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四川省会理县“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学员吴敦琼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5年5月19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吴敦琼,女,72岁,四川会理县益门镇云甸乡云河四组村民,2014年7月9日被云甸镇派出所警察在所长刘剑平的指使下,从家中非法抓捕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会理县看守所。2015年1月22日上午9点,会理县法院对吴敦琼非法庭审,律师依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作了有理有据无罪辩护。吴敦琼当庭申诉:我是因为得病,又对药物过敏,才走入修炼,如果不炼法轮功,我早就瘫痪了。庭审经过近2个小时,庭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610”人员张勇、谌洪康,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祥及警察温晓红、王紫发、宁德祥等一直在法庭外监视。文达明用手机偷拍法轮功学员。2015年3月19日,吴敦琼被放回家。此次之前,2010年5月11日,云甸乡派出所的孟利新等4个警察闯进吴敦琼家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录音带、MP3等私人物品,吴敦琼被劫持到云甸派出所。随后又被会理国安大队的王紫发、庄明清、温晓红劫持到国安大队非法审讯无结果,吴敦琼被送到会理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国安警察杨绍亮、王紫发、庄明清多次非法提审吴敦琼,威逼恐吓,吴敦琼被迫害的无法起床, 6月11日,王紫发、庄明清让吴敦琼配合他们,企图胁迫吴敦琼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当天她被放回家。6月30日,庄明清就威胁吴敦琼不许在明慧网上曝光,否则,判吴敦琼3年;2011年4月1日,国安大队警察王紫发、庄明清以“在明慧网曝光”为由再次闯到吴敦琼家骚扰、抄家,并威胁下次直接到家里抓吴敦琼。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政法委书记邱金华,维稳办(610)主任张勇,维稳办副主任卢登国,成员谌洪康;会理县公安局副局长马越,会理县国安大队大队长李祥教导员王紫发,警察庄明清杨绍亮温晓红;会理县检察院云检察长刘合布,副检察长陈娥;会理县法院法院刑事二庭庭长高洪忠(主审吴敦琼的庭长);县法制办副主任范丹茂;甸派出所所长刘剑平,教导员宁德样,警察孟利新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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