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董长亮
职务:
国保大队大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公安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国保大队长董长亮:0533-2139441、 1395336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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