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刘兴有
职务:
国保大队警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辽宁省灯塔市公安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刘兴有:办0419-8582911、宅0419-8282866、手机1384198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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