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大庆市监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李洪奎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1年9月11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李洪奎,男,61岁,哈尔滨市邮电管理局机电一体化工程师,原哈尔滨地区法轮功义务辅导站副站长。李洪奎1994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19日,在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的前一天,李洪奎被哈尔滨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并关押35天;同年10月李洪奎又遭非法抓捕,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6个月,劫持到哈尔滨第三监狱迫害;2005年9月22日,李洪奎再次被非法抓捕,其后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非法判刑7 年,非法关押在大庆监狱四监区。期间,李洪奎因拒绝穿“号服”,多次遭到狱警的迫害。2009年2月17日至22日,四监区以整顿为名,副监区长褚忠信和指导员刘国强、李金浩同时使用警棍,5天中9次毒打李洪奎,致使李身受重伤卧床,生活无法自理。李洪奎的妻子白群,一个极高危患者,听说丈夫被大庆监狱的警察多次毒打,拖着病弱身体和儿子多次去大庆监狱、司法局,要求会见李洪奎并处理打人事件。然而,大庆监狱以种种借口拒绝家属探视。2012年9月21 日,是李洪奎非法关押期满日,但在2012年8月13日晚,李洪奎所在监区的监区长朱任山电话告知家属,李洪奎因脑出血被送到大庆第四医院做了开颅手术。家属赶到医院时,李洪奎仍在昏迷状态,家属发现李洪奎的左小腿前部有两块巴掌大小不等的长条状青紫瘢痕;右手中指或无名指关节处有一筋包,左侧耳朵自上而下有近一寸长的刀割或手撕裂的痕迹,一只脚被铐在床栏杆上。8月27日李洪奎突发高烧,于8月28日早5点14分被迫害致死。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滕晓光;大庆市市政法委书记沈宏宇;大庆市司法局局长刘勇,办公室主任黄一范;大庆监狱监狱长王永祥,政委张文才,总经理副狱长张亚军、副总经理崔双华,副政委兼纪委书记谭荣来、副狱长李维龙庄树本马文玉,调研员陈庆发王家仁,政治处主任袁洪军,四监区教导员李凤江,监区长朱任山程军昌(原任),副监区长路国飞褚忠信李树峰李金浩于长龙刘国强吕友宣,指导员张德志等;哈尔滨市道里区公安分局原任局长邹勇刚(已被判刑13年),警察于丰华刘珍林何长石;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检察员李树元郭炳,助理检察员张强,代理检察员李志强;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审判长马建华张家明,审判员于有富,陪审员吕嘉彦张明伟,书记员郑丽郇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做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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