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春杰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5年3月23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张春杰,女,57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原在佳木斯铁路车辆段劳动服务公司上班。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张春杰曾4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4年。以下是张春杰被迫害的事实简述:2000年6月16日,张春杰到北京上访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警察非法抓捕。2000年6月24日,张春杰被劫持回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政保科王连民把张春杰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勒索路费了1,000元。2000年11月31日,张春杰等人又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非法抓捕,第二天被劫持到佳木斯驻京办事处。2001年5月24日上午7点,张春杰在家中被佳木斯市公安局“610”陈万友伙同警察高东旭、张东辉等人非法抓捕到市公安局。2002年4月8日,张春杰在佳木斯市太阳市场向民众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遭构陷,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姜士林等人非法抓捕到公安局并抄家,被抄走两台VCD、法轮功书籍等财物。张春杰被佳木斯前进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4年,于2003年1月17日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队,期间遭受的迫害包括:在上午4点被强迫起床,到教室坐着,被强迫背监规、报告词、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剥夺接见、打电话、去超市购物的权利,及被罚站、码坐、冷冻等。另张春杰在监狱五监区四中队,因拒绝做奴工遭大队长吴艳杰、陶淑萍、李旭红及防暴大队警察杨子峰等人迫害。2003年11月,在副监狱长王星、政委褚淑华的指使下,张春杰被扒去棉袄毒打。张春杰因不戴名签、不报数、不蹲报名、拒绝做奴工,常被刑事犯打骂,胳膊被往后背,被吊铐不让睡觉。2006年4月7日,张春杰回到了家中。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610办公室”主任刘衍;佳木斯公安局局长宋金河(2003年12月27日被免职),国保支队指导员陈万友,警察高东旭、姜士林、张东辉、张宏雨;原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连民,警察王化民、王威;永安派出所 (现改为前进派出所) 李延伟;原佳木斯前进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殿波;原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监狱长徐龙江、副监狱长王星,政委褚淑华,大队长吴艳杰、陶淑萍、李旭红,警察杨子峰、刘虹、李笑宇;佳木斯前进区法院。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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