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江苏省阜宁县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洪友凤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0年11月8日

自1999年7月以来,江苏省阜宁县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
:江苏省阜宁县法轮功学员洪友凤,五十六岁,于2010年1月17日被阜宁国保大队绑架。随即阜宁县公安局调集三班人马,由国保大队牵头,将洪友凤关在宾馆内四天四夜不让睡觉,进行转轴式的刑讯逼供。洪友凤随后被非法关进阜宁看守所。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又到洪友凤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等私人财物。为达到进一步迫害洪友凤的目的,阜宁县公、检、法罗织罪名,阜宁法院于2010年5月19日对洪友凤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为洪友凤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公诉人哑口无言,法官只好宣布休庭。2010年7月2日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洪友凤三年六个月。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江苏省阜宁县政法委副书记蒋新林,阜宁县610办公室主任朱光华、成员曹恒培杨兴祥;阜宁县法院院长于伟东、副院长糜世明、刑庭庭长季有岭、刑庭副庭长、审判长李晓亭;阜宁县公安局局长王玉海、国保大队大队长沈于河、国保大队中队长徐登峰、警察嵇如飞;阜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道、起诉科长单天霞、办事员徐立山;阜宁县看守所所长周相龙、副所长吴明刘文峰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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