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李海华
职务:
国保大队长 (前任)、国保大队教导员、“610办公室”主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辽宁省海城市“610办公室”, 海城市公安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610办公室”主任:李海华:手机 13504913072、 0412─322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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