年12月5日), 10. 检举书(四) (副本,2003年2月10日)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4/59973.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万庆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五大队副大队长郭金河、徐凯旋、姜海权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熬鹰、坐板、军蹲
详细情况: 团河劳教所经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搜身,目的是不让学员们传阅、传抄经文和学法体会,传递有关受迫害、抵制迫害等方面的真象和申诉材料。对此,学员们据理质问团河五大队狱警,副大队长郭金河:“渣滓洞集中营也没象你们这样。方志敏在监狱里还能写出《可爱的中国》、《狱中纪实》,你们怎么能这么干呢?”郭狱警振振有词:“这儿就是比渣滓洞厉害。这才叫无产阶级专政。”;劳教所内不让吃饱饭、不给水喝、不让睡觉、变相体罚,搜扣控告、上诉信件,无故扣压家信、剥夺法轮功学员亲属探视权等,都是打着"纠正团河劳教所一些不合适的做法”的旗号干的。他们到处散布他们是怎么怎么想"按政策、按法规”的,谁向他们反映上述问题,他们都"承认”说"那肯定是不对的”,甚至有的"小哨”(所里用来监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普教)捅了漏子后马上撤换掉,还借此把责任推到普教身上,并借以显示他们"改错”的决心。实际上呢,这都是在作戏,之后还继续干,目的是蒙骗,让你误以为他们真要改错,真是邪恶流氓到家了。2003年6月,团河劳教所狱警科长姜海权在给团河各大队学员进行所谓"讲课”时公开声言:“‘转化’就是精神控制”。团河劳教所某警察在一次所谓“帮教”中,谈到为什么迫害大法的问题时说:“××党执政,哪能允许事实真象存在呀!”劳教所经常让集训队"清窑”(抄家式搜查衣物箱),对法轮功学员主要是搜查传抄的经文及学法体会。搜出后不仅加重迫害学员,还要对有关警察罚款。有些警察为了不被罚款,就常常偷偷地清窑,清出有关东西也不报告。一次,2个警察交谈此事时无可奈何地说:“这事儿根本杜绝不了!”劳教所明知被所谓“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绝大多数都是被迫违心妥协的,并不是内心真实意愿;而且“转化”越来越难,但仍拼命维持这一迫害的表面。其中,最可笑的手段之一,就是对学员清醒过来后写的有关否定被迫害得神志不清时所写的“四书”等“转化”材料作废的严正声明拒不接受,接受了也不上报,以此来保持其所谓“转化率”和“转化成果”,包括“转化”奖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3/58760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0/26/4166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伟、王忠利、钱世光、张祥宇、刘立涛、王方甫、谢戈、于溟、李旭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五大队副大队长王希光、岳清金(副大队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熬鹰、坐板、军蹲
详细情况:1. 组织所谓“攻坚队(班)”。在劳教所所谓“转化”工作日益难做的情况下,劳教局里从社会上组织不法之徒到劳教所组织“攻坚队(班)”。2002年12月中旬, 团河劳教所的“攻坚队”,打着分级管理的名义,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所谓的“C级管理”, 即一人一间单独关禁闭;同时以给予减期奖励为诱饵,指使普教充当打手,折磨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主要手段有:不让吃饱饭,每餐只给半个窝头,极稀的一点粥和菜;春节其他人可以吃肉、吃水饺,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一口也不给。变相体罚,在不让吃饱饭的情况下,每天都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体罚。除面壁罚站、贴墙"飞”着、连续做蹲起(有的高达500余次)等外,有的最多的体罚手法是罚坐,即强迫人坐在儿童塑料小椅上,腰板挺直,手掌伸直搭在膝盖上,手指不准弯曲,持续保持这种姿势18至20个小时。做得稍不标准,立刻就会遭到劳教人员 的打骂。法轮功学员李伟、王忠利、钱世光长期受此迫害。不让睡觉(狱警称之为"熬鹰”),一律取消午觉。晚上11点睡,凌晨2点叫起,有时深夜2点睡,凌晨5点叫起。更甚者,如法轮功学员刘永平,连续1个多月不让睡觉。不让洗漱,连续1个多月不让卢明强、李京生、刘永平等人洗漱。每天长时间不让上厕所,有的学员被逼得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在屋内用自己的饭碗接尿。SARS流行期间,此“攻坚队(班)”曾被冲断,停办,7月中旬又重新组建,继续迫害着法轮功学员。

2. 随意延期:劳教局指使、纵容劳教所随意制造各种借口延长其劳教期。一般是第一次延长10个月,第二次再延长2个月(因为法定的延期时间最长是1年)。主要做法是:利用手段寻衅、罗织罪名,凑够2次处分。如强迫法轮功学员读污蔑大法的文章,拒绝者即给予处分;发现某法轮功学员笔记本里有“明慧网”3个字,也给处分。

3. 搜扣起诉书:法轮功学员张祥宇先后给检察院写了16封揭露狱警违法行为的起诉书,全部被扣押。法轮功学员刘立涛给检察院写的检举狱警违法行为的起诉书,被检举人狱警王希光看到后,竟照刘立涛的脑袋猛打,致使刘立涛昏迷2小时,至今精神恍惚。 而打人者王希光未受到任何处理。

4. 滥用劳教权:法轮功学员王方甫到期时,没向他们妥协。2003年3月,王方甫被无故延长劳教期10个 月。 因王方甫前期受迫害的经历明慧网曾做过详细报道,消息反馈到团河后引起劳教所狱警的极大恐慌;同时这次延期也毫无理由,狱警担心王方甫有什么背景,怕再次引起舆论公愤,将王秘密转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原新安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于溟也曾被在此秘密关押)。谢戈在北京市天堂河劳教所“洗脑中心”被非法连续关押了15个月,谢戈连续绝食抗议已1年多。

5. 不准接见:对于不能“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狱警们想方设法切断他们与外界的联系。法轮功学员今年3月15日到期,劳教所将他非法延期10个 月。延期后,劳教所不按法定程序通报李旭鹏的家人。李提前给家里写信不让他们到期日来接他,一连好几封信全都被五队扣住不发(李给检察院写的好几封检举信也都被狱警私自扣押)。不知详情的家人在到期日千里迢迢赶到劳教所后,狱警不予接见。家人质问五队狱警副大队长岳清金,为什么不按法定程序给家里寄送延期通知。岳答,你们爱咋的咋的。一直到8月份,劳教所仍不允许李旭鹏接见家人。

6. 极力掩盖罪恶:狱警们现在是非常怕自己的种种恶行曝光。在有人解教释放时,只要是带字的哪怕是一张小纸片,狱警们也不允许带出劳教所,包括抄的什么菜谱、电话号码等也全部非法扣留。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0/57100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1/54919.html#chinanews-07312003-2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明(爱尔兰)、陈刚(美国)、李旭鹏、刘永平、刘绪国(山东)、梅玉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8种酷刑:罚站、罚坐、罚"飞”、长时间铐在床上躺卧、罚蹲、罚跑、电击、灌食
详细情况:人的任何一种姿势,不管多舒服的姿势,如果让你保持时间长了都是一种巨大的痛苦。在劳教所狱警们用罚站、罚坐、长时间铐在床上躺卧、军蹲、强制跑 步、盛夏关在开水房等各种方式体罚法轮功学员。狱警所用的一切体罚手段是要超越人的承受力极限,以摧垮人的意志。受到长时间体罚、剥夺睡眠、打骂恐吓等精神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常呈现出头发变白、体重严重减轻、肢体肿痛、肢体功能受损、精神抑郁、记忆力减弱等症状。更主要的是,酷刑留下的伤痕和疼痛将随着时间渐渐愈合,但思想和精神酷刑留下的烙印常常能伤害人一生。为了让人屈服、为了对人实行精神控制,为了彻底剥夺人因为有道德和精神信仰才拥有的作为人的信心和尊严,江泽民及其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全国性犯罪组织“610办公室”采取了数十种软硬“洗脑”手段。以下是“610”控制下的在北京的劳教所、“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信仰迫害和精神折磨的8种常见酷刑:

罚站:被罚站者通常要一动不动地站很长时间,不得有任何动作。军训过的人都知道,士兵站岗时,要把重心放在前脚掌,因为足跟部的神经压迫时间长了很容易晕倒。爱尔兰法轮功学员赵明曾在新安劳教所里被狱警逼每天站20来个小时,手、小臂、脚和小腿全都肿了,脚肿得感觉鞋越来越小,足底的神经从脚跟到脚掌都极其痛苦。

罚坐:曾有一段时间,狱警对我们进行“洗脑”,用普教看着我们坐着,听他们歪理邪说的录音,每天除了限定的上厕所、吃饭外,要坐15、16个小时,不许动,一动旁边警察指使的普教就大打出手。长期这样坐着的结果是臀部和腰都剧痛。在团河劳教所五大队,法轮功学员刘永平也曾受到这种体罚,而且他还被警察派来的普教用塑料凳毒打,最后凳子都打碎了。

罚"飞”:被罚者双腿直立,弯腰低头头向下,双手向身后伸出,直至手臂直立,指尖向上。此姿势时间稍长,即感到头晕目眩,腿软腰酸手臂痛。同时,呼吸急促,汗如雨下。

长时间铐在床上躺卧:躺着看似省力,可是狱警把有的学员手脚绑或铐在床上,整月不让你起来,最后就是生褥疮,任何一块沾床的皮肤都痛苦无比。胳膊保持张开的姿势被铐在床上时间长了也是痛苦不堪。

罚蹲:有双腿蹲和军蹲两种。双腿蹲:有时还要求双手抱头,将两肘收于两大腿内侧。蹲时腿脚酸麻、腰部疼痛,随时间的增加而愈发痛苦。军蹲:最邪的一种体罚还是军 蹲,劳教所狱警经常用这种姿势长时间体罚法轮功学员。这是军队士兵队列训练里面的一种暂时性姿势,就是两脚前后间隔半步蹲下,后脚只前脚掌沾地,又承担主要重量,一般人只要蹲几分钟脚就很疼了,时间一长后脚和小腿极其痛苦,直至完全失去知觉。赵明在新安劳教所期间,有一阵狱警找一些普教按着他军蹲,一只脚失去知觉了再交换前后脚接着蹲,一天10来个小时,最后两脚的脚掌都剧痛无比,象脚的骨头直接站在地上。

罚跑:团和劳教所狱警还逼法轮功学员跑步,跑不动,用人推着跑,有的推着也跑不动了,甚至用人拖着两脚跑,拖得衣服在地上磨烂了。团河劳教所狱警岳清金把法轮功学员李旭鹏夏天关在开水房(即烧开水的大锅炉所在房间。市内温度很高,人呆在里面闷热难耐,呼吸困难。高温中人很容易筋疲力尽,有的甚至昏死过去。)里长达1月,最后热得李旭鹏晕倒。

电击:一般的电棍几万伏。连续放电时,发出蓝光,伴随着刺耳的啪啪声。电在人身上就象火烧一样,又象被蛇咬。每放电一下,就象被蛇咬一口一样痛。被电过的皮肤会变红、破损、被烧焦、流脓等。更高功率和电压的电棍更加凶猛,电在头上就如同用锤子砸头一样。按照安全使用电棍的规定,是不允许使用电棍电击人头部、胸部、 脸部、器官和下身等处的,而劳教所里的狱警专门电人的头部、胸部和下身等。为避免被电击者反抗,通常先要把他捆绑起来,或者铐起来。普通人被1根电棍电一、两下就会放弃反抗,而狱警对待法轮功学员时,就是以折磨为目的,经常使用10根或更多电棍同时施暴,甚至专门电击头、胸和其它敏感部位,而且电击的时间非常长。

灌食:医学上对于需灌食的人采用"鼻饲”的 方式,即从鼻孔伸入一条管子,通过咽喉部位的食道进入胃部。可是劳教所的狱警为达到迫害的目的,即使在鼻饲灌食时也要对绝食者进行折磨。比如管子上不涂润滑油或润滑粉,并在从鼻腔进入食道的过程中,故意反复抽送皮管,使绝食者的鼻腔极其疼痛,同时恶心、呕吐、剧烈咳嗽。每次灌食结束后管子上面沾满血迹。可是劳教所狱警还经常采用非法的直接灌食的方式,即把绝食者捆绑起来,让几个其他的劳教人员使用暴力撬开绝食者的嘴,并授意其故意用铁勺等硬物损伤绝食者的嘴部和牙齿等。这种野蛮的灌食方式,很容易将水、食物等强行灌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甚至出现生命危险。许多法轮功学员就是这样被活活灌死的。其中2000年2月11日山东29岁的工厂工程师刘绪国(男)因山东省济宁某劳教所警察对他强迫插管时所造成的肺部损伤而死亡。2000年5月17日44岁的北京法轮功学员梅玉兰(女)在北京市朝阳看守所经一名在押犯人粗暴灌食浓盐水和豆奶后,经历5天难忍的头痛、吐血等折磨,于23日被迫害致死。这是经海外媒体最早披露出的2例灌食致死案例。陈刚本人也曾被北京的劳教所以灌食为名进行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2/55480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31/39709.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1/54916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0/4364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4/3209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力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杨保利(五大队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双手倒背、双腿反绑于体后,被狱警指使的刑事犯多人压在地上踩踏
详细情况:辽宁省锦州市刘力涛被狱警抓捕并非法劳教,期间在分局被毒打、刑讯;在北京团河调遣处因不写不炼功“保证”而被双手倒背、双腿反绑于体后,被狱警指使的刑事犯多人压在地上踩踏,致使严重窒息,送到团河医院后隔天才苏醒过来。到团河劳教所之后又被当作重点攻坚对象受凌辱、纠缠与折磨。2003年6月的一天,五大队大队长杨保利命令身体不适的刘力涛从床上下来遭到刘的拒绝,立即恼羞成怒,以此为借口强行集训迫害刘利涛1个月。他还恐吓刘力涛说:“这是第一次,只要再有一次就给你延期10个月。”目前,刘力涛仍被非法关押在集训队,遭受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8/53648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18/38233.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艳芳、李春元、于溟、方英文、陆伟栋、陆伟栋、卢明强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集训队徐建华、刘金彪、李爱民、倪振雄
基本犯罪事实:多次用多根电棍电击,直至皮肤焦糊;不让他睡觉、不给水喝
详细情况: 2000年5月至10月间,王艳芳先是被二大队(当时整个团河劳教所分成一、二两个大队),狱警多次用多根电棍电击,直至皮肤焦糊。又被狱警以"大”字形立着绑在上下铺的床架上长期进行摧残并电击,面部被折磨得完全变形。接着把他送入集训队,当时的集训队狱警徐建华又对他进行摧残,并唆使劳教人员充当打手,日夜进行折磨、不让他睡觉、不给水喝等等,惨无人道。期间小芳绝食进行抗争,但无人理睬。11月左右狱警把他送到二队(10月以后取消了原来的两个大队,把原来的中队都改成了大队)。由于受到长期摧残,王艳芳变得不言不语,一度完全不理会任何人,被狱警及犹大们讥为“神经病”。大约是2001年1月18日他的劳教期满,劳教所以他精神不正常为由将其放回家。但他在家继续受到当地派出所的反复骚扰。2001年3月左右,被非法判2年劳教,再度被劫持到调遣处,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而受尽了摧残。到团河劳教所后,他的一条腿已严重麻木,经常突然就失去知觉,摔倒在地。就是这样,他还被狱警强迫练队。狱警刘金彪曾亲口告诉我王艳芳以前被电得昏过去了。

2002年6月被团河劳教所非法延期10个月的法轮功学员李春元、于溟、方英文、陆伟栋、卢明强即将延期期满。警察在每位法轮功学员离开前,均会强制逼迫写“转化书”或“保证书”,并用电棍、体罚、不准睡觉等手段。2002年6月,劳教所在给李春元、 卢明强、陆伟栋、方英文等50人延期时,还召集二、三、五队开了一个延期大会。2002年6月后,李春元给最高检、高法写检举信、诉讼状检举控告团河的犯罪行径,如据李春元称在西楼时,他经常被强制不准睡觉、单腿跪地等等,使他受到严重的摧残,人几乎崩溃;而西楼的狱警曾对他说,在团河不“转化”,不死即疯。继李春元2000年控告江泽民,令团河恶毒报复,将他绑架进集训队小号迫害。李春元性情慈善、温和,在小号常常整天不出声,集训队狱警还找借口将他全身捆绑在床板上达1个月之久,时值盛夏,酷热难耐,更何况整天被捆在狭小闷热的小号不能动弹。还得吃难以下咽的硬窝头(据悉,各队狱警都对集训队的窝头有一致的言论: (蒸熟后)在外面放几天,风干了、晾干了再叫吃。估计是李爱民开会时的说的。)到2002年底,李春元还被关在铁笼子里。期间,不时地有二队狱警白天拉李春元出去接受"帮教”, 晚上又送回集训队坐板。在铁笼子的几个月内,李春元又陆续递了几份检举信诉讼状,其中就有控告集训队无理超期关押达5个月。集训队狱警对李春元写的任何一个纸片狱警都要拿去过目。狱警没收了李春元纸笔。同时,李春元还写检举信检举团河犯罪单位扣押了他此前递交的法律材料。(因为几个月前递交的检举信无缘无故地一直没有回应)。2002年11月,二队狱警倪振雄来到集训队将李春元单独叫到一间没人的屋子,许诺给他办保外就医,渠道是第二天将有安定医院的大夫来团河给林澄涛和李春元做精神鉴定,倪狱警想让李春元在大夫面前“配合一下”,结果李春元义正辞严,拒不接受。第二天,大夫来时,李春元给大夫善意地讲明大法真相、自己的受害事实,最后被诊为“中度休眠”(大概)症状,而据悉林澄涛被诊为“重度休眠”。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0/48711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4/35250.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90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21/33535.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旭鹏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魏国平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体罚,伪善,罚蹲,不许法轮功学员吃饭,不允许上厕所,拳打脚踢
详细情况:团河劳教所以高压体罚、精神摧残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五大队狱警魏国平是其中一位凶犯。对初到者,他一贯手段就是歪曲解释法轮功著作,嘲笑、讥 讽、谩骂法轮功学员。对长期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他以折磨法轮功学员、给他们带来痛苦为乐趣。有许多次,到吃饭时间他不许法轮功学员吃饭,学员自己吃时他就抢夺饭碗。上厕所不允许上,还长时间让学员“蹲”等体罚。夏天大热天时,他将法轮功学员李旭鹏关在狭小的热水房里不许动地方,然后逼着去冲刷厕所、洗衣间,还尾随其后动手动脚,一边骂一边拧李旭鹏的身体, 打一拳,踢一脚。在长时间折磨下,导致李旭鹏因闷热、体罚而昏迷。魏国平经常故意否曲事实、编造谎言,孤立坚定的的法轮功学员。因为每个狱警都负责逼迫几名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到期限如果达不到指标,相当数额的奖金就拿不到手了,所以每到此时,魏国平就开始不许法轮功学员睡觉,加大体罚,甚至用拳脚逼迫学员。有时他利用学员的善良来钻空子。一旦学员在各种压力、伪善欺骗情况下妥协,魏国平就立即喜形于色,用断章取义的话来迷惑学员, 从而动摇正信。而坚定的法轮学员面前,魏国平觉得断章取义已经不管用了,便直截了当地用恶毒的语言攻击、谩骂大法,以此激怒学员,或让学员处于气愤烦躁的情绪中。平时,他最爱到法轮功学员中察言观色、捕风捉影,抓小辫子,向上汇报,还对重新清醒过来的法轮功学员施压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9/48008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47522.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旭鹏、李京生、吴相万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集训队、李爱民、杨保利、岳清金、岳伟华、魏国平
基本犯罪事实:集训队里不准出入,用多根150,000伏的电棍电击了几个小时
详细情况:2002年春,被绑架到团河劳教所李旭鹏在经历了一年的“洗脑”迫害和肉体摧残后,被团河劳教所无理延期10个月。又被送到集训队进一步迫害,不准任何人探视。团河劳教所集训队是专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全封闭独院。里面阴森恐怖,墙壁一律黑色,法轮功学员们都被关在铁笼子里不准出入。法轮功学员吴相万曾在2001年底被集训队狱警用多根150,000伏的电棍电击了几个小时,导致浑身电伤,手连筷子都拿不起来。法轮功学员李京生多次绝食抗议非法劳教被送到集训队后长时间连续捆绑在床板上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47522.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90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21/33535.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崔湘君、段佩臣、陈刚、张久海、魏如潭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倪振雄(二大队副大队长)、蒋文来(二大队大队长)、庄许洪(团河劳教所副所长)、韩俊青、谷xx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脚跟上针扎然后捻成黑洞、把手捆起来,又用绳子把两脚捆起来,把上身摁下去和两腿平行再把捆起来的手、脚捆在一起,最后把人和小铁梯子绑在一起,将铁梯子往床底下一推,人就被塞到床底下,只露出头和双脚。再用鞋拼命狠抽双脚,一人打累了再换一个人打
详细情况:2001年2月18日,崔湘君与段佩臣(2000年10月被非法延期半年,是团河劳教所第一个被延期的法轮功学员)在北京市团河劳教所受到残酷折磨,迫害是在狱警的指使下进行的。2 月18日, 二大队副大队长倪振雄把崔湘君和段佩臣从西楼的四、六大队接到二大队,我分在一班,段佩臣在四班。一到班里,崔湘君就开始被围着“洗脑”。下午崔湘君在人监视 下去厕所,崔湘君看到段佩臣被2个人架着去厕所,他已无法走路,脸上还有伤。回班时,崔湘君看到倪振雄在值班,就摆脱监视,走过去向他反映情况。崔湘君说:“我看到段佩臣被打了,你应该负责任。”倪说:“你去调查,肯定不是打的,一定是他自己摔的。”崔湘君说:“我俩是你接来二大队的,来时好好的,半天就打成这样,而且他们已威胁要打我,如果我今天被打,你作为警察要负责任。”

回到班里,韩俊青对我说:“你有胆量,敢找队长。本来想今天对付段佩臣,明天再对付你,既然你往上撞,今天就一块来。你‘转化’不‘转化’?”崔湘君表示 "不”。 谷凶狠的打我耳光,我平静的看着班里其他的人,对他们说,你们看看这就是邪恶。谷说,我就是邪恶!还有比这更邪恶的哪。说着左右开弓的更凶狠的打起来。他打累了,看看不起作用,就说,你不是说段佩臣是被打的吗,我告诉你,就是打的,是我带人打的!你想看看他吗?崔湘君说看。崔湘君和他们到了四班,崔湘君看到段佩臣躺在床上,非常痛苦,崔湘君问,你怎么样?段佩臣没有回答,表情特别痛苦。崔湘君看到他的脸上是伤,一个眼圈被打肿,双脚是紫黑色肿胀的非常厉害,更让人吃惊的是,脚跟上有两个黑洞,一看就是用针扎然后捻的。

他们把崔湘君带到图书室。谷说,怎么样,你也想试试。崔湘君不搭理他,他就又开始狠毒的打崔湘君耳光。崔湘君正视着他。他脱下鞋,用鞋抽崔湘君的脸。崔湘君依然静静的看着室内的每一个人。崔湘君又被带到了六班,这里是他们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因为这是团河劳教所东楼二层阴面最靠西的一个班,离门较远,干坏事不易被发 现。六班恶人集中,十几人中只有3人没有参与打人。当时屋里站了很多人,他们开始准备东西迫害崔湘君,绳子、上下铺之间的小铁梯子等。我微笑着对围观的人说:“你们都同意他们这样迫害我吗?”没有人敢说话。(几个月后,我遇到了六班没参与打人的3人中的一个,他说,我认识你,你被迫害时问我们,我当时想说不同意,但我怕他们也打我,没敢说。)谷说我可以带你去所有的班,不会有一个人不同意打你。崔湘君说,我跟你去。他不敢带崔湘君去。他们把崔湘君的腰带解下 来,把崔湘君的手捆起来,又用绳子把崔湘君的两脚捆起来,把上身摁下去和两腿平行再把捆起来的手、脚捆在一起,最后把人和小铁梯子绑在一起,将铁梯子往床底下一推,人就被塞到床底下,只露出头和双脚。犹大郭建新等人把崔湘君的鞋和袜子脱下来,用崔湘君的鞋拼命狠抽崔湘君的双脚,一人打累了再换一个人打。崔湘君听到他们有人说,我打的太累了,没劲了换人吧。崔湘君默默忍受着,一声不吭。最后,崔湘君当天新穿一双布鞋的塑料底都被他们打裂了。他们听崔湘君不出声音,怕死了,把崔湘君拽了出来。

崔湘君被人架着拖回了班 里。躺了一阵儿,崔湘君肚子疼要上厕所,脚肿得穿不了鞋,趿拉着拖鞋由2个人架着去的。回来后,他们见死不了,又继续迫害。他们让我飞着(大陆监狱中常用的一种折磨人的动作),崔湘君不配合,几个人摁着做。崔湘君挺起身,大声喊,叫警察。因为是一班,离楼道门最近,值班警察离门也就是几米,崔湘君大声喊他完全应听到,除非他当时脱岗。值班小哨就在门口,他们看到发生了什么,因为知道是警察安排的,他们不敢管。犹大们用十公分宽的透明胶带死死的缠住崔湘君的嘴,不让他出声。崔湘君又和刚才一样被捆起手脚,塞到床底下。只是这次过会儿就扒扒我的眼皮,而且使劲用脚踩我的腰和腿。这样折磨一直到凌晨。

与此同时,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陈刚:18日崔湘君见到他时脸上有伤,是前几天打的,事后的讨论会上他发言坚决反对打人。此后他被停止接见,说他有亲人在国外,怕亲属把此事曝光。
张久海:在劳教局调查时说了被打的真实情况,被送到臭名昭著的劳教人员调遣处加重迫害。他本来30多岁,当时崔湘君见他以为40多岁,2002年7月在外面见他象20多岁,可见劳教所迫害之残酷。
魏如潭:应该2000 年12月到期,多次延期,至今未放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1/43706p.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管理科科长蒋文来、教育科科长杨凤华、教育科副科长姜海泉等
基本犯罪事实:几万伏电压7、8根电棍同时电击受害人;将受害人摁在脸盆里坐着再塞到床底下,多人一起坐到床上去压;长达3个多月每天都逼受害人蹲到凌晨3点,剥夺受害人睡眠
详细情况:管理科科长蒋文来,教育科杨科长,教育科副科长姜海泉,和2名“攻坚班”警察5个警察,在法轮功学员赵明被释放前2周,先在地上放一床板,用好多带子把赵明的两腿、两脚、身体、头都绑紧在床板上,绑头的带子从牙缝勒过来,然后用6根电棍同时在全身各处电击,电压高达几万伏,使赵明全身电麻和剧烈地抖动,肌肉痉挛,喘着粗气,喉咙很干,一条腿痉挛。法轮功学员赵明,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爱尔兰留学生,回国上访被抓。自2000年7月7日被关押在团河劳教所,由于国际社会的营救, 2002年3月12日获释。赵明在劳教所里受尽了各种折磨,如被用7、8根电棍电、被摁在脸盆里坐着再塞到床底下,然后好多人一起坐到床上去压、长达3个多月每天都蹲到凌晨3点才让睡觉,不到清晨5点又被叫起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8/28007.html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unit.asp?unitid=618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祥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岳清金、 魏国平、 杜所长、 李爱民、 副大队长叶某(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受害人睡眠、对受害人进行各种侮辱性体罚、不许大小便、强迫受害人跑步、非法抄家、威胁受害人家人
详细情况:岳清金、魏国平、杜所长、李爱民、副大队长叶某等以不同形式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张祥宇的迫害。张祥宇,于2001年12月28日,被绑架到团河劳教所。入所后,张祥宇在五大队被剥夺睡眠、及各种侮辱性体罚,1天1夜不许小便,连续每天绕操场跑50圈,甚至非法去他家搜查以前的物品,并给家属施加压力。当张祥宇对遭受的迫害写了申诉状交给杜所长时,却被说是“体能训练”。张祥宇曾尝试再次上交申诉状时,却被叶副大队长威胁将他延期3个月,并很快采取行动,以私存经文为由,把张祥宇送到集训队迫害。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682&crimeact=crime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旭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岳清金、魏国平、杨保立 (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受害人在酷暑中坐在开水房里10多个小时,致使受害人出现严重的中暑昏迷状态、体罚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自2002年春,五大队狱警杨保立、岳清金、魏国平等非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旭鹏。2001年7月11日至8月初的20多天,正值盛夏,24小时开着风扇都感觉酷热难熬,却把李旭鹏塞进开水房。这个小屋密不透风,里面放着一个供100多 人每天使用热水的大电锅炉,呆1分钟都会觉得喘不过气来,李旭鹏却被强制每天坐在开水房里10多个小时!不许站立、走动,更不许扇风,冲凉水澡。几天下来, 李旭鹏出现严重的中暑昏迷状态,但就是不把人从蒸笼里放出来,反而以生病要吃药为由,强迫给他灌药。五大队新分配来的杨队长,在杨保立、岳清金等的指使下,经常在光天化日之下体罚折磨法轮功学员。2002年夏、秋,杨队长几乎天天在操场上虐待法轮功学员王方甫、刘力涛。包括冲着烈日罚站,一站几小时,绕操场无休止的跑圈、练正步,抬起腿就不让放下,绕操场蹲着走等等。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745&crimeact=crime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永平、张祥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岳清金、魏国平、杨保立、岳伟华(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受害人军蹲、长时间罚站、踢、按住头往墙上撞、猛打前胸和后背、揪头发、揪耳朵、长时间不让睡觉、并对受害人家属威胁恐吓
详细情况:2002年3月至5月, 狱警岳清金、魏国平、杨保立、岳伟华对法轮功学员刘永平、张祥宇强行体罚和迫害。如:军蹲、长时间罚站、踢、按住头往墙上撞、猛打前胸和后背、揪头发、揪耳朵、对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威胁恐吓、长时间不让睡觉。刘永平经历了连续近20天的没有睡眠的痛苦,使得刘永平精神恍惚,记忆力丧失,视力下降,腿脚浮肿, 两鬓头发开始逐渐变白。岳伟华曾纠缠逼迫刘永平写“认罪、认错书”,刘永平不答应,岳伟华用圆珠笔戳刘永平的双眼、脑门、前胸,还用拳头猛击刘永平的腿和前胸,痛得刘永平泪流不止。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827&crimeact=crime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成、胡某某等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倪振雄、杜所长、张明智(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电棍电击,剥夺睡眠、体罚等各种方式
详细情况:大队长倪振雄、杜所长、张明智等授意并采取各种迫害性体罚方式折磨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倪振雄(专门负责强迫“洗脑”)是二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犯。倪振雄经常把法轮功学员拉到办公室或其它没有人的地方,用电棍疯狂电击以逼迫妥协。2002年2月,法轮功学员刘成、胡某某等人均遭其电击,还采取剥夺睡眠、体罚等各种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的精神。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828&crimeact=crime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溟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郭金河、倪振雄、李爱民、刘国玺、 姜海泉、 刘斌(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暴晒、使用数根特制的高压电棍连续电击、毒打
详细情况:郭金河、倪振雄、李爱民、刘国玺、姜海泉、刘斌在劳教所内疯狂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于溟、魏如谭、鲁长军、伍军、赵明、吴相万等。他们2001年3月将于溟关押到二大队,将于溟脚部迫害得严重溃烂,仍令其在太阳下暴晒,使用数根特制的高压电棍连续电击于溟、魏如潭、赵明、吴相万、伍军;将鲁长军的腰被打折等等。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742&crimeact=crime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郭建新、 王凯、马燕辉、韩俊青、 赵连众、  殷畏杰、金付玖
基本犯罪事实:煽动以体罚、剥夺睡眠等方式强迫给法轮功学员“洗脑”
详细情况:王凯、马艳辉、殷畏杰、赵连众、韩俊青、郭建新、金付玖是团河劳教所出来的犹大,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对法轮功学员“洗脑”的骨干。他们在劳教期间经常煽动以体罚、剥夺睡眠等方式强迫给法轮功学员“洗脑”。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8596&crimeact=crime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引倡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庄许红(副所长)、岳清金(三大队队长)、  赵江、  倪振雄(二大队队长)  二大队:韩俊清、赵连众、郭建新、王凯、马跃辉;三大队:姚枫、李杰、秦洪升、庞昱、邓京华、何京宏;五大队:肖振礼
基本犯罪事实:轮番对受害人“洗脑”、不让睡觉、罚练队列、干重体力活、多根电棍同时电击受害人身体各处、包括敏感部位、将被害人扒光衣服暴晒
详细情况:各大队的狱警们与犹大串通一起,以哄骗、羞辱、打骂、酷刑等手段虐待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再不放弃还要被集训、延期。基本上采用的是轮番“洗脑”、 不让睡觉、练队列、干重体力活等方式对待未放弃信仰的学员。长时间不放弃修炼的学员,被送入集训队甚至调遣处。训队和调遣处是专门酷刑迫害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的地方,狱警将法轮功学员关在一个坐不直的铁笼子里,并来问是否写“揭批材料”,只要回答“不”,立即用绳子将法轮功学员捆住,或绑在铁床上,用4、5根至7、8根电棍同时持续电身体各处,包括敏感部位。狱警将法轮功学员吴引倡电昏过去,还把一名未放弃修炼的学员脱光衣服,固定在床板上,放在阳光下炙烤。倪振雄(二大队队长)曾多次亲自和唆使犹大酷刑虐待法轮功学员;岳清金(三大队队长)在集训队里参与策划、电击法轮功学员;赵江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受到提拔;庄许洪(副所长)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做恶多端。团河劳教所部分犹大:二大队:韩俊清、赵连众、郭建新、王凯、马跃辉;三大队:姚枫、李杰、秦洪升、庞昱、邓京华、何京宏;五大队:肖振礼。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8467&crimeact=crime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明、王燕方、魏汝潭、陈刚、张大海、段沛臣、伍军、李万庆、张德新、朱宣武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蒋xx、郭金河、韩俊清、郭建新、王凯、 马燕辉、 姚佩、 李杰、 武县全
基本犯罪事实:对受害人进行强制“洗脑”、剥夺睡眠、24小时随身监视、毒打、电击、非法超期关押受害人
详细情况:狱警指使犹大打手韩俊清、郭建新、王凯、马燕辉、姚佩、李杰、武县全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达到“转化” 的目的,强迫法轮功学员“学习”那些诋毁大法的书刊,达不到目的就采用体罚、不让睡觉、24小时随身监视、电击、毒打等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2000年7月7日,法轮功学员赵明被关押到团河劳教所后,狱警对赵明进行了体罚及各种酷刑折磨,致使赵明的两腿紫黑淤血,不能行走。狱警们曾多次用十几根电棍同时电击法轮功学员王燕方;毒打魏汝潭、陈刚、张大海、段沛臣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致使段沛臣10多天脚不能走路;伍军身心被摧残;李万庆、张德新、朱宣武等被延期关押。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6096&crimeact=crime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魏如谭、陈刚、段丙臣、胡长安、崔湘军、鲁长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郭建新、王凯、马跃辉、黄文胜、贾启树、韩俊青、 张文龙、庄许洪
基本犯罪事实:把受害人打昏后,再用凉水浇醒;将鲁长军腰椎打断,造成瘫痪;伪造证据
详细情况:2001年2月, 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副所长庄许洪唆使劳教所二大队犹大王凯、马跃辉、黄文胜、贾启树、韩俊青、张文龙、郭建新对法轮功学员魏如谭、陈刚、段丙臣、胡长 安、崔湘军、鲁长军大打出手。把法轮功学员打昏后,再用凉水浇醒;狱警将鲁长军腰椎打断,造成瘫痪。为了掩盖罪行,副所长庄许洪、二大队队长蒋某、二大队副队长倪某威逼他人做伪证,让统一口径说是鲁长军在擦地板时自己磕的。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6581&crimeact=crime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崔湘君、段佩臣、陈刚、张久海、魏如谭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郭建新、谷某、庄许红、蒋文来、倪振雄
基本犯罪事实: 毒打、飞着等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劳教所副所长庄许洪、蒋文来、倪振雄、幕后指使人普教谷某、郭建新残酷地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崔湘君、段佩臣、陈刚、张久海、魏如谭等。当劳教局来人调查时,极力掩盖真相。2001年2月18日, 把崔湘君、段佩臣的手和脚捆起来,把上身摁下去和两腿平行再把捆起来的手、脚捆在一起,最后把人和小铁梯子绑在一起塞到床底下,只露出头和双脚。打手郭建新等人拼命狠抽崔湘君、段佩臣的双脚,致使双脚紫黑色、肿胀。还采取打耳光、用鞋抽脸、“飞着”等残酷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923&crimeact=crime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明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金彪、 庄许红、岳清金、 张京生、刘x、 姜海泉、廖xx、蒋文来、赵爱国、 赵江、 倪振雄、寇成惠、赵颖波、宋业明、刘国玺、郭长河
基本犯罪事实:北京团河劳教所在劳教所西楼组建了强制“洗脑队”。狱警使用多根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法轮功学员赵明、龚成喜、杨树强、路树明、陆伟栋、方英文、刘建开等的头部、脸部、以至全身各处。参与直接和间接迫害的有狱警岳清金、张京生(所长)、庄许洪(专职迫害的副所长)、刘副所长、姜海泉、廖科长、蒋文 来、赵爱国、刘金彪、赵江、倪振雄、寇成惠、赵颖波、宋业明、刘国玺、郭长河等等。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7983&crimeact=crime

案例2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力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岳清金、杨斌、杨凤华、 王希光
基本犯罪事实:逼迫写“保证书” 、军蹲、灌食、不让睡觉、淋雨、暴晒、冻、逼迫离婚、殴打
详细情况: 2002年8月1日团河劳教所绑架辽宁省锦州市新民乡宋家沟农民法轮功学员刘力涛。队长王希光、副大队长岳清金、杨凤华科长、杨斌在2002年8月至12月期间,以逼迫写“保证书” 、军蹲、灌食、不让睡觉、淋雨、暴晒、冻、逼迫离婚、殴打的手段虐待、折磨刘力涛。还竟然伪善地说:“这是对你好。”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785&crimeact=crime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9/43066.html

案例2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龚成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金彪、 庄许红(直属队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精神侮辱
详细情况: 劳教所直属队大队长刘金彪及副所长庄许红,指使劳教人员以邪恶、流氓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龚成喜,侮辱大法。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6166&crimeact=crime

案例2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伟、刘渐开、魏如谭、王中立、刘全旺、孙正刚、李文、钱时光、王恩礼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尹大、白中银、赵江、 何大队长( 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  三大队的大队长尹大、白中银大队长、赵江大队长、何大队长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各有分工,有人唱白脸,有人唱黑脸,不分昼夜,不择手段的进行“洗脑”。动用了各种方法,如:剥夺睡眠、干脏活累活、跑圈、单腿蹲起、推车(即抓着双脚,让其用双手在地上爬行) 、坐筒面壁等。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刘伟、刘渐开、魏如谭、王中立、刘全旺、孙正刚、李文、钱时光、王恩礼等。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815&crimeact=crime

案例3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刘金彪(直属队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电击头部、脚心等处、利用他人对受害人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 刘金彪是团河劳教所直属队大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手段之一是把学员捆绑在床板上后直接放在水泥地上(用床单条在胳膊上以肘为中心绑三次,带子在背下;在腿上以膝盖为中心绑三次,带子在腿上),24小时不能有任何活动,吃饭靠灌食,逼迫大法学员“转化”;手段之二是用电棍电击学员的头部和脚心,曾同时使用5、6根电棍。手段之三是采用“包夹”的办法,让犹大向法轮功学员灌输邪悟。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5632&crimeact=crime

案例3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绍美(山东招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团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将受害人折磨致死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28日大兴县团河劳教所绑架山东招远玲珑镇沟上村供销社法轮功学员孙绍美(43岁),12月2日被送往团河农场医院救治,12月12日上午11点45分被迫害致死。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3134&crimeact=crime

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丽萱及其子孟昊(不满8个月)(山东栖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将受害人折磨致死
详细情况: 2000年11月7日,北京团和劳教所将山东栖霞寺口镇南沟村法轮功学员王丽萱(女, 27岁)及儿子孟昊(不满8个月)折磨致死。其亲属接到通知到北京看到的是王丽萱母子冰冻的遗体。法医检查:王丽萱颈椎已断,坐骨断裂,头部凹陷,腰部留有一针头。孟昊脚脖有两道深深的伤痕,头部有两块紫斑,鼻子有血,据分析:警察可能将手铐铐在孟昊的脚脖子上倒悬所致的痕迹。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4632&crimeact=crime

案例3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武XX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爱民、团河劳教所调遣处
基本犯罪事实: 30,000伏高压电击、电颈部、两臂等,主要电阴部
详细情况:2001年4月的一天,在吃饭时,几名法轮功学员英勇地站起来高呼:“是法轮功学员的都起来,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立刻,几个普教班长将学员压倒在地上。不一会儿,一群狱警提着数根30,000伏的高压电棍将几名站起来的法轮功学员分别拖到几个队长办公室,将学员武XX捆绑在椅子上,用30,000伏的电棍将其电得昏死过去;另外几名学员被狂电颈部、两臂等,主要电阴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43593.html

案例3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岳清金、岳伟华(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 剥夺睡眠、打人、体罚、谩骂等手段迫害受害人、“洗脑”
详细情况: 五大队副大队长岳清金,曾任三大队副大队长,惯用剥夺睡眠、打人、体罚、谩骂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还经常指使一些犹大充当打手和帮凶。五大队警察岳伟华,是制造谎言的“专家” ,惯用的伎俩是拿着大法的书或经文,肆意断章取义进行歪曲。遇到清醒理智的法轮功学员碰钉子时,就撕开伪装,露出狰狞面目。岳伟华曾对法轮功学员刘永平拳打脚踢,大吼大叫;还常常动手动脚的搞一些小动作来折磨法轮功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43427.html

案例3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倪振雄(二大队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体罚、跑步、不许睡觉、捆绑在硬床板上、电击等
详细情况:由于越来越多曾违心屈服或被谎言蒙骗的人逐渐地认清了邪恶的伪善面目,许多人声明被所谓的“转化”后所写任何诽谤大法的文字都属不清醒时的错误认识,严正声明作废,重新修炼大法。二大队大队长倪振雄失魂落魄,为了时刻提防所谓“不稳定因素”,狱警倪振雄日夜严看死守法轮功学员,2002年3月至年中,曾以各种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如强迫体罚、跑步、不许睡觉、捆绑在硬床板上、电击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43164.html

案例3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林澄涛(职业:北京协和医院研究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蒋文来、倪振雄等(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精神折磨、逼受害人用头撞墙、捆绑在床上进行迫害、狱警用多根30,000伏电棍长时间电击受害人、致受害人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二大队狱警蒋文来、倪振雄等灭绝人性地体罚、虐待和在精神上刺激协和医院研究员林澄涛。他们将林澄涛妻子从天堂河女子劳教所写来的信公开(其妻被强迫“洗脑”后,居然建议二大队狱警用天堂河暴力“转化”她们的方式:如电棍、不让睡觉等对付林澄涛),林澄涛精神上受到刺激。 2002年7月,二大队狱警逼林澄涛用头撞墙;2002年11月,林澄涛再次受迫害而绝食,二大队狱警将其秘密转移到四队,捆绑在床上进行迫害;在集训队时,狱警用多根30,000伏电棍长时间电击林澄涛,林澄涛被折磨致精神失常。为掩盖罪恶,团河劳教所无耻地推卸责任,心虚地给林澄涛做了“精神不正常”的鉴定后,于2002年12月19日将其保外就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8/42411.html
案例3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思礼(九三学社成员、七旬退修高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赵江(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剥夺睡眠并施以体罚逼迫受害人放弃信仰、罚蹲等酷刑
详细情况:2002年狱警绑架70岁法轮功学员,高级退休干部王思礼到团河劳教所三大队,并令其长期剥夺睡眠并施以体罚逼迫其妥协。2002年11月19日,被强行送入集训队2个月。三大队的狱警赵江强令王思礼罚蹲、每天吃窝头咸菜、睡阴冷的地铺、坐板等,折磨得他成天咳嗽不止。他的老伴在家里重病不起,现老俩口被逼得面临生死诀别。为了抵制无理的迫害,王思礼于12月16日开始绝食抗议。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8/42422.html

案例3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祥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刘金彪(七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卖掉几十个法轮功学员的衣物,牟暴利;威胁、恫吓受害人;24小时非法监视;强迫受害人从事超强劳动;冻伤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9月份,原直属队队长刘金彪将七大队劫持的几十个法轮功学员的衣服等物品全部当废品卖掉,总价值数万元。北京团河劳教所狱警威逼在押人员不许说真话,否则延期或判大刑并强行“洗脑”、体罚、限制各种人身自由,每天24小时监视法轮功学员;还强迫法轮功学员从事超强劳动。大雪天狱警把张祥宇拉到外面虐待,张祥宇在冬天干活时,手被冻得裂开、鲜血直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9/38266.html

案例3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林澄涛、刘霄、赵新东、朱志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用多根30,000伏电棍长时间电击、酷刑、将受害人折磨至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团河劳教所狱警将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林澄涛、刘霄、赵新东、朱志亮,迫害至精神失常。狱警用多根30,000伏电棍长时间电击林澄涛,并对他施以其它惨无人道的酷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32691.html

案例4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建开、邓怀颖、武军、江拥军、赵明、秦尉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岳清泉、赵江、晋浩又、张海燕、邓金华、姚枫、莫海涛、赵富贵、蔡金城、庞昱、何景宏、姜铁军(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体罚、殴打、踢、踩、灌凉水、军蹲、不许睡觉、坐板凳、电击等手段折磨;将受害人折磨得奄奄一息、大小便失禁,以至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三大队副大队长岳清泉、狱警赵江分别在2000年4月 指使犹大晋浩又、张海燕、邓金华、姚枫、莫海涛、赵富贵、蔡金城、庞昱、何景宏、姜铁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建开、邓怀颖、武军、江拥军、赵明、秦尉等。 当面对强行“洗脑”与体罚不服从时,犹大们采取殴打、踢、踩、灌凉水、军蹲、不许睡觉、坐板凳、电击等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他们将武军打得脸淤血、肿胀、胳膊 红肿,将江拥军折磨得奄奄一息、大小便失禁,以至精神失常。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27721.html

案例4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姚枫、李杰、秦洪升、武宪全、田可、庞昱、何京宏、吴思源(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灌凉水、冬天往身上浇凉水、被塞到床底下、用牙刷别手指、用一盆一盆凉水往脸上浇造成窒息等酷刑
详细情况:团河劳教所三大队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份期间,指使犹大毒打和虐待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这些打手是姚枫、李杰、秦洪升、武宪全、田可、庞昱、何京宏、吴思源等,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方法有:灌凉水、冬天往身上浇凉水、被塞到床底下、用牙刷别手指、用一盆一盆凉水往脸上浇造成窒息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7/26825.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100

 

15.27 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酷刑和犯罪嫌疑人记录

 

自从江罗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在广州槎头妇教所(“小岛”)里,一直劫持着许多法轮功学员。其中有2名学员是澳洲公民、居民的家属。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目的,妇教所不法狱警软硬兼施使绝了招数,采取各种手段迫害那些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如: 用棍子插入女学员的阴道, 把法轮功学员腿绑烂吊残(见案例4), 还将她们列为“红牌”人员而到期不放。所长梁惠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小岛”里不肯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 有的已被超期劫持1年,有的已超期1年后还被强行绑架去“洗脑班”。 最近有消息说广州不法官员想把她们秘密送往大西北长期监禁。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槎头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梁惠萍: 女 所长 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广州市白云区槎头
徐显干 :女 所长兼书记 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广州市白云区槎头
花少霞: 女 教导员(编号15514 ) 三大队女子劳教所
郑海燕 :女 队长(三大队) 女子劳教所
管理处 :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女子劳教所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唐乙文,现年36岁( 广州培正商院外语教师 , 是澳洲公民梁雁的妹妹)。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梁惠萍所长
基本犯罪事实:为强迫受害人放弃信仰, 长时间吊挂受害人,造成手脚变紫, 双腿变形,梁惠萍还恐吓受害人的家人。
详细情况:自2000年8月至今近3年来唐乙文父亲第一次被准许去看女儿。见面后,他却发现女儿两腿已瘸,问缘由,方知是女儿不愿被“转化”,劳教所强行她的的手脚用铁链捆绑起来,只许脚尖沾地长时间吊挂,造成双腿象抽筋那样,现在唐乙文两腿始终无法恢复原状。梁惠萍所长还恐吓唐乙文父亲说:“出去不许说!” 为强迫受害人放弃信仰真善忍, 唐乙文现被强行隔离“转化”,丈夫被禁止探监已达半年之久。唐乙文在澳洲姐姐曾2次打电话给劳教所的所长梁惠萍打听妹妹的下落,她一听是澳大利亚来的电话,就立既把电话挂断。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颜海玉现年47岁,原广东农垦物资总公司工会副主席,是澳洲居民颜智辉的姐姐。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一大队冯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超期关押受害人, 吊铐折磨, 关小号,强迫放弃信仰。
详细情况:2000年7始, 被非法劳教2年, 亲人的探视申请经常被拒绝。狱警为逼迫她写“保证书”放弃修炼法轮功,把她吊起来,一吊就整整24小时,还时常把她关在暗无天日的小号里。现劳教期已满仍未被释放,受害人绝食抗议,但仍被非法关押至今。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肖键,黄浅,周兰清,唐乙文,周梅玲,曾艳辉,陈华,李妙年,罗江英,谢焱,吴华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所长兼书记徐显干、 梁惠萍, 教导员花少霞(编号15514 )。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超期关押受害人, 吊铐折磨,利用背叛信仰的人迫害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受害人都是被口头通知劳教2年的,而且被超期关押。狱警把受害人吊铐起来折磨,其中肖键被吊了11天。犹大让法轮功学员盘腿休息,然后五花大绑地把受害人捆起来,有个学员被捆了12个小时。学员都被单独关着,互相间不能说话。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崔键, 徐菊华现年40岁(广州市轻工中专英语教师)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管教人员
基本犯罪事实:狱警用流氓阴毒的手段逼迫受害人背叛信仰, 用棍子插入女学员的阴道;剥夺睡眠, 捆绑受害人致两条腿烂了,把受害人的脚吊残废 。
详细情况: 为逼迫受害人背叛信仰, 狱警不准受害人睡觉连续几天几夜或十几天十几夜。再不妥协,就把人绑起来,连续绑几天几夜或十几天十几夜。狱警把法轮功学员徐菊华绑得两条腿都烂了,现在每天还在承受残酷的折磨。狱警把法轮功学员崔键两只手分开绑住吊起来,一只脚绑住也吊起来,只剩下一只脚的脚趾头沾地,这样连续吊十几天十几夜, 吊得一只脚已经残废,不能走路。狱警还用棍子插入女学员的阴道……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超期关押受害人, 强行“洗脑”,逼迫受害人背叛信仰, 吊铐折磨受害人整整5天5夜,挑动”民管会”把受害人打得全身发黑。
详细情况: 一天十几个小时的劳动,超期关押, 强行“洗脑”,为逼迫受害人放弃修炼法轮功, 把受害人反手铐在铁栏杆上,蹲不下也站不起,折磨整整5天5夜, 警察还挑动由犯人组成的民管会把受害人打得全身发黑。

案例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胡映霞、周梅林、谢焱、王惠敏、韩一哲(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教师)。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三大队队长郑海燕、花教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罚站, 不让睡, 非法加期; 禁闭8名受害人在房间长达半年之久; 利用劳教人员夹控(监视)。
详细情况:队长郑海燕拿来手铐把胡映霞、韩一哲、周梅林铐在宿舍床架上, 铐在劳教所工厂的窗户上站着冻了一夜, 晚上睡觉时双手被铐在床上; 从2001年11月14日至2002年5月10日,有8名法轮功学员整天被锁在宿舍里,除去每天一次上厕所和洗澡外,不准走出房门,不给任何活动自由。利用劳教人员夹控(监视)限制法轮功学员的行动、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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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 广东三水劳教所酷刑和犯罪嫌疑人记录

2004年2月17日

广东三水劳教所与广东省妇女教养所相邻,同在广东三水市。广东三水劳教所有4个分所,主要非法关押大法学员的地方在三分所五大队(所谓的专管大队)。

广东三水劳教所直属专管大队成立于2001年1季度,当时借鉴马三家经验,由所长马立鸣负责,组成一支管理队伍,由“洗脑”专长的原一分所一大中队长张青美,原3分所4大队中队长王某,3分所一大干事范某负责,专门从事法轮功学员的“洗脑”工作。法轮功学员由办案单位送到三水总所入所中队后,首先进行观察,由吸毒人员整夜看守不许炼功。1至3天后送直属中队,进入全部是犹大的新投班。3个犹大围住一个法轮功学员“座谈”,威胁说如果不妥协后果严重,关禁闭,电棍等。不“座谈”的就被集体强制灌输诬蔑法轮功的材料,灌输之后讨论,一旦动摇,就立刻让写“四书”。

2至3个月后如果法轮功学员不动摇,就被关在房里进行长期封闭,让学员一人坐在房间正中的小塑胶凳上,不做任何事也不许任何人与他说话,从早上7点一直坐到晚上 9 点,吃饭也坐在那,专门由吸毒的犯人看守,一坐就是大半年,天天如此煎熬,有的屁股都长了座疮还在那儿坐着,大便蹲不下去扶着墙,还得在那坐着。如半年内不妥协就送到其它大队去,进行“冷冻”,被4个人24小时夹控。他们表面对法轮功学员很客气。但如果不按照他们的要求做,就要遭受肉体折磨。广东省劳教局编写了一本名为“不信……”的书,记载的迫害方式有十几种之多。典型的有软硬兼施法、亲情感化法、冷冻法等。全所警察每人一册,参照此书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对不配合他们的学员,采取残 酷的肉体折磨手段:罚站,从上午站到晚上;罚烈日下暴晒,有时蹲在烈日下,一蹲几个小时,有时烈日下整天跑步,不准大小便,不准喝水;关禁闭,禁闭在一个4、5平方米的小房间内,全身脱光,只留一条内裤睡在瓷砖上,没有水,每天只有菜汤泡锅巴,大便在房内,恶臭熏人,不允许洗澡,蚊子多的惊人;电棍电,单人单房整天禁闭,扣在墙上,全身扒光,从2条 0.5 米长的高压电棒上升到4条,6条,最高峰用8条电棍电,持续1小时直至十几小时,专电敏感部位,有的皮肤都电焦了;上手铐,吊起来,绑起来或绑在床上,以惩罚法轮功学员公开炼功;如果学员绝食,他们就故意拿一支较粗的橡胶管灌食,动作野蛮粗暴。狱警采取手段极其毒辣,软硬兼施,重复以上几项,不停折磨。

劳教所在2002年12月3日、2003年1月22日和2003年3月23日、2003年9月13日先后2次在二分所设立所谓的“洗脑基地”,其实就是酷刑室。这个酷刑室有2层楼,独立的院子,四周是高墙,后面不足50米就是禁闭室。这里是一个很隐蔽的地方,所发生的事情其他人很难知道。狱警们为了多得奖金,为了获得能手的称号、为了立几等功,为了捞取向上爬的资本,在这里上演了惨绝人寰的、令世人不敢想象的一幕又一幕恶行。

以下是广东三水劳教所先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狱警名单(专管大队电话0757-7314343)
张青美:原专管大队大队长,指挥两次设立酷刑室,2003年7月下旬调离13809254905
邱剑文:副大队长,第二次酷刑室组长
卢金虎:原分队长,三水劳教所最邪恶之狱警,第一次酷刑室副组长,2003年6月左右调离
范清平:原管理干事,专管大队成立之初至2003年7月下旬调离,迫害法轮功学员时间最长
陈瑞雄:原副大队长,第一次酷刑室组长,2003年6月左右调离
何晓东:副大队长,三水劳教所最恶毒狱警之一,参加第一次酷刑室后上升为副大队长
张武军:管理干事,三水劳教所最恶毒狱警之一,参加第二次酷刑室后上升为管理干事
曾庆平:分队长,三水劳教所最恶毒狱警之一,参加第一次酷刑室
曾冠华:教育干事,三水劳教所最恶毒狱警之一,参加第二次酷刑室后上升为教育干事
朱  琦:教育干事,三水劳教所最恶毒狱警之一,第二次酷刑室副组长
温志光:分队长,三水劳教所最恶毒狱警之一 ,参加第二次酷刑室
周泽华:参加第一次酷刑室
黎祜林:参加第一次酷刑室,后调离
马立明:副所长,原大队长,后上升为副所长
郭保思:医生,参加第二次酷刑室
童朝银:现大队书记,2003年7月份调入
雷慧清:副大队长,2003年7月份调入
陈志强:三水劳教所政委
石   山:三水劳教所三分所政委
罗裕棠:三水劳教所之一所长
叶秀嘉:三水劳教所三分所管理科科长,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毒狱警之一
刘大易、赖如峰、翁胜强、郑国权:参加第二次酷刑室,第二次设立酷刑室时调入
扬 远 、黄锡清 、林国涛、柯玉坚 、扬 琳 、邱安升、 成 诚、陈伟加、 陈志浩、 邹俊明 、车开林、 王嘉梁 、江焊青、 詹瑞雄 、陶 清 、扬连英 、张 乡 、钟秋良、 刘世满 、王海青

以下是广东省府有关部门参与迫害三水劳教所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责任人名单
陈沼基:省委副书记
梁国聚: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政法委书记
钟阳胜:常务副省长、宣传部部长
王旭东:省司法厅厅长
施红辉:省劳教局局长
张圣钦:省“610”办主任
陈燕强:省司法厅副厅长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洪浩远,男,30岁,大学本科毕业,广东潮州市邮电局移动通讯技术骨干。1995年洪浩远在华师大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毕业后参加工作一向成绩突出,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在家庭和亲邻更是公认的好青年。
犯罪嫌疑人:广东三水劳教所、 原七大队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对受害人采取残酷的肉体折磨:关禁闭、背铐、用电棍电、猛踢猛打、残酷殴打使受害人致死
详细情况:洪浩远2000年5月被非法关押到三水劳教所,原七大队狱警用几万伏电压的电棍2至3根每天电击洪浩远10小时以上,禁闭、电击、殴打,导致身体内脏严重受伤。2001年下半年,洪浩远被狱警殴打,内脏严重受伤。后又关禁闭,电击全身及肛门,隔1、2天就拿几根电棒来电,最后一次电得最厉害,电棒所到之处,皮肤红肿、溃烂,在这样的折磨下,洪浩远变得皮包骨、极度虚弱,经常怕冷,内脏疼痛,身体受到很大摧残。2002年4月出狱时伤势严重。2003年农历正月初五被迫害致死。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赖志军,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原副镇长兼人大副主任
犯罪嫌疑人:广东三水劳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受害人被折磨致死
详细情况:赖志军2000年3月29日被非法送到三水劳教所。大约进劳教所4至5天时间,就被折磨致死。据说劳教所对其家人说是病死,给了家属400元人民币了事,并告知其家属不得对外讲。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4/11414.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谢纯锋
犯罪嫌疑人单位:汕头市中级法院,汕头大学精神病院,广东三水劳教所,汕头市政法委
详细情况:1999 年8月初谢纯锋去北京上访,汕头市中级法院将其强行送入汕头大学精神病院,遭受非人折磨长达9个月。后谢纯锋向单位辞职回家,因在室外炼功,被澄海市外砂派出所拘留。后被警察非法羁押于澄海看守所,接着又被送往三水劳教所劳教1年。出狱后,于2001年9月份再次去北京上访,失踪了1年。后被送回澄海看守所,于2002年9月再次被送往三水劳教所劳教2年。2003年9月中旬期满,被汕头市“610”直接从劳教所押往汕头市政法委开办的“洗脑班”进行精神折磨,至今已2个多月......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夏显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三水劳教所,张青美(大队长)
详细情况:夏显强在三水劳教所快要到期时,因狱警强制“转化”他而绝食10多天期间,被警察强行灌食,撬他的嘴,撬断了他4颗牙,包括2颗门牙。夏显强仍未被“转化”,后到期被放回 家。他在家期间,当地“610”官员用人民的血汗钱,每人每月600元雇人24小时轮流在他家的大厅里住着看着他,记录他每天情况并向“610”官员汇报。夏显强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每天出去做讲真相的事,后来又被警察绑架,判了劳教,并送往广东三水劳教所。

三水劳教所在2002年12月3日、2003年1月22日和2003年3月23日、2003年9月13日先后2次在二分所设立所谓的“洗脑基地”,其实就是酷刑室。在酷刑室内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被警察用手铐吊起来、有的用2个手铐铐住向两侧拉,腕部的皮肉全部被拉裂开,而且有一个法轮功学员的肩部关节被拉开,现在手臂已经残废了;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警察们毒打,警察用牙签扎手指尖、用烟头烧、用布袋包住法轮功学员的头,再用鞋底狠毒地抽打法轮功学员的脸;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地一个姿势蹲着,以至很多学员的脚严重受伤,几个月不能正常走路;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踩法轮功创始人的相片,法轮功学员抵制狱警的卑劣行为,他们就几个警察抓住学员的脚往法轮功创始人的相片上摔,脚都被摔肿了;法轮功学员不让学员上厕所,要上厕所就要强迫学员读诋毁法轮功的标语...

在三水劳教所第二次设立酷刑室期间,夏显强被警察送去迫害,同样是不让他睡觉。后来警察们又关他禁闭,用电棍电他,每天3次,每次8条。在这样的折磨下他绝食抗议1个月,身体极度虚弱,生命面临危险。警察们把他送去劳教所医院就医,他仍拒绝进食。劳教所所里来人劝他进食,问他为什么不吃饭,这样会出人命的。他说:“这是对你们非法设立酷刑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抗议”。当夏显强的身体刚刚有点好转时,大队长张青美,这时他已经接到被调离大队的通知,但他还是迫不及待地去劳教所医院调夏显强回酷刑室进行迫害,发泄个人私愤。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源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三水劳教所,卢金虎,何晓东(副大队长)
详细情况:三水劳教所2次设立酷刑室都把李源东送去进行迫害,他每次都经历了1个多月的不让睡觉、打、蹲、禁闭、电棍电等等残酷的迫害。在第一次酷刑室期间,警察卢金虎暴打李源东,后又强行将他的右手绕过右腿绑在他的左踝骨的位置长期蹲在法轮功创始人的相片上,不让睡觉,并用电棍电他的左脸,脸部被电烂。警察长期不让他睡觉,只让蹲着,他的身体极度虚弱,多次倒地,警察卢金虎就指使值班人员对进行毒打,并多次关禁闭,用多条电棍电他、打他,他仍不屈服。他在劳教所期间,他的父母多次来看他,但警察们怕他们的恶行被曝光不让他的父母与他接见。他已经严重超期,警察们只好把他送还给当地的“610”。然而当地的“610”只让他在家呆了5天就又把他绑架走,关进广东省法制学校直到现在不放人。

2003年9月13日下午,广东省三水劳教所在二分所第二次设立的酷刑室撤销。那里的警察们全部撤回三分所“专管大队”,法轮功学员一部分调往其它分所,一部分调回“专管大队”。现在“专管大队”劫持有法轮功学员50多人,警察就有20多人,值班人员(其他类劳教人员做值班)就有40多人。踩着法轮功学员的血迹和痛苦刚刚爬到副大队长位置的警察何晓东当着大法学员的面讲,必要时还要启动二分所的酷刑室。他也经常以二分所酷刑室的残暴与恶毒为荣,来恐吓学员。

在第一次设立酷刑室的初期,专管大队的张青美当着大法学员的面讲,他们在二分所酷刑室没有打、没有电、没有用暴力等迫害法轮功学员,但是学员们谁都不信他的话,很快他的话就被揭穿了。当一些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问到警察们会不会打学员时,他们就信口雌黄:“你们放心,国家有政策法律规定不准许打人,警察的素质都很高。”但是我们看到的事实却是他们折磨法轮功学员手段的狠毒和残暴、。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黄柱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三水劳教所,卢金虎,张武军
详细情况:黄柱峰是在第一次设立酷刑室期间被警察送去进行迫害的。劳教警察把一些棉被里的棉絮压实打成“方包”,高度为人蹲下时两臂伸平的高度差不多,重有几十斤。警察再用2个手铐分别铐住法轮功学员的2只手再铐到“方包”上,然后向两侧平拉,使学员只能蹲着。有时警察指使犯人用力向两侧拉,来折磨法轮功学员,腕部的皮肉马上就会裂开,有的已经见到了骨头。在第一次设立酷刑室期间几乎每个法轮功学员都经受过这种刑具。黄柱峰开始也是被警察们用了这种刑具,并且警察指使值班人员对他进行暴打。为了抵制警察的迫害,黄柱峰开始绝食,绝水,几天后警察卢金虎开始用铁钳子夹住他的嘴唇,把嘴唇都夹破了,撬他的牙齿,给他灌食。后又用电棍电黄柱峰的嘴,把他的嘴都电烂了。后来卢金虎又用布包住黄柱峰的头,然后用手猛烈地撮、揉、摇黄柱峰的头,摇到头昏呕吐,直至把颈椎摇坏,头、脖子动不了了。后来送去劳教所的医院就医。被“专管大队”劫持的学员声援此事时,警察们竟厚颜无耻地说黄柱峰是骨质增生,不是他们搞的。他们也知道真象是无法掩盖的。当黄柱峰的身体刚有一些好转时,警察们就迫不及待把他送回酷刑室继续进行迫害。

这次是由另一个警察张武军为打手。他自己连同他指使的犯人一起,使用古代“五马分尸”的酷刑,铐住黄柱峰的四肢拼命向4个方向拉,最后把黄柱峰的左肩关节拉开,关节周围的韧带被拉断,左臂无法活动。开始警察们没当回事,几天以后一 看真的不行了,才送去劳教所医院就治。但是劳教所医院的医生说他们那里治不了,因为关节里面已经长了新肉。后又转到三水市人民医院,但那里也治不了,最后没办法只得去佛山市一家有名的骨科医院。原来的关节软骨已经损坏用不了了,就填充了其它材料进去。但根本就没有治好,现在黄柱峰的左臂向前只能抬到胸部, 侧面只能张开30度左右的角度,已经残废了。自从他在佛山市就医回来直到现在一直被关在三水劳教所医院,据说他已经到期,但警察们不敢放他回家,因为警察们无法向他的亲人和世人交待,同时也必将会暴露他们那些没有人性丑恶的罪行。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徐谢恰
犯罪嫌疑人:广东三水劳教所警察、劳教所班长
基本犯罪事实:受害人被折磨导致器官功能衰竭
详细情况:郑州徐谢恰由于不配合班长指使,屡次被打,管教以其不戴劳教人员牌,不操练,不唱歌,长期抗改为名送禁闭。之后,徐绝食2个月,在看守所遭受长期折磨,导致器官功能衰竭,被送往医院抢救。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贾国栋,陈敬庭,林介平
犯罪嫌疑人:广东三水劳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受害人被电棍电伤,胸部留有一大块伤疤。
详细情况:广东三水劳教所警察对刚进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全面检查、恐吓,进而进行“洗脑”。平常每天规定大小便共4次,如不屈服,警察警则采取如下手段: 在夏天烈日39度天晒太阳;整天跑步(烈日下)不准大小便,不准喝水;有时蹲在太阳下,一蹲几个小时;不准说话,不准与人打招呼。以上几项,如受刑不住,则采取单人单房整天禁闭,扣在墙上,全身扒光,用1至5条电棍电,最高峰用8条电棍电。如法轮功学员陈敬庭蹲在太阳下昏过去,马上被禁闭,用电棍电。贾国栋被电棍电,胸部留有一大块伤疤。警察采取手段极其毒辣,软硬兼施,整天折磨。夜时11点才睡觉。如不屈服,则重复以上几项。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保才
犯罪嫌疑人:广东三水劳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对受害人进行肉体折磨,38、39度的炎热天气,强迫受害人整天跑步,不准大小便,不给喝水
详细情况:湛江市法轮功学员陈保才被广东三水劳教所的警察以谈话为名,叫陈保才蹲在警察面前,陈保才满头是汗珠,警察还经常打他的头部,毫无人性的是一次陈保才要大便时3个警察不准许,还咬牙切齿的说你们炼法轮功的不是会忍吗?

案例1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邢倍松
犯罪嫌疑人:广东三水劳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对受害人进行肉体折磨,受害人被关禁闭、被使用电棍严刑逼供
详细情况:揭阳市法轮功学员邢倍松被关禁闭,被使用电棍电。警察将他的双手铐锁在两边,用电棍电。邢倍松双手都被手铐铐得烂肿,面部都像积水一样,身体大面积淤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43562.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方飞
犯罪嫌疑人:广东三水劳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对受害人进行肉体折磨,受害人被关禁闭、被使用电棍严刑逼供
详细情况:龙门县刘方飞被关禁闭,被使用电棍电。警察将他的双手铐锁在两边,用电棍电。刘方飞双手都被手铐铐得烂肿,面部都像积水一样,身体大面积淤血。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林凤池
犯罪嫌疑人:广东三水劳教所警察曾冠华等
基本犯罪事实:对受害人进行肉体折磨,受害人被关禁闭、被使用电棍严刑逼供
详细情况:在广东三水劳教所第一次设立酷刑室期间, 林凤池被警察送去迫害,开始警察曾冠华等殴打林凤池。后刚好那里换了一批新的值班人员,警察曾冠华等,特意挑选了4、5个身材高大的值班人员,他让这几个值班人员先看“天安门自焚”的录像,歪曲事实、并灌输给他们极不好的思想,然后就让这几个值班人员猛打林凤池。这些值班人员后来讲,当时他们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能按照 警察的要求去做,否则他们自己就会遭到警察的殴打、电棍电、加期等惩罚。就这样林凤池被毒打了1个多小时,遍体鳞伤,头也被打破了,还用烟头烧他,用牙签扎他的手指尖。警察将烧开的水从林凤池颈部倒下,致使林凤池的后背和前胸被开水大面积烫伤,但林凤池对大法的坚信依然不动。警察们又指使值班人员向他的伤口上抹盐,几天后由于伤口腐烂发臭,警察们就叫值班人员在冲凉间用牙刷刷林凤池的伤口。这些警察们所用的这种极其恶毒的方法进行迫害。在2002年1月22日那天,三水劳教所接到上面立刻撤消酷刑室的秘密文件,当天下午三水劳教所在二分所第一次设立的酷刑室迅速撤消,林凤池被调往其它分所。

在第二次设立酷刑室期间,林凤池又被警察送去进行残酷的迫害。开始1个月左右的时间不让他睡觉、不让坐下,只能蹲着,到晚上可以站着,来减弱他的意志。然后马上关进禁闭室15天,在禁闭期间,警察们几乎每天3次,每次用8条电棍电他,每次2到3小时。警察们看他对大法的坚定之心还不动,又采取了一个极其恶毒的方式迫害他。广东7、8月份的天气是非常热的,特别是水泥地面的地表温度高达到70多度,警察们指使值班人员剥光林凤池的衣服,把他拉到外面的水泥地上,警察们让4个值班人员压住他的四肢成“大” 字型压在水泥地面上进行曝晒,晒过正面又翻过来晒背面。警察们看他仍无动于衷,就又用2张厚棉被把他包起来接着晒,一共晒了几个小时。林凤池的身体已经极度虚弱,出现了生命危险,之后警察们把他送去三水劳教所医院就医。当他的身体刚刚好转一些,警察们又迫不及待地把他送回酷刑室继续迫害。但他依然没有妥协。由于法轮功学员的声援和其它原因,在2003年9月13日,第二次设立的酷刑室撤消,这次的时间长达半年之久。林凤池被调往其它分所迫害。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101

 

15.29 河北省唐山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4月25日-2003年8月28日

河北省唐山市劳教所副所长王永,电话0315-2868965。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采用强制“洗脑”、关禁闭、火烧、30万伏高压电棒电击、“坐板”、殴打、杀绳、铁钎子扎手指尖、体罚、用木棍拧阴部、将胳膊“拧麻花”后铐在床头等非人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妄图达到强迫他们放弃信仰的目的;还唆使劳教犯人任意殴打法轮功学员。

河北省唐山市劳教所共有七个大队,第六大队是严管大队,常用的酷刑是“上绳”,就是用比小手指稍细一点的尼龙绳将人的双臂从背后吊到脖子的高度,吊一次叫一绳,有时还将绳子打上刺,使绳子全部没入肉中。能顶住囚绳的人很少,即使对逃跑的刑事犯也最多上2绳。可是劳教所却给法轮功学员上到了9绳。2001年 5月劳教所配备了30万伏的高压电棒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六大队还有一个特殊的规定,就是进劳教所的人要先在“一进班”进行“初级教育”。三间房的“一进班”一般要30--50人睡,多时达到过百人。“一进班”内极其污秽、肮脏,床铺被褥满是虱子。2001年以来,法轮功学员如果不接受被强加的罪名,就不允许出“班”,每天从早晨5点30到晚上7点30都被强迫坐在一张宽5公分,长25公分的小板凳上,一个月下来,屁股全部坐破坐烂,裤子上全是血,站起来时能把板凳粘住。此“坐板”酷刑用的“小板凳”,是六大队队长王玉林“发明”的,因而被提拔重用,此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之一。

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于2001年6月下旬成立所谓的“攻坚组”(即为暴力“洗脑组”)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强制洗脑。成立六组,每组下发电棍、警绳,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电击、杀绳、殴打、体罚等酷刑。第二次于2002年2月在小白楼又成立“攻坚组”,以做思想工作为幌子,仍采用警绳、电棍、不让睡觉、殴打、体罚、利用刑事犯值班人员殴打法轮功学员,如法轮功学员赵立军等被毒打。截止2002年10月底,据不完全统计,河北省唐山市劳教所至少有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见案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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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2001年1月1日―2003年6月2日

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所长赵金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焦街22号 邮编:050051。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紧紧追随参与迫害。该劳教所的警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6名法轮功学员死亡(见案例1-6),多名法轮功学员精神失常(见案例9,11,12,13)、残疾(见案例7,8)。为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河北石家庄劳教所采取了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摧残,包括:超强度超长时间强制劳动、电棍、警棍、上绳(一种残酷的刑法,严重时绳会勒进肉里)、长时间吊铐、长时间不许睡觉、钉子钉手指、榔头砸手指、关禁闭、飞着、用棍子敲手腕脚腕及膝盖、弯腰敲脊椎骨、唆使纵容劳教犯人监控毒打、昼夜强制灌输洗脑材料等。更残忍的是,警察对新疆法轮功学员(大学讲师,29岁)进行了流氓性的折磨,用电丝将她的乳头穿在一起,然后用背铐将她铐住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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