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王振华
职务:
五大队副大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司法 - 执行机关
责任单位:
上海市第三劳教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犯罪事实:
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五大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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