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宋南
职务:
警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司法 - 执行机关
责任单位:
山东第二男子劳教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警察宋南(宋男,七大队副大队长):办公室0533-6680417、办0533-6680345、0533-668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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