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上海市“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5月18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上海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 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 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上海市“洗脑班”是上海地区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的法外黑监狱。该“洗脑班”成立于2001年1月,对外称上海市法制学校,原址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68号,是“上海罪犯改造研究所”和“上海司法警官学校”的所在地。2012年下半年,该“洗脑班”由青浦区外青松公路搬迁到上海市奉贤区浦星公路9900号,挂牌为“751公安活动中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上海市“洗脑班”已经非法关押迫害了470多位法轮功学员。仅在2001年,就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上海市“洗脑班”迫害,这是迫害的第一个高峰期。其后,在2008年奥运至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又有百余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2014年1至4月间,已证实被关押到上海市“洗脑班”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房素珍、唐连生、孙绍芳、杜志龙、朱范利、陈绮、李燕、郑淑英、钱美霞等人。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洗脑班”后,即被限制人身自由,单独关押于房间内,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不许和外界接触联系,每天24小时由两名“洗脑班”人员监控陪伴。“洗脑班”为达到所谓“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可谓软硬兼施,挖空心思,手段用尽。既有伪善的欺骗,也有赤裸的威胁。“洗脑班”一周7天轮班给法轮功学员“洗脑”,不让法轮功学员有任何的“喘息”时间,并强迫学员写当天的“洗脑”体会。“洗脑”有时在法轮功学员关押的房间里进行,有时在小教室进行。“洗脑”内容有迫害法轮功的“法律法规”、针对法轮功的“公安部六条禁令”、诽谤法轮功的书刊、录像带、碟片、“天安门自焚”伪案等,对法轮功极尽造谣诬蔑、栽赃陷害、诽谤攻击之能事。有时还邀请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来给学员办讲座,歪曲丑化法轮功。有时为了麻痹法轮功学员,甚至不惜组织学员上“农家乐”游玩,企图拉近与法轮功学员的距离,使学员放松对他们的警惕。当这些欺骗手段未能奏效,就用“亲情”攻击法轮功学员的精神防线,让法轮功学员在精神上备受折磨。“洗脑班”人员甚至会跪在学员面前装可怜,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当这些伎俩被识破后,他们就对法轮功学员以劳教和判刑相威胁,或以家人的工作前程相要挟。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内被非法关押的时间长达数月,甚至半年以上。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姜平丁薛祥(2012年5月-2013年5月)、刘云耕(1998年3月-2002年6月)、吴志明(2002年6月-2012年5月,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610)主任李红、江宪法(2010年1月-2012年4月)、徐宪和(2006年2月-2010年1月)、顾永和(2003年1月-2006年2月)、周国雄(2001年-2003年1月),副主任业露华曹秋建倪蓉(1999年11月-2002年8月),政法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林化宾;上海市委“610”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副处长陈丽萍;上海市反邪教协会副理事长陈积芳,办公室主任程君毅;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张学兵(原任),原上海市公安局“610”主任李根林,原副主任黄佩荣;上海市“610”办公室陈莲芝(洗脑班幕后操纵人);上海市“610”成员、上海市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洗脑班”负责人董乃谦,“洗脑班” 校长蒋绮琼(原上海女子劳教所大队长),姓政委、姓政委(女,原任),姓科长(女,此人从“洗脑班”成立至今,一直在此参与“洗脑”迫害),成员薛星火(从“洗脑班”成立至今,一直在此参与“洗脑”迫害)、颜世平(原上海女子监狱副大队长)、金荣铭(原提篮桥监狱警察)、单宝珍(原日晖六村第一居委会治保员)、陈莺莺殷新年王方略陆萍周昀崔世风薛星火杨文萍谭宝凤张秀英张桂林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 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 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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