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王洪春
职务:
国保大队教导员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市江阳公安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国保大队教导员王洪春:1588418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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