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邵明
职务:
清河分局政委、清河区委“610办公室”主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家机关
责任单位: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分局、“610办公室” 住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大治路17号
邮编: 223001
电话: 0517-83661171
2005年3月任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副局长、清河区委610办公室主任;2008年4月任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政委、清河区委610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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