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陆少华
职务:
国保大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河北省兴隆县公安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国保大队大队长陆少华:办0314-5057670、宅0314-5056338、1390324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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