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金曙
职务:
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司法 - 行政系统
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金曙(女,一九六三年生,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齐齐哈尔市六一零迫害法轮功“九人小组”成员之一。 2004年主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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