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云南省曲靖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苏淑珍、李红梅、汪瑞岚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5年8月24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云南省曲靖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3 年11月12日,法轮功学员苏淑珍 (女,云南省曲靖市电力局退休职工)、李红梅、展树珍、何云仙4人到三宝镇,向民众散发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时,被曲靖市麒麟区公安局国保和白石江派出所近20名警察非法抓捕,带到白石江派出所非法审讯后,分别被带回抄家,非法抄走了电脑、打印机、光盘及法轮功书籍等。同时被非法抄家的还有在家里的法轮功学员汪瑞岚、苏秀英等,当天,李红梅、汪瑞岚被非法关押在麒麟区看守所,苏淑珍被取保候审,展树珍、何云仙、苏秀英被放回家。2014年9月11日,苏淑珍、李红梅、汪瑞岚被麒麟区法院非法庭审,审判长晏祥和说三天后等合议庭审定才出判决书,于2014年11月11日曲靖市麒麟区法院以“(2014)麒刑初字第409号”《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以所谓“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李红梅4年;汪瑞岚3年;苏淑珍4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政法委书记丁常云,麒麟区“610”主任张永才、副主任雷文;麒麟公安分局局长赵卫东,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刚(本案负责人),警察李翔孟笛龚元江胡翠云梁莹张会良朱金宝文宁邵宏仇虎;白石江派出所警察宋国建;麒麟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志敏,检察员冯赟安丽;麒麟区法院院长骆建才,审判长晏祥和,陪审员张文浪,书记员刘玉艳;麒麟区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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