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刘红洲
职务:
咸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原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家机关
责任单位:
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局长刘红洲(2015年8月调任宜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办0715-8126037、 0715-8272001
宜昌市政法委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胜利四路52号
邮编:443099
电话办公室:(0717)644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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