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于波
职务:
维稳大队教导员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维稳大队教导员于波:宅0415-3130055、13941509588






追查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