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朱培华
职务:
区“610办公室”人员、 嘉定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政法委系统
责任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610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区“610办公室”成员朱培华:(嘉定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131223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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