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马伟灵
职务:
交管局政委,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广东省公安厅“610办公室”副主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家机关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被双规
责任单位: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 广东省汕尾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2001.04—2004.02 广东省公安厅610办公室副主任。2010.05—2011.09 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3年6月调回省公安厅交管局担任政委。
2014年12月13日:马伟灵严重违纪,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伟灵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追查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