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刘大义
职务:
主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责任单位:
辽宁省锦州市维稳办公室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市维稳办公室主任刘大义:13840617775、办0416-3194001、宅0416-393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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