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河北省唐山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兰香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5年7月1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河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王兰香,女,57岁,家住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林西南公房,以前在开滦林西矿服务公司上班。2014年3月13日上午11点左右,王兰香在家中被唐山市开滦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孟祥勇和开滦公安分局新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到派出所并抄家,当天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据举报,王兰香是被她原服务公司工友苗领弟(女)骗开门的。2014年4月18日,王兰香又被开滦公安分局非法批捕。因证据不足,路南区检察院两次将王兰香的卷宗退回开滦公安分局,要求该局补充证据。2014年8月27日,开滦公安分局第三次将王兰香的卷宗递交路南区检察院,但仍无补充证据。路南区检察院于2014年10月11日将构陷王兰香的卷宗递交路南区法院。2014年11月3日,路南区法院对王兰香非法开庭。庭审过程中,法庭人员的问话,被律师识破并揭穿。2014年11月19日,路南区法院告知王兰香家属,她被判刑1年半。王兰香家属将案件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2015年2月4日被告知仍维持原判。2015年3月16日,王兰香被非法关押到河北省女子监狱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河北唐山市开滦公安分局孟祥勇、王建忠张稀有王利光王悦林孟学友;唐山市开滦公安分局新林派出所所长徐康,警察王金平(警号086611);唐山市路南区法院审判长鲁桂平,审判员刘向山,代理审判员周琳,书记员于静雅;唐山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刘建,代理审判员陈凤丽李博,书记员马颖;河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郑晓英;开滦林西矿服务公司员工苗领弟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