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云南省楚雄州迫害法轮功学员吴宝元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0年11月3日

自1999年7月以来,云南省楚雄州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吴宝元,六十三岁,云南省楚雄州运输公司退休职工。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多年的迫害中,他长期遭到当局骚扰,多次被非法拘禁、判刑、劫入洗脑班等迫害。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吴宝元被绑架、抄家后,非法关押在楚雄市看守所六个多月后,被非法判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被放回家。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吴宝元被楚雄市国保警察李果、何昆全非法抓捕,后被投进云南省第一监狱三监区迫害。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吴宝元被严管四十天后由两名普通犯人包夹监视,到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才被释放回家。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原云南省楚雄州委书记邓先培,楚雄州委政法委书记王兴明,原楚雄州公安局局长法玉宾,楚雄州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国华,楚雄州楚雄市政法委书记李彦,楚雄州楚雄市公安局局长许洋、国保大队大队长袁武、国保警察李果何昆全,楚雄州楚雄市法院于文海马绍勇王跃萍张正如,云南省第一监狱监狱长张奕贵、政委刘思源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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