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上海市虹口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王全娣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05月07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上海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王全娣,女,70岁,家住上海市虹口区西安路。2014年3月,她在母亲亡故并忙于料理后事期间,发现有人对其非法跟踪、监视。她因此到居住地所属的居委会和提篮桥派出所,质询有关人员为何对她非法监控。这些人全都矢口否认。派出所人员还口出秽言,诬蔑法轮功,并强词夺理说他们的行为没妨碍王全娣的生活,也没限制她的自由。2014年3月19日是提篮桥派出所所长接待日,王全娣因被人非法跟踪与监视,又因提篮桥派出所警察无视法律诬蔑法轮功,因此她在当天带着有关的法律文件到提篮桥派出所反映情况,但却被派出所警察非法扣押。此后她一直下落不明。王全娣自2000年初以来,多次遭非法抓捕,她是上海地区第一批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2002年12月26日她又被非法抓捕与抄家,关押不久后在春节前释放。2003年2月11日她被非法劫持到上海市“法制学习班”(即“洗脑班”)迫害。2007年11月2日王全娣被上海虹口区国保警察从家中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判刑3年。在上海市女子监狱关押期间,她长年被关在禁闭间遭受迫害。她被用毛巾勒住嘴巴,并用刑具“约束带”捆住(用一种牛皮带勒住身体,同时将双手一前一后绑在前胸后背,时间一长可令双手血脉不通、手臂僵硬萎缩),睡觉时也不给解下来。监狱警察还以她拒穿囚服为由,非法剥夺她与家人见面的权利,还不允许家人给她买食品。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海市虹口区区委政法委书记杨莉;虹口区“610”办公室主任徐普宝,副主任徐峰;虹口区公安分局局长陆东;虹口区提篮桥派出所所长王毅寅,教导员朱妙凤,沈姓所长(接见日值班所长);提篮桥街道西安居民区(居委会)书记李抗美;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局长桂晓民;上海女子监狱原监狱长阚春芳, 副监狱长李海莲(警号3109005),狱政科长曹春花(警号3109178),教育科科长冯莺(警号3109056),五监区长侯丽琴(警号3109158),五监区教导员陈玉妹(警号3109050),三大队队长仇敏颖,警察徐建萍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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