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潘正明
职务:
办公室主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政法委系统
责任单位:
湖南省沅江市政法委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办公室主任潘正明(市法院):13973743358、办0737-2721700、值0737-2786336、传0737-2805355、电子邮箱1yy1112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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