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对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李爱民、沙雪梅、国玲娜、申晓生及王超等不法分子的追查通告

200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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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李爱民、沙雪梅、国玲娜、申晓生及王超等不法分子的追查通告
2004 年8月20日

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是被判处劳教人员被送往劳教所的第一站,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黑窝。自2000年4月开始启用。对非法判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丧失人性的所谓“入所规范教育”,法轮功学员被逼迫写放弃信仰的“保证”,若拒写即被管教队长和吸毒犯进行电击、毒打、强行按手印。
在调遣处里,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做各种苦役及奴工产品,包括种草、种树、淘垃圾、挖菜窖、织毛衣、织坐垫、做玩具、做一次性输液器、包一次性筷子等。其中包一次性筷子,即徒手往木制的一次性筷子头上裹一层纸,纸上印着“已消毒”,事实上患有传染性肝炎、性病的劳教人员都必须干活,且干活前不让洗手,一屋40人左右挤得暴满,调遣处卫生状况极差,长期不让洗澡,从早上五点半劳动到晚上九点甚至凌晨二、三点,每人被强迫一天完工近3箱(每人每天7500根至10000多根)。这些筷子由不法批发商转到北京大钟寺农贸批发市场,再批发至北京市内与远近郊乃至河北的周边地区的每个街头小饭馆,甚至出口。

本组织根据 “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则,对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负有主要责任、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员进行追查,下列人员作为第一批被追查对象:

李爱民(2001年11月前任调遣处副处长,现任团河劳教所副所长):任副处长期间,直接参与、策划、指使、暗中唆使和包庇警察及其它劳教人员等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酷刑折磨、非法迫害。规定进入调遣处的第一天起,站立及行走不许抬头,两手放于腹前,高声叫骂着逼法轮功学员写保证,如果不放弃信仰,警察就拳打脚踢,肆无忌惮地用高压电电击,再不服就捆到床板上、椅子上电击,摁着手写。调遣处四周高墙电网,铁门紧闭,外界毫无所知,甚至在2001年3,4月间,国外记者采访团河劳教所前,劳教所强令被关押人员不得向记者透露有调遣处这个地方。

沙雪梅(调遣处女队队长):将非法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在露天下脱光衣服进行污辱性检查,强制在烈日下暴晒,稍有晃动就指使劳教人员拳打脚踢,冬季只让穿很少的衣服,强制低头抱首、体训,背“入所须知”等等,直到晚上九、十点钟才让进屋。强制学员长时间高强度劳动,经常随意加大劳动量,不让去厕所。强行扳着法轮功学员在保证书上按手印,致使法轮功学员手部伤残。

国丽(音)娜(调遣处队长):国丽娜经常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的软组织部位,例如:大腿根、脖子、腋下等部位。罚法轮功学员“飞着”是她惯用的惩罚方式,授意吸毒犯梁建荣、王菲、高赞、王霞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极其残酷、凶狠。对不放弃信仰不写“保证书”的法轮功学员采取灌食、单独关小号、死人床、扒光衣服用筷子或牙刷把顶肋骨、抓脚心等残酷迫害手段。

申晓生(调遣处副大队长):主抓管教的警察副大队长,直接带领吸毒和嫖娼人员,毒打拒绝写“保证书”的法轮功学员,并大声叫嚣:“给我往死了打,倒要看看他骨头有多硬,就不信打不服他,看他写不写!不写就把手指头掰折了他!”然后再硬掰着法轮功学员的手指头由别人强行捏着手写下所谓的“我保证在劳教所里不进行炼功、不传功,保证人:XXX的字样”并强行按上红手印。

王超(调遣处中队长):采取流氓手段对女法轮功学员进行性侵犯,并说淫秽的语言侮辱法轮功学员。2001年末至2002年初,王超和副队长将拒不写“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关在已被隔离的艾滋病病人屋里,绑成大字型,唆使和包庇劳教人员涂丽云、高赞、杨非等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苏向荣(调遣处警察):酷刑体罚法轮功学员,苏向荣给每人一天5000双筷子的定额,干不完就要加班,并强迫法轮功学员扛筷子,5000双一包的筷子,要从楼下扛到四楼,又要从四层运下楼。

付文奇、韩江兰、秦小兰(调遣处警察):付文奇用电棍电人就跟家常便饭一样,轻则“开飞机”(蹲下低头把双手交叉放于脑后),重则电棍电。秦小兰在一次值班时,把一法轮功学员叫到办公室,上去就用电棍电,电得她满身青紫。

以上所有参与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和虐杀负有主要责任,已触犯了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238条非法拘禁罪,239条绑架罪,246条侮辱罪,诽谤罪,247条刑讯逼供罪,295条传授犯罪方法罪,397条滥用职权罪。

鉴于此,“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他们列为重点追查对象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等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带到国外邮寄给我们。中国实行网络、电信监控,请您注意安全。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国际”旨在帮助和协调全球的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逞凶手,警醒世人。

北京市劳动人员调遣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案例:

案例1:李远东,19岁女法轮功学员,2001年3月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的女子二中队。警察王玉玲、程远征指使吸毒人员刘英、李红等6-7个人把她扑倒在地上,狠毒的打她,把她捆在床上成大字形,用透明胶带粘住脸,只留两个鼻孔出气。李远东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最后被打得乳房、口腔里全是伤,阴部被踢烂,尿血,头还被打傻了,全身没一处好地方,看到什么人都紧张害怕。

案例2:于溟,男,31岁,辽宁省沈阳市服装企业负责人。因发法轮功真相材料,被警察非法关押。2001年1月25日,被转送至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每天被强迫做一次性“卫生方便筷”。在调遣处因不放弃信仰被警察强行电击全身及毒打。2001年3月1日,于溟被送进北京团河劳动教养所二大队三班继续加重迫害。现被关押在北京大兴区新安劳教所集训队,生命垂危。

案例3:秦鹏,男,32岁,山东临沂人,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曾在北京团河劳教所三大队被非法劳教两年,长期遭受高压体罚、洗脑。警察逼他在神志不清时写下所谓的“四书”,然后又到处宣扬经过几年的努力终于“转化”了秦鹏。然而,秦鹏解教后仅几个月时间,又在讲真象时被抓。团河警察怕谎言被揭穿,不敢接受秦鹏,便将他一直滞留在调遣处一大队,施行残酷的迫害。秦鹏从2004年春节前后开始绝食抗议迫害,不仅遭受更严酷的对待,连大小便都被严格限制。到4月份已连续绝食几十天,骨瘦如柴,不能行走,大小便不能自理,然而警察仍对其迫害,野蛮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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