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曹江
职务: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公安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国保大队长曹江(副大队长):8303199841
曹江妻张瑞红 泸州市江阳区纪念标社区群公办工作人员(曾举报法轮功学员赵荣桂,另案):0830-319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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