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 监狱长 (2002年至2004年)
追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等迫害法轮功学员马淑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马淑华,女,60多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法轮功学员。2002年4月,马淑华被哈尔滨市辽河大有派出所非法抓捕,在哈尔滨市公安局“610专案组”遭酷刑折磨,1年后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刑10年,于2003年6月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2003年9月5日,马淑华在监狱遭受了长达28天的电击、毒打、长时间码坐及灌食等迫害。马淑华的双脚曾被迫害得无法行走。2003年8月,马淑华在晚上因脚疼起来坐着揉脚,被刑事犯构陷说炼功。隔天上午6点多,狱警张春华把马淑华拽到办公室搧嘴巴子。2003年9月5日,狱警强迫马淑华跑动,当时她被迫害得连路都不能走,狱警张春华、郑杰、肖林就让6名刑事犯强制拖着跑,马淑华脚上的鞋子都被磨破,双脚血肉模糊,还被肖林用电棍电击脸部。之后,狱警不许马淑华等人坐垫,从上午6点到晚上9点“码坐”不许动,如厕限制在上午、下午各1次。2006年12月,马淑华被强行送进监狱十一监区(攻坚大队),被4名刑事犯监控,每天只让睡两个小时,并被强迫听、看造谣污蔑法轮功的音像资料。两个月的强行“洗脑”,致使马淑华的身体状况非常糟糕。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原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监狱长徐龙江、王兴(原任),副监狱长丛新、褚淑华,警察郑杰、张秀、张春华、桂娜娜、肖林、王亮,刑事犯王风春、王维、黄贺、李桂红、李桂香、朱玉红、穆宪敏、宋丽波、赵艳华、赵艳;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审判长于成河,代理审判员李耿狄、程寿昌。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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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王兴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执行机关职务: 监狱长 (原任)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 -
追查涉嫌罪犯: 褚淑华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执行机关职务: 副狱长 (原任), 政委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原副监狱长褚淑华(政委 女 1992年至2004年):0451-86684001转3003、办 0451-8663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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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丛新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执行机关职务: 副狱长 (原任)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原副监狱长丛新 (1999年至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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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肖林涉嫌犯罪责任系统:“610”系统司法 - 执行机关职务: 狱政科科长、教改科科长、“610办公室”主任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警察肖林(狱政科科长、监狱“610”成员主管、教改科“610办公室”科长、原“610办公室”主任): 总机转8130、 手机1384519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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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张秀丽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执行机关职务: 十监区指导员张秀丽(原九监区区长)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张秀丽: 九监区监区长 0451-8635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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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张春华 (1)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执行机关职务: 警察, 队长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哈尔滨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警察张春华(八监区长):0451-8635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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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郑杰, 郑洁 (音)涉嫌犯罪责任系统:“610”系统司法 - 执行机关职务: 警察、“610办公室”带班狱警、原九监区(已调十监区)大队长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哈尔滨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科长郑杰:13100882111、0451-86639021、 0451-8663904、 0451-86639048、 0451-86639047、 0451-8663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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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徐龙江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执行机关职务: 监狱长(原任)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徐龙江:13804529900、0451-86684002-3009总机转8001、原手机 1380452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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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王风春,王凤春 (2) (音)职务: 犯人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 -
追查涉嫌罪犯: 赵艳华职务: 犯人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 -
追查涉嫌罪犯: 王亮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执行机关职务: 防暴大队警察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 -
追查涉嫌罪犯: 朱玉红职务: 刑事犯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 -
追查涉嫌罪犯: 桂娜娜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执行机关职务: 警察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 -
追查涉嫌罪犯: 宋丽波职务: 刑事犯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 -
追查涉嫌罪犯: 赵艳职务: 刑事犯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 -
追查涉嫌罪犯: 李桂香职务: 刑事犯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 -
追查涉嫌罪犯: 李桂红职务: 刑事犯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 -
追查涉嫌罪犯: 黄贺职务: 刑事犯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穆宪敏职务: 刑事犯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邮编:150069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于成河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审判长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2号
邮编:150001区法院审判长于成河 : 办0451-82721967\0451-8272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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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李耿狄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代理审判员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2号
邮编:150001代理审判员李耿狄(李耿迪 男): 0451-8272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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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程寿昌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代理审判员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2号
邮编:150001代理审判员程寿昌 : 0451-8272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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