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魏凯飞
职务: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责任单位:
广东省广州市第97中学 犯罪事实:
2010年9月被海珠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评为“2007-2010年度海珠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
2010年9月被海珠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评为“2007-2010年度海珠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