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吴伟 (3)
职务:
警察、大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司法 - 执行机关
责任单位:
辽宁省抚顺市武家堡劳动教养院(抚顺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抚顺市教养院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警察吴伟 0413-54657559、13050167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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