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李伟 (2)
职务:
二大队小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司法 - 执行机关
责任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新安劳教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小队长李伟:010-81957202
小队长李伟:010-81957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